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不久,恩地就去了首爾。
青春仿佛就在那時候散場,之後的日子過得模糊而匆忙,生命裡最鮮亮的記憶,好像都留在了釜山的那個夏天。
再見到小李,已經是多年之後。
忽然出現,時光早已將他打磨成一個完全陌生的男人,身姿挺拔,輪廓硬朗,舉手投足之間,再不見當然清澈飛揚的少年氣。
甚至名字,都變成了李在烈。
時過境遷。
兩個人吃了飯,說起過往,聊的也算開心。並不算陌生吧,隻是除此之外,卻始終親切不起來。
後來,也見了幾麵,吃過飯。
隻是過往聊完了,就卡住了。幾頓飯吃得平靜而無聊。開心更像是一種臨時性質的心情,實際上他們像兩個最普通世俗的成年人,聊著無關痛癢的話題,草草結束了飯局。
有一次阿粉活動的時候,李在烈還送了花。
雛菊、瑪格麗特、薰衣草。這三種花代表著三句不一樣的花語。
雛菊:隱藏的愛。
瑪格麗特:期待你的愛。
薰衣草:等待愛情。
這三束花代表的是,是從暗戀到長大的過程。李在烈以為鄭格莫不懂,其實她是懂的。女孩子,怎麼能不懂花呢?
可是,她不能懂。
在她心裡,李在烈一直是哥哥,也隻能是哥哥。不喜歡就是不喜歡,沒辦法的。這段伏筆極多,還很零碎,大概位置在:上部第八卷第60章左右,上部第九卷第20章左右、第71章左右,上部第十卷第54章左右。還有一些零散章節省略不提。)
時光荏苒,已是經年之後。
回到此時此刻,恩地看著不遠處的學校。
在見識過更大世界,領略過世事滄桑之後,卻格外懷念小時候。
曾經有人叫她釜山小土妞,她負擔的接受。因為在她眼裡,那像是自己的歐巴。
現在有人叫她鄭格莫,她也負擔的接受。但真正的原因卻是......
那一次陰差陽錯,看到了李在烈身上的冰山一角,也看到了王太卡的一絲真麵目。
經過重重曲折,看到了李在烈被監視、折磨的生母。中部第三卷第58章。)
鄭格莫想的是離開,報警。但王太卡卻對著她說:“雖然說我不管閒事,但這一次是例外。這件事我看不下去。我看不慣的事情,不管是對是錯,一定要管。”
那一刻,鄭格莫是第一次對王太卡刮目相看,這是她自己都沒有想到的。
因為從那之前,王太卡在鄭格莫眼裡的形象,都是一個無底線、無節操的神經病資本家。他狠毒、低俗、沒素質,偏偏這樣的人卻非常成功。
敬而遠之,鄭格莫最開始是這麼想的。麵對這個外號,也是如此的難以接受。
那天遇見的那些事,鄭格莫本以為王太卡會裝作沒事人,畢竟這是王太卡的一向準則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但是沒想到王太卡居然能說這樣的話,認認真真,雖然不算赤誠,但稱得上直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