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君澤·主視角】
我不是一個會主動表達的人。
從小到大,無論是在沈家,還是在商業場上,我都被訓練得極其克製。
我習慣算賬,習慣看趨勢,習慣用結果說話。
我懂怎麼贏項目,怎麼平息董事會,怎麼一句話拿下對方的讓步。
可唯獨不懂——怎麼去愛一個人。
尤其是,愛李雪菲這種人。
她太真誠,太直接,太倔強。
她會在我以為“安排好一切”的時候突然一句:
“你有沒有問過我想要什麼?”
她會在我用理性控製局麵的時候紅著眼說:
“你不是在愛我,你是在管我。”
我曾經一度覺得,她太敏感,太情緒化,太“不好管理”。
但直到有一天,我聽到她深夜哭著打電話給閨蜜說:
“他連我難過都不問一句。”
“他覺得給我足夠的物質和名分就夠了。”
“可我從來不是嫁來當賬本的。”
那一刻,我忽然安靜下來。
我意識到,我不是“沒做錯”。
我是,從來沒學過什麼是對。
我開始反思。
她為什麼對那些“小事”那麼在意?
為什麼我覺得“沒必要解釋”的事,她覺得“不被尊重”?
我曾以為,愛就是保護、安排、給她一個“穩當”的未來。
但後來才明白——她要的從來不是“安排”。
她要的是“並肩”。
是“參與感”。
是我在身邊,不是我在上麵。
我記得我第一次試著改,是給她煮了一碗麵。
那晚她加班回來,我等她到淩晨一點。
當她推門進來,我把那碗“半生不熟”的雞蛋麵端過去,語氣笨拙:
“不好吃你也得吃。”
“我煮的。”
她先是愣住,然後笑了。
她那一笑,是我第一次覺得:
——她把我當成“人”了。
不是“角色”,不是“地位”,是可以靠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