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周朋和鄭婉寧倆人整整齊齊了(鄭婉寧先進去,周朋出院以後再進去,時間上無法統一,但終究算是去了同一個地方)。
但說起來,他們還真可以算是比較幸運的。
畢竟隻是一個行政拘留,不是多大點事兒。
少則三五天,最多也不過十五日。
外加千把塊錢的罰款。
看似輸得一敗塗地。
實則,卻應該感到慶幸。
要不你看看跟林北作對的那些人,都是啥下場?
基本上都被判了刑,擔了刑責,其中不少人現在都還在監獄裡唱著鐵窗淚,過著按時作息包吃包住的集體生活......
即便沒坐牢的,也是處於緩刑考驗期內。
生活處處受掣肘。
還有各種條條框框來進行約束和管理。
可以說完全就是換了個更大一點的牢房而已。
相比之下......
周朋和鄭婉寧隻是行政拘留,真的可以說不幸中的萬幸了。
甚至都可以算是一個可以拿出來吹牛逼的光榮經曆。
“嘿,哥們兒當年可是太歲頭上動土,老虎嘴裡拔牙,刑部尚書麵前作死,結果還全身而退,你看我吊不?”
算下來,
這倆人比當初林北的房東還幸運。
畢竟後者的損失,若是拉長時間來算的話,恐怕得有大幾十萬甚至過百萬!
而周朋和鄭婉寧的損失相對來說就小很多。
當然,
前提是“周朋”恢複之後可以做回“周鵬”。
如果他這一輩子都隻能是“周朋”......
那可就損失慘重了。
祝他好運吧。
這個事情到此也就算是結束了。
林北從醫院裡出來後,便直接開車回家。
至於修車的事兒,倒是不著急。
啥時候周朋的保險聯係自己,並且也看自己什麼時候有時間了,再去修就得了。
林北開著車,哼著歌,回到小區。
車裡播放著輕快的旋律,與他此刻輕鬆的心情相得益彰。
直接開進地下停車場。
係統就是貼心,贈送房產的同時,還附帶了一個車位。
而且這個車位的位置相當不錯。
是三個車位中靠右邊的一個,旁邊有根柱子,但停好車後又完全不會擋住開門。
林北就喜歡這種靠邊的停車位。
因為自己可以借用車位外的空間停車或者開門。
如果是被兩個車位夾在中間的那種......
那你最好祈禱你的兩個“鄰居”停車的時候都不會特彆靠近你這邊,而且最好他們的車不要太寬。
否則的話你每次停車都是一種痛苦。
停是不好停進去,即便停好了也不好下車......
還是邊上的停車位更好。
林北平時停車也會儘量靠邊。
方便自己也方便他人。
雖然林北一個人,沒有人會從副駕下車,理論上來說,即便他停車時右邊貼著線,也不會影響到自己。
但會妨礙旁邊車位的人停車和上下車。
林北雖然不說道德感多麼強,但最起碼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兒,他不會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