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非常凶悍。
老李聞言,眉頭微微一皺,喉結動了動才開口說道:“龐女士你不要誤會,我不是想替任何人開罪,我隻是想化解你們雙方的衝突,查明真相而已。”
“龐女士,我最後一次問你,你是否現在依然堅持要控告林北對你進行非禮和猥褻?”
龐巧蓮剛要開口,老李便緊接著又道:“不過在你回答之前,我還是需要提醒你一下,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如果情節嚴重的話,這可就涉嫌刑事犯罪了。”
“刑法中有一條罪名,叫做【誣告陷害罪】。”
“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老李目光灼灼,直視著龐巧蓮。
“所以我希望你能夠考慮清楚,是不是真的要繼續追究林北的刑事責任!”
龐巧蓮目光閃爍了兩下。
這警察什麼意思?
難道說……他看穿了什麼?
不可能!
絕對不可能!
自己的表演天衣無縫,而且還有視頻作為證據,怎麼可能被他看穿?
再說了,哪怕他真的看穿了,有什麼用?
說到底,還不是得看證據?
有這個視頻,就是最強力的證據!
至於什麼誣告陷害罪……哼,嚇唬人罷了,老娘怕你這個?
我可是女的!
我說他做了,他就是做了,沒做也是做了。
這種事情,他說不清楚的。
反正最差的結果,也無非是沒辦法真的給林北定罪而已,又怎麼可能會讓這把火燒到我的頭上?
這樣的思緒在腦海中飛快閃過,龐巧蓮頓時就放鬆下來。
斜眼一瞥,盯著老李開口道:“你這話又是幾個意思?”
“怎麼,你是想說我在冤枉這個變態?”
“你還是個人嗎你!我可是受害人啊,我遭遇了那麼可怕的事情,你非但不安慰我,不給我討個公道,反而在這裡話裡話外的說我冤枉彆人?”
龐巧蓮氣得臉都歪了。
聲音也變得更加尖銳。
“我可以很負責任地告訴你,這個小變態,他就是非禮我了!”
龐巧蓮指著桌子對麵的林北。
“而且還是當著我女兒的麵那樣對我!”
“我覺得沒臉再活下去了,沒臉見人了。”
“你們必須嚴懲這個變態!必須嚴懲!”
“如果你要偏袒他,要包庇他,那我就投訴你舉報你,我就不相信你一個人就能隻手遮天!”
“我不相信杭城能黑暗到這種程度!”
龐巧蓮悲憤交加,大聲控訴。
簡直將一個遭到不公待遇,想要拚命維權的形象給樹立起來了。
這演技,不得是三四十年老戲骨才有的功力?
她要是跑到鏡頭前麵表演一番,怕是絕大多數看到的觀眾都要相信她了。
隻可惜,
派出所不是舞台。
民警也不是吃瓜群眾。
在這裡,講究的是“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準繩”,講究的是“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而不是看誰誰誰表演得更真,誰誰誰情緒更激動,誰誰誰聲音更洪亮的。
甭管你說得再激動,再像真的。
也沒用。
說到底,還是得看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