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視頻,是張偉安排律所裡的實習生,專程跑到徐憶雪所在的大學,采訪她的老師、同學、舍友等人得來的。
咱也不知道這是他們發自內心的評價,還是出於某種外在因素的考慮,才給出了這些好聽的場麵話。
反正視頻裡這些人對徐憶雪的評價都是偏向正麵的:彬彬有禮、性格溫和、待人友善、乖巧聽話等等。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視頻播放結束後,張偉開口道:
“這段視頻是我的人采訪當事人的老師同學們得來的,真實反映了身邊熟人對我方當事人的社會評價。”
“通過視頻可以知道,我方當事人是一個善良、溫和、友好的人。”
“她確實在網上發表了一些過激的言論,給被害人造成了傷害。”
“但是基於周圍人對她的清一色的正麵評價,我有理由相信,這絕對不是她真實的一麵,而是受到網絡不實信息的誤導,一時不查,所以才犯下錯誤。”
張偉表情誠懇道:“所以我希望合議庭能夠對我方當事人網開一麵,減輕刑罰,給她一次機會。”
“反對!”
羅大狀的反駁,依舊是來得如此快速且犀利。
“反對辯護人提交與本案無關的證據!”
“且不去深究這些人對被告人的社會評價有多少真實度和可信度,即便退一萬步講,這些評價都是真的,是發自內心的,但那又如何?”
“她在彆人眼中是什麼樣的人,跟被害人有關係嗎?”
“她在現實中是什麼樣的人,跟本案有關係嗎?”
羅大狀站起來,聲音洪亮道:
“我隻知道,被告人觸犯了刑法,對被害人造成了嚴重的身心傷害!”
“而且,大家試想一下,如果她在現實中真的是一個善良、溫婉、平和的人,可在網絡上,卻仿佛戴上猙獰的麵具,化身惡魔,肆意對陌不相識的人發泄它的負麵情緒,辱罵,詛咒,極儘言語之惡毒!”
“這難道不可怕嗎?”
“或許,現實中的它,才是戴著麵具在虛偽地生活,而在網絡上,或許覺得說話做事不用承擔責任,不用理會彆人的評價,所以才暴露本性!”
羅大狀言辭犀利,鋒芒畢露。
“此外,所謂的受到誤導也純屬無稽之談!”
“4號被告人跟3號被告人一樣,在收到被害人的私信之後,依然沒有停止侵權,甚至還進一步辱罵被害人。”
“希望辯護人不要再拿出這種沒有意義的話來水時間了,這很難不讓我懷疑辯護人的專業性。”
這一刻,羅大狀簡直化身審判庭噴子。
不但反駁張偉的發言,而且還毫不客氣地,對張偉本人展開了攻擊。
“你......”
張偉頓時氣得臉都漲紅了。
“審判長!我反對對方律師對我進行人身攻擊!”
陳忠漢沒好氣地看了羅大狀一眼,道:“反對有效,原告方律師,請你稍微收斂一點,聚焦於案情,不要再攻擊辯護人了。”
羅大狀咧嘴一笑,無所謂地說道:“好的。”
隨後坐下。
“哼!”
張偉臉色不太好看,但此刻也隻能繼續辯護。
“我方當事人還是一名在校大學生,今年大三,再過幾個月就會參加校園秋季招聘,明年就會畢業。”
“她的人生才剛剛開始。”
“她的未來充滿了希望。”
“現在,她犯了錯,但還請合議庭看在我方當事人還是學生的份上,對其從寬處罰。”
學生!
這個身份,確實特殊。
這也是合議庭不得不考慮的因素。
如果判決不妥當的話,可能會引發一些社會問題。
而張偉,便是著重於此,希望用徐憶雪學生的身份,為其爭取利益。
但是在此之前,還需要邁過一道關隘——羅大狀。
羅大狀已經站起來,開始反駁了。
“學生又如何?”
“難道就因為它是學生,所以犯了法,就能得到特殊關照?”
“這是什麼道理?”
張偉立刻道:“她還年輕,隻是誤入歧途......”
羅大狀反駁道:“她已經20歲了,早已成年,心智成熟,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20歲和30歲、40歲都是一樣的!”
張偉:“我方當事人接受高等教育,未來步入社會,肯定會為社會做貢獻,不應該將其扼殺在搖籃裡!”
羅大狀反唇相譏:“既然接受的是高等教育,那就更應該遵紀守法,明辨是非,恪守道德,待人友善!”
“高等教育可沒有教它輕信網絡謠言,失去自我判斷能力。”
“高等教育也沒有教它在網絡上對一個素不相識的人說出那麼惡毒的詛咒!”
“哼!如此一個不分是非黑白,道德品質敗壞,法律意識淡薄的人,你指望它給社會作什麼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