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雙目光看向法台,落在居中的審判長陳忠漢的身上。
所有人都知道,這個案子,終於要有一個結果了。
而越是到這個時候,張耀陽心中的恐慌和不安就越是強烈,簡直如同潮水,狠狠衝刷著他的內心,幾乎要將他的心理防線徹底摧毀。
雖然嘴上不饒人,看上去桀驁不馴,但其實,張耀陽的內心早就慌得一P了。
之所以桀驁不馴其實也隻是在咬牙硬撐,在硬著頭皮硬抗。
現在到了要宣判的時候,張耀陽可就再也牛逼不起來了。
站在那裡,感覺雙腿都在發抖。
而且腿軟的,似乎隨時都要癱倒在地一樣。
跟張耀陽相反的,是林北還有陳達,葉巧倩,蔡曉玲等人。
終於要出結果了
終於要看到那個賤人受到法律的製裁了。
這心情,可想而知
必須必的陽光,必須必的燦爛。
簡直就跟過年了一樣。
有類似心情的,除了幾個被害人之外,還有一個人那就是張耀陽的辯護人,吳律師。
他雖然跟張耀陽並沒有直接的利益衝突。
但是,
張耀陽的煞筆操作給吳律師帶來了不小的麻煩。
讓他的辯護變得非常困難。
而且,
張耀陽對吳律師的態度一直都不好,有時候甚至可以稱得上很差。
吳律師對這麼一個聽不懂人話又不會說人話的傻逼當事人,那自然是充滿了怨氣。
現在眼看著張耀陽的判決要出爐了。
他要被法律狠狠製裁了。
對於吳律師來說也算出一口惡氣。
雖然作為律師,對自己的當事人即將接受法律的製裁感到幸災樂禍不太好。
但……
也要分情況。
遇到張耀陽這樣的傻逼當事人,有這樣的想法也無可厚非。
……
法台之上。
陳忠漢並不理會眾人的各種思緒。
隻是淡淡地掃了一眼,便雙手捧著判決書站起來,沉聲說道:
“杭城濱江區初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對於被告張耀陽詐騙一案,已審理完畢。”
“經查,被告人張耀陽自X年X月X日起,到X年X月X日期間,多次編造虛假理由,向其熟人借錢,並且均未還錢,通過此種手段累計獲取錢財二十四萬元整……”
“被告人之行為,已經構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欺騙方法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特彆巨大。”
“本案,事實清楚明確,證據確實充分。”
“現作出如下判決:”
“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被告人成立詐騙罪,金額特彆巨大,性質特彆惡劣,情節特彆嚴重……且被告人認罪悔罪態度惡劣,並且不願意主動退贓退賠,甚至多次對被害人進行威脅恐嚇……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另判處被告人全額返還非法占有之他人財物總計二十四萬元整!”
“……”
“以上判決,自審判之日起正式生效,立即執行!”
“如被告人對本判決不服,可在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咚!”
法槌再次重重落下。
也讓這個案子,徹底的一錘定音,落下帷幕。
十二年!
求刑得刑。
張耀陽終於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在判決出爐的一瞬間,張耀陽臉一黑,腿一軟,當場便癱倒在地,宛如一灘爛泥。
滿臉死灰,眼神之中充滿了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