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豔麗搬出自己的一套邏輯,一個勁兒地說著:
“這數字跟搶劫有什麼區彆?”
“明顯是4S店在搞鬼!”
“要我說,這肯定是那個車主跟4S店的人商量好了,故意太高定損價格,就是為了多訛錢,然後雙方再分贓。”
“比如實際修車可能隻需要二十五萬,他們直接拿出一個兩百五十萬的定損單,讓我賠兩百五十萬,可修車隻要二十五萬啊,那剩下的兩百二十五萬,還不是就進了他們的口袋?”
“二一添作五,分贓一下。”
“這來錢也太快太容易了吧?”
曹豔麗猛翻白眼。
“所以這份定損報告我是不認可的,這簡直是危言聳聽!”
“你就拿出去,找100個人來看,怕不是得有101個人覺得很扯淡。”
“肯定有貓膩,鐵定有問題!”
“不是我說,你們這些檢察官啊,法官的,就不調查的嗎?隨便什麼人拿出來一個定損單,你們就信了?”
“這是瀆職!這是枉法!”
曹豔麗火力全開,已經噴紅眼了。
噴了林北噴4S店,噴了4S店噴檢察院,噴了檢察院噴法院……
突出一個桀驁不馴,大殺四方。
法台之上,審判長陳忠漢和兩位審判員,臉色都變得有些陰沉。
他們審理刑事案也不少了,但是讓被告人這麼指著鼻子罵,說實話還是挺少見的。
不說破天荒頭一遭,也差不多。
不是,現在的被告人,都這麼猛的嗎?
說到底,還是無知帶來的無畏。
公訴人席位上,檢察官趙凱旋目光變冷,內心升起一團怒火。
好囂張的被告人!
不但反咬一口,指控被害人故意栽贓陷害,誇大損失,敲詐勒索,碰瓷訛錢。
竟然,還在這裡說檢察官和法官瀆職?
簡直是膽大包天,無法無天!
這種人,必須不能慣著。
這樣的思緒在腦海中飛速閃過,趙凱旋沉聲開口:“被告人,你現在就是要質疑定損單的真偽是嗎?”
曹豔麗瞥了趙凱旋一眼,嗤笑一聲道:“廢話!我意思都這麼明顯了你還聽不明白?還是說其實你聽明白了但是非要在那裡故意裝傻!?”
趙凱旋雙眼微眯,道:“刑!你質疑證據的真實性,還是那句話,你得拿出憑證依據來,不是你張口說證據是假的,就是假的。法庭是講證據的,不是你張口亂說的。你現在指控被害人與4S店的工作人員勾結,故意誇大損失,訛錢。你還說我們檢察院和法院的工作人員瀆職,這些,都需要證據支撐!否則你就是誣告陷害!你是不是還想多加點刑期?”
趙凱旋雙眼盯著曹豔麗。
那眼神,
當然有憤怒。
除此之外,就是宛如看待智障一般的眼神。
這得是多蠢,才能接二連三地乾出這種事情來?
這是什麼地方?
法院!
刑事審判庭!
這裡審理的都是刑事案件。
講究的是“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準繩”。
講事實,看證據。
在法庭上,每一個人說的每一句話,甚至每一個字,都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可曹豔麗呢?
明明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並且證據確鑿,可一上來就拒絕認罪。
接著就是睜著眼睛說瞎話,非說監控視頻是造假,是AI。
被啪啪打臉之後,又說定損結果不屬實,是被害人和4S店沆瀣一氣,就為了訛錢。
甚至還將臟水潑到了檢察院和法院。
簡直是將無知和無賴演繹到了極致。
這些話,即便是在外麵亂說,也很可能造成誹謗罪、尋釁滋事罪等等。
更何況,她現在可是在審判庭上。
當著檢察官和法官的麵,就這麼從嘴裡蹦出來了。
法律風險更大!
真要較真的話,誣告陷害罪,也不是沒可能。
“被告人。”
法官陳忠漢也開口了。
“在法庭上說話,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也是要講究證據的。”
“如果你有證據,就拿出來,用以支撐你的觀點。”
“但如果你沒有證據,就不要亂說,這樣非但對你沒有幫助,反而,很可能會讓你承擔更重的法律責任!”
“想清楚再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