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絕大多數人遇到這種事情,也隻能是打碎了牙齒往肚子裡咽,長此以往,也助長了某些人的氣焰。”
羅祥目光灼灼地看著林北。
“林先生,你能下定決心將訴訟進行到底,這很難得。”
“這個案子辦好了,或許,網絡亂象會有所改善。”
林北笑著搖搖頭,“整治網絡環境嗎?我還沒有那麼大的願景,我隻想求一個念頭通達。”
“哈哈!”
羅祥爽朗一笑。
愈發覺得林北很對自己的脾氣,有種相見恨晚的感覺。
“念頭通達,說得好啊。”
“林先生......不,這麼叫太生分了,我年長你幾歲,就叫你林老弟吧。”
羅祥眉毛一挑。
“林老弟,你想不想念頭更通達一點?”
“啊?”林北疑惑。
羅祥邪魅一笑,淡淡道:“換句話說,你想不想讓她在裡麵多蹲幾年?三年或許不夠,最少五六年打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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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話,林北整個人都麻了。
這是可以說的嗎?
大哥你可是律師來著,但你現在這一臉興奮的表情是怎麼回事?
不知道的還以為你在監獄有KPI呢。
林北咽了下唾沫緩緩開口:“羅律師,誹謗罪封頂不就三年嗎,這五六年......”
就算你是法外狂徒,也不可能讓法院做出超出法定刑的判決吧?
羅祥淡淡道:“誹謗罪確實封頂三年,可如果再加一條罪名呢?”
林北更疑惑了。
羅祥緩緩吐出五個字:
“尋釁滋事罪!”
他也知道林北肯定不了解,所以不等林北發問便解釋道:
“所謂尋釁滋事罪,還有一個叫法——萬能罪!”
“這麼跟你說吧,但凡是對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或者產生了社會矛盾的,都能歸到這個罪名之下。”
“而兩高在十年前發布的《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中,也特意針對網絡尋釁滋事做出了補充說明。”
“編造虛假信息在網絡上散布,起哄鬨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羅祥解釋一番後,笑眯眯看著林北。
“這個話題現在全網熱搜,這麼大的輿論風波,你說,這算不算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林北一拍大腿:“算!這可太算了!”
羅祥攤了攤手:“so......”
林北雙眼一亮,大點其頭。
你彆說,你還真彆說。
送進去多蹲幾年這事兒,好像真的可刑啊!
不愧是法外狂徒。
看著對麵這個滿麵紅光,興奮無比的男人,林北不由得想起了江湖上關於他的傳聞:
失常發揮,能把對方送進去。
正常發揮,能把對方和律師一起送進去。
超常發揮,能把敲槌的送進去。
極限發揮,在場所有人都特麼得進去!
就連從法院門口路過的流浪狗都彆想幸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