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雅微心花怒放,又和劉芝芝說了。
“我就知道,他就是愛我的,他不是你說的那樣!”
劉芝芝免得有點奇怪:“你不覺得太巧了嗎?”
“怎麼會,他肯定是被我感動了。”
周雅微現在,又聽不進其他話了。
眼下最難辦的,是孩子。
於是她又和楊誌良麵對麵談,楊誌良還帶著律師,周家人不敢撒潑,就怕這些陰險的城市人倒打一耙。
財產都是楊家的,沒啥好分的。
隻有孩子要談。
周雅微的意思是給她20萬,就當是她生育的費用,孩子生出來給楊誌良。
楊誌良譏諷道:“你不想要,說得好像我想要似的,打了吧,我出錢,再給你2萬營養費。”
20萬,想得美!
得虧孩子還沒出生,不然聽著父母這樣的對話,得多寒心。
周媽拍著桌子指著楊誌良的鼻子罵他是畜生,沒人情味,代孕都不止兩萬呢,當他們是乞丐嗎兩萬打發走。
律師舉了舉手中的錄音筆:“已經錄下,需要起訴她誹謗造謠你嗎?”
楊誌良突然感覺狐假虎威,真特麼爽。
“要啊,反正,我不差錢。”
周媽的臟話全都堵在了嗓子眼。
周文帥揪著楊誌良的衣領想打他,律師又說:“這個可以起訴故意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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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誌良也不還手,任由周文帥揪著。
還頗為無奈地對律師說:“你慢點講啊,沒看到他都不敢打了嗎,沒勁。”
周文帥:……
艸,這誰還打得下去!
周雅微是真覺得楊誌良變化太大了,這樣的楊誌良,陌生得讓她害怕。
“五萬,馬上打,馬上離!”
“就兩萬,愛要不要,那六十萬我不跟你追究,你他媽就該偷笑了!”
最後,是周雅微妥協了,因為她覺得自己有更好的選擇。
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出訴訟離婚,但女方可以提。
所以兩人先去民政局辦了手續,一個月離婚冷靜期後,再來辦理離婚證。
一個月後,剛好是過年前一周,可以過個好年了。
周雅微去私人醫院引產,楊誌良全程陪同,就怕她耍花招。
孩子已經成型,楊誌良看了眼就彆過頭。
一個大男人,第一次,眼眶濕了。
他對不起這個孩子!
在大年二十四那天,兩人的一個月離婚冷靜期到期,領了離婚證。
一個月沒見,周雅微卻不像楊誌良想象的那般憔悴,反而容光煥發。
她挑釁地看向楊誌良:“你彆以為除了你我找不到更好的,我告訴你,我前腳和你離了,後腳我就又嫁人了。
看到了嗎,段屹然送我的,你一個窮鬼,啃老的窩囊廢,你根本不配!”
她炫耀自己脖子上的金鏈子,手指上的鑽石戒指。
楊誌良這個把月一直發奮圖強工作轉移注意力,麵容有些憔悴。
但他發現自己對周雅微無感了,女人,哪有搞錢來得爽。
“趕緊進去辦離婚證,可彆耽擱了你再婚。”
他油鹽不進,周雅微感覺像是一拳頭打在棉花上,很不得勁。
領了離婚證,楊誌良頭也不回地走了。
周雅微則給段屹然打電話,她要繼續結婚,當闊太太。
可電話打過去……卻是空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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