春日的午後,天很藍,風卻極靜。
沈君澤還在處理上午澄清發布會的餘波,李雪菲則坐在書房,盯著桌上那個牛皮紙信封。
信封上,用細瘦而整齊的手寫體寫著:
【李雪菲與沈君澤協議草案】
這是她三個月前寫的。
那時,她剛熬過婚房等待的那個夜晚,一個人抱著電腦,在淩晨三點敲出每一條條款。
她不是為了報複,也不是決意離開。
她隻是——太久沒有被認真對待。
於是她提前準備了一張退路,好在某一天自己實在熬不下去時,不至於束手無策。
而今天,她不是崩潰。
她隻是,想聽聽他的答案。
晚上七點半,沈君澤推門回家。
她坐在客廳,茶幾上是一份蓋著角的文件。
“這是……?”
他走近,眉頭微動。
她沒有繞彎子,直白開口:
“離婚協議書。”
他怔在原地,眼底的情緒一瞬間沉了下去。
“你現在跟我提這個,是因為……還在怪我?”
“不是。”
“那為什麼?”
“這份協議是三個月前我寫好的。”她聲音很平靜,“你沒來婚房那一晚,我寫的。”
“那時候我告訴自己,如果再失望一次,我就用這份協議結束這段關係。”
“你不是已經說……不走了嗎?”
“我沒走,但我想給你——也給我自己一個機會。”
“一個重新做選擇的機會。”
他低頭看著那份協議,沉默很久,才開口:
“你是想讓我簽?”
她看著他,眼神不帶淚,但異常認真:
“我想看你,會不會簽。”
他沒有立刻回答。
而是拉過茶幾旁的椅子,坐下,靜靜翻開那份協議。
第一頁,是身份信息,第二頁,是財產條款,第三頁,是無責分手,不爭撫養權,不留糾纏。
一頁頁,他翻得很慢,指尖都有些僵硬。
直到最後一頁,簽名欄,他停住了。
“如果我簽呢?”他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