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通知,你們這……是不是有什麼誤會啊?”
“我們可都是大大的好人,怎麼可能會作偽證呢,還有那個誣告陷害就更加談不上了。”
“這,這不可能的啊。”
趙元(胖子)哆哆嗦嗦地說著。
臉上的肥肉都在一抖一抖的。
都快嚇死了。
剛才還跟另外兩個人在那邊說,彆讓警察給發現了,沒想到話剛說完還沒落地呢,警察就直接找上門來,要以做假證和誣告陷害抓他們。
這可把趙元嚇得整個人都不好了。
在他旁邊,麻子馬洪波的臉色也變得非常難看。
心臟咚咚咚地加速跳了起來,都快從嗓子眼兒跳出來了。
他也不是沒幻想過,可能會被警察識破。
可沒想到會這麼快啊。
這些警察都坐著噴氣式飛機查案的嗎,為什麼速度能快到這種離譜的程度!
後麵客廳裡。
小黃毛黃建興也愣住了。
什麼鬼?
怎麼還有我的事兒?
心情忐忑不安,怔怔地走過來。
這時警察掃了一眼沉聲道:“你們三個都說當時在衛生間內,你們並沒有對三個伴娘儘心猥褻非禮,還說死者薑傑完全沒有跟趙雅楠有肢體接觸。但是經過我們的調查發現,你們撒謊了,你們三個在衛生間內,分彆對三個伴娘進行了猥褻,尤其是死者薑傑,更是觸摸趙雅楠裙底。你們作偽證,並且意圖使趙雅楠受到刑事責任,這就是誣告陷害。現在我們已經掌握了充分的證據,你們三個,都跟我們回去,接受調查!”
趙元臉色一變,連忙道:“不是不是,這裡麵肯定是什麼誤會!是不是那三個伴娘說的,她們這是在誹謗啊,我們沒做過啊,不要聽她們亂說!”
馬洪波也緊接著說道:“警察同誌,這不是都說誰主張誰舉證嗎,她們沒證據憑什麼這樣誣陷我們!我跟你說警察同誌,現在風氣就不好,女的隨便說男的非禮,不管男的有沒有非禮,都是非禮了……這公平嗎?這不公平!我們根本沒做過那些事情,難道就因為她們隻言片語,就讓我們承擔本來不應該承擔的責任嗎?”
倆人都著急忙慌地說著。
警察麵無表情道:“刑了,你們兩個有什麼話,回了局子裡,有的是機會讓你們說,現在,你們隻需要老老實實配合調查,跟我們回去就刑。”
趙元和馬洪波對視一眼,都看到了對方眼睛裡的絕望。
他們也不傻。
從警察的反應裡,不難猜出,警察恐怕已經是掌握了什麼證據。
如果隻是伴娘的口頭口供,不應該會這樣。
可……
到底是什麼證據呢?
哪來的證據呢!
封閉的空間,沒有監控。
門口還有小黃毛黃建興守著。
外麵頂多能聽到一些聲音,但絕對看不到具體發生了什麼事。
那麼問題來了。
證據是什麼?
哪來的證據!
趙元和馬洪波都要瘋了。
這時,小黃毛黃建興急急忙忙道:“警察同誌,那這事兒跟我沒關係吧?我當時我都沒在衛生間裡,他們裡麵發生什麼事,我也不知道啊,我隻是在外麵聽到點動靜,我說的話也是根據我聽到的聲音推斷的。我沒有撒謊,我說的都是真的,就算跟事實有些出入,那也正常,畢竟我沒有親眼看見。而且當時做筆錄的時候我也明確說了,我隻說我聽到的,然後還有一部分我也明確說了是我的推測。這……我不能算那是作偽證吧?誣告陷害就更加談不上了。這應該沒我啥事兒啊。”
黃建興一個勁兒地說著,企圖撇清自己的責任。
警察看了他一眼,板著臉說道:“黃建興,你覺得自己是清白無辜的?”
“是,你當時確實沒有在衛生間裡麵,但是,你守在衛生間門口,一方麵給他們行不軌之事提供了幫助和便利,另一方麵,你在接受我們詢問的時候,也並沒有說真話。”
“你說聽到的那些動靜,有幾分真,幾分假,你自己難道不清楚?”
警察目光犀利地盯著黃建興。
把黃建興看的心裡直發毛,
目光閃爍,非常心虛。
“哼!”
警察冷哼一聲,語氣驟然變得冷冽。
“刑了!”
“你們三個,正好都在這裡,也省得我再去多跑幾個地方。”
“來吧,都老老實實跟我們回去配合調查。”
警察說完,
胖子趙元,麻子馬洪波和小黃毛黃建興三個人,相互對視幾眼,都看到了對方眼神中的苦澀。
想哭。
本來跟自己關係不大的事兒,結果現在搞得……要特麼被警察抓去問話了。
三人都是肩膀一塌。
如喪考妣。
但這才哪到哪?
其實在這個時候,他們三個還是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隻是覺得,自己說謊的事情被警察發現端倪,可能會被批評教育,也就這樣了。
頂多麼,拘留幾天。
肯定算不上什麼大麻煩。
但他們顯然不知道,
在殺人案裡作偽證,是刑事責任!
誣告陷害,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責,這也是刑事責任!
除此之外,
警察還有一個很關鍵的事情沒說,那就是猥褻!
猥褻,情節輕微的,就是個治安違法行為,拘留幾天完事兒。
可如果情節嚴重,那就構成刑事犯罪了。
強製猥褻罪了解一下?
刑法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製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四)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而顯然,趙元和馬洪波的行為,絕對是構成了“聚眾”。
因為還有一個死了的薑傑。
這就是三個人。
所謂三人成眾。
一個人猥褻,那是普通猥褻。
三個人猥褻,那特麼就是聚眾猥褻!
這是加重情節。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妥妥滴。
隻可惜,
他們現在還不知道自己將要麵臨多大的麻煩。
還以為,就是個小事兒。
批評教育一頓,頂多拘留個三五天,也就沒事了。
嗬嗬!
隻能說,這次進去,隻怕要想出來,就是幾年之後的事情了。
當然了,他們肯定也不敢拒捕。
一來,在他們看來本身也不是什麼大事,犯不上冒險。
二來,也是因為沒那個膽子。
並且,都被警察堵在家裡了,就是想跑也沒地方可跑,總不能跳窗吧,這十幾層樓的高度,除非是想轉生異世界了。
於是乎……
三個人耷拉著腦袋,就被警察帶走了。
除了他們三個,另一邊,警察也找上了董家寶。
“啊?”
“警察同誌你們找我是乾什麼呢?”
“我已經把我知道的全都告訴你們了,我的新房現在都還封鎖著,等著你們隨時去勘察現場,我能配合的,全力配合。”
“現在還有什麼需要我做的嗎?”
被警察找上門後,董家寶滿臉的疑惑。
大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