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何立平三人說的自己很可憐,很無辜。
但老李卻並未先入為主地同情他們。
類似這種樓上樓下產生糾紛的案子,老李也處理過不少。
雖然具體情況略有不同,但基本套路卻大體上相似。
要麼,樓上先影響了樓下,樓下報警。
要麼,樓上先影響了樓下,樓下反擊樓上,樓上報警。
絕大部分情況都是樓上不對在先。
當然,也有例外。
比如老李就曾經處理過一個案子,樓下報警說樓上一直噪音騷擾,但樓上卻表示自己那段時間根本就不在家,至於樓下提到的什麼走路聲,吵架聲之類的,根本就不是樓上發出的……
這次的這個案子,老李以自己豐富的基層辦案經驗來判斷的話,多半也是報案的這家人先招惹了對方。
否則你說,這無冤無仇無過節的,怎麼可能樓上樓下還有隔壁鄰居,一起出招呢?
不過這也隻是老李基於自己的經驗做出的猜測。
但辦案是要講證據看事實的,一個成熟的執法人員,是不會被自己主觀印象左右了思維的。
所以,老李並未著急地下決斷,而是淡淡說道:“這樣,基本情況呢我們也了解了,你們三位先彆著急,我們先調查了解一下。”
說完,
老李擺了擺手,帶著人走出房間,直接是來到了隔壁1602門前。
敲門。
按門鈴。
無人回應。
“警察同誌我都說了,他們根本就不在家,要麼就是在家故意裝作不在。”何立平在旁邊伸著脖子說道。
老李淡淡“嗯”了一聲。
隨後吩咐道:“小陳,你帶人去樓上看看1701的情況,其他人跟我去樓下。”
出警的警員分作兩波。
一波上了17樓。
一波下了15樓。
老李敲響了1501戶的門。
一直也沒有任何響應。
何立平跟在身後說道:“我聽隔壁的說,這戶的那小子,去麗江玩兒去了,你說這不是存心惡心人麼?他自己跑出去遊山玩水,卻提前設定好時間來騷擾我們家,又或者是遠程控製著開關……太惡心了!”
說著,
何立平臉色也是變得愈發陰沉。
咬了咬牙,沉聲道:“要我說,就該強行破門進去!把機器關了!”
“嗯?”
老李眉頭一皺,拿看到智障的眼神看向身後的何立平。
其他幾個警察,也紛紛目光怪異的看著他。
“怎,怎麼了?”何立平嘴角抽動兩下,疑惑問道。
老李一臉無語地說道:“我們沒有權利破門。”
開玩笑呢?
又不是抓捕什麼悍匪殺人犯。
就隻是一個民事糾紛而已。
破門?
這不扯呢麼?
住宅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
《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哪怕是警察,也不能隨隨便便就破門闖入。
所以老李等人聽了何立平的話,才會把他當智障。
但凡是個有腦子的人,能說出這種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