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麼就是坐了牢就不用賠錢了?
哪有這麼好的事兒!
你坐牢,是你犯罪的懲罰。
對於被害人(林北)來說,其實是沒有實質性好處的。
畢竟林北受損擺在那裡。
車損,難道會因為你坐牢,就恢複了?
所以還是得賠償。
並不存在說,承擔了刑事責任就不用賠錢了。
民事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又不是互斥的,隻能說積極主動地承擔民事責任,可能會在刑事責任上,獲得一些減免。
有些人會叫囂著“老子寧願坐牢也不賠你一分錢”,隻能說這個人是個二逼法盲。
實際情況是,你是既要坐牢,也要賠錢。
兩不誤。
顯然曹豔麗就是類似這樣的二逼法盲。
她覺得,要麼賠錢,要麼坐牢。
不可能既賠了錢還得去坐牢。
而且曹豔麗更傾向於,賠錢,不坐牢。
能有這樣的想法,隻能說曹豔麗這人腦子絕對不好使。
更過分的是,她居然還想著,隻賠一部分。
定損四百五十萬,曹豔麗居然張嘴就是賠個百八十萬了事兒?
咋想的啊?
這已經不是“法盲”兩個字能解釋的了。
這特麼簡直就是臭無賴,大傻逼。
自己帶著熊孩子,把彆人好好的一輛豪車,給搞的烏七八糟,雖然張偉沒有看到實車,但定損金額四百五十萬,想想也知道他們乾的多過分。
可現在居然想著,隻賠百八十萬……
即便是一百萬,那也還不到25%的責任。
這就相當於,我拿了你一百塊,隻還給你20塊,你樂意啊?
曹豔麗這不光自己傻逼,還把彆人也都當成了傻逼。
該說不說,能傻逼到這程度,也屬實不容易了。
張偉內心不停吐槽。
接著長歎一聲說道:“曹女士,你想多了。”
“你什麼態度?你是我的律師,你敢這麼跟我說話!?”
張偉一開口,就好像點燃了火藥桶。
曹豔麗直接就炸了。
非常不樂意地瞪著張偉。
覺得自己這個掏錢的“上帝”,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
她很不高興。
但張偉卻並不在意這個。
說實話以張偉的名氣和在杭城律師界的地位,又不是初出茅廬的小菜雞了,難道還需要放低姿態巴結當事人?
張偉冷哼一聲,完全沒給曹豔麗好臉色,直言道:“對於我來說,能給當事人辦實事,能給當事人爭取切切實實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至於態度?”
“那是什麼?能抵得上百萬的賠償款?還是能抵得上半年的有期徒刑?”
話說到這份上,張偉也是一點麵子都不給曹豔麗留了。
話語生硬無比。
完全沒有在意曹豔麗的臉色越來越難看。
“你這個案子,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刑事責任你得承擔,錢,也得一分不少的賠償。”
“不要想著賠了錢就可以不用坐牢了,更彆提你隻想賠一部分。”
“這是公訴案,是由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害人即便是諒解了你,都不可能讓你免除刑事責任,頂多就是有了諒解書,可以爭取一定的減刑。”
“僅此而已。”
張偉目光直視著曹豔麗,也不藏著掖著,不考慮委婉了,直接就把現狀掰開了揉碎了,展現在曹豔麗麵前。
“至於你說的,坐牢就不賠錢,也不可能。”
“坐牢是刑事責任,賠錢是民事責任。”
“這兩者,又不是互斥的,更不可能說,你承擔其中一個,就能免除另外一個。”
“不可能的!”
“你也趁早絕了這個念頭吧。”
曹豔麗滿臉的不甘,道:“你這話什麼意思?你可是我的律師,你是我老公花錢請來的,你居然你現在你在這裡你怎麼你幫著對方說話?”
“你說!”
“你是不是暗地裡跟對方合謀了你?”
“我就不信了,憑什麼你說我承擔什麼我就得承擔什麼?憑什麼你說了算!?”
張偉淡漠道:“不是我說了算,是法律說了算!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你跟我吵吵有什麼用?你還能修改法律啊?你也不用張嘴閉嘴就拿花錢來說事兒,我告訴你,我正是因為收了律師費,正是因為我是你的律師,所以才會跟你說這麼多。否則你覺得我是吃飽了撐的過來跟你在這兒浪費時間白費口舌自討不痛快?”
張偉斜眼一瞥,嗤笑一聲。
這娘們兒咋想的?
事情都到這份上了,她居然還在做夢。
蠢得無藥可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