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X日,1號被告人在其小區內遛狗不牽繩,與我方當事人偶遇,命令其寵物狗主動攻擊我方當事人,導致我方當事人古董瓷器破碎......”
羅大狀起身宣讀起訴狀,首先將事件最初的起因講述清楚,接著道:
“1號被告人(張開鳳)與2號被告人(陳晶晶)在小紅豬平台發表不實言論,捏造事實造謠誹謗,並且公布我方當事人身份信息,指使他受到網暴......”
“本案其他當事人均為本次網暴事件的直接參與者......”
“如此大規模且惡性的網暴,給我方當事人的身心都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傷害,直接導致我方當事人患上了抑鬱症......”
“我方當事人曾向所有被告人發送私信,說明情況,希望對方能夠刪除侵權信息並道歉,並且也說明了,如果不這樣做,我方當事人會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少數網暴者照做,我方當事人大方予以諒解,並未起訴。”
“但是!”
“大部分網暴者不以為然,死性不改,更有甚者,在私信裡繼續對我方當事人進行辱罵,甚至詛咒......”
“我方當事人於本月X日向杭城濱江區初級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我方希望合議庭判處被告人誹謗罪、侮辱罪成立,並從重從嚴判決!”
羅大狀洪亮的聲音在審判庭內回響。
瞬間化作一並巨大的重錘,狠狠轟擊在每個被告人的心頭。
它們頓時心跳加速,慌張的情緒在心底瘋狂蔓延。
臉都白了。
彆看剛才那麼桀驁不馴。
那是因為沒有正式開始庭審。
現在開庭了,一個個都不牛逼了。
隻能眼巴巴看向張偉,這也是它們此刻能抓住的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
張偉深吸一口氣。
雖然內心充滿了厭惡的情緒,但人在其位謀其職,張偉還是得強忍著厭惡,給這些肮臟惡心的家夥辯護。
錢難掙,屎難吃啊。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兒。
以張偉的段位,還輪不到他來挑案子,更多時候,是案子挑他。
他隻能被動地選擇接受。
不接?
那你還想不想進步了?
思緒閃過,
張偉起身說道:“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代我方當事人首先表明態度。”
“我方當事人對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承認觸犯了法律,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已經及時停止侵權,並且願意向原告誠懇道歉,以及進行必要的賠償。”
“在此,我想懇請合議庭酌情考慮,對我方當事人從輕判處。”
張偉一開口便定下了本次庭審的基本調子——罪輕辯護。
沒辦法,像這種事實清楚證據明確的案子,幾乎是不可能做無罪辯護的,成功率無限接近於零,而一旦辯護失敗,非但不能免罪,反而還會讓當事人受到從重判處。
所以,這案子隻能是儘量幫當事人減刑。
能減一點算一點。
而減刑的一個幾乎是最重要的點,就是認罪認罰,積極道歉和賠償。
因此,
張偉開口便如此闡述。
接下來,
便是針對這桀驁十三鷹,分彆展開法庭調查。
首先登場的顯然就是本案的罪魁禍首,也是情形最嚴重的兩個人——張開鳳和陳晶晶。
對於這兩個人,其實張偉幾乎是放棄了的。
一個字形容:無藥可救。
且不說這倆二貨在審判庭上的各種離譜操作,單單是它們在誹謗罪上麵的發揮,頂格判幾乎是板上釘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