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事情攪和得一塌糊塗,想起來我是律師了......
我有一句MMP不知道當講不當講。
焯!
張偉內心已經把李東強罵了個狗血淋頭。
但罵歸罵......
事兒還是要做的。
畢竟,簽了合同。
張偉是李東強的辯護人。
那他就是得給李東強辯護。
不管內心多麼不情願,都得辯護。
否則,被李東強罵兩句倒是不算什麼,可若是他向律師協會舉報,那張偉很可能會受到處分的。
那就得不償失了。
所以,張偉還是得硬著頭皮,給李東強辯護。
他深吸一口氣,緩緩站起身,臉上露出一絲苦笑,開始辯護。
隻可惜啊。
本來案子就對李東強非常不利,而且對方律師還是傳說中的“法外狂徒”羅祥羅大狀。
再加上李東強的一番“睿智”操作,導致局麵愈發不利。
張偉實力翻個倍,都不頂事兒。
一開口就被羅大狀反駁。
再開口又被羅大狀駁倒。
根本不是對手,完全抵擋不住。
而且,羅大狀還不是單純防守,隻要有機會,他就會反擊。
反擊的點,那也是有很多的。
比如,物業管家在業主群裡詢問,希望拋物者主動站出來承認錯誤,但李東強沒有。
接著,警察挨家挨戶調查走訪,李東強也並未配合。
再後來,林北都將整棟樓起訴了,李東強依然在裝死。
這些足以說明,李東強毫無認罪悔罪的態度,甚至企圖蒙混過關,逃避法律責任。
再比如,李東強的父母上門威脅林北,強行闖入住宅,還動手打人。
甚至,李東強自己也找上門去,手持“凶器”,攻擊林北。
好家夥,讓你取保候審,你毆打被害人是吧?
往小了說,這是認罪態度差。
往大了說,這就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了——企圖用暴力讓被害人不敢發聲,甚至是撤銷立案。
這性質可就嚴重了。
有這些情況在,還想減刑?
想屁吃!
......
如此種種,
隻能說,李東強一家三口的騷操作實在是太離譜。
以至於,法庭辯論一開始,就近乎於一麵倒。
張偉根本抵擋不住羅大狀那一波接一波的凶猛攻勢。
不是張偉無能。
實在是,隊友太傻嗶。
攤上這種隊友,你換了誰來都白扯。
這叫法庭辯論?
這簡直就是究極折磨!
而且,這場折磨還持續了挺長時間。
終於......
“咚——”
法槌敲響了。
法官陳忠漢宣布,法庭調查結束。
張偉簡直有種熱淚盈眶,喜極而泣的感覺。
終於解脫了。
媽的!
太煎熬,太折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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