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是一個法律概念,有著嚴格的構成要件和條件。”
“並不是我們說是就是,我們說不是就不是。”
“這要看實際情況,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羅大成儘量耐心地,用傻逼都能聽明白的語言解釋著。
“通俗的講,當一個人遭受不法侵害的時候,法律是賦予他保護自己,自衛反擊的權利的。”
“而因為製止不法侵害,造成不法侵害人受傷或者死亡,又或者財產損失等危害結果,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這是法律賦予我們每一個人的正當權利。”
“總不能,有壞人來傷害我們,而我們卻不能反擊,不能自保,隻能逃跑或者被欺負吧?”
羅大成雙眼直視著劉翠萍。
這樣說著。
“當時的情況,我們根據搜集到的證據,以及在場另外兩個伴郎,還有當時守在衛生間門口,雖然沒有進去,但也曾參與合謀的另一個伴郎,都進行了訊問,也拿到了他們的口供。”
“綜合這些情況,我們基本可以還原當時衛生間裡發生的事情。”
羅大成深吸一口氣。
講述著:
“當時的情況就是,三個伴娘因為身上被噴灑了彩帶之類的東西,所以進洗手間進行清洗。”
“而薑傑,還有另外兩個分彆叫做馬洪波和趙元的伴郎,就強行闖入洗手間。”
“對三個伴娘進行了非禮和猥褻。”
“其中,薑傑的下手對象,就是那名叫做趙雅楠的伴娘。”
羅大成此刻直接將細節紕漏出來。
你們不是非得讓我給個交代嗎?
你們不是非要讓我當中說清楚嗎?
刑!
這是你們自己要求的。
至於說,把這個情況公布出來,會對死了的薑傑造成什麼影響,會不會讓他死了還得被人戳脊梁骨,那就跟我沒關係了,這都是你們自找的。
“薑傑是最過分的,他不但對趙雅楠進行摟抱親吻以及語言侮辱調戲,居然還伸手去摸趙雅楠的裙底。”
“我們在趙雅楠裙底以及大腿內側,都提取到了薑傑的指紋和皮膚組織。”
“這些就是鐵證。”
“而在麵臨如此可怕的猥褻行為之下,趙雅楠為了自保,慌亂之中,從旁邊摸到了剪刀。”
“這是這個小姑娘,在遭受不法侵害的時候,唯一能夠拿起來保護自己的武器。”
“她用剪刀企圖將薑傑逼退。”
“但是,失手捅了薑傑的胸口,最終導致薑傑的死亡。”
“現在這個案子還沒有最終定性,但我個人認為,這是一起標準的正當防衛!”
“趙雅楠不需要對薑傑的死,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
羅大成直言不諱地說出了自己的觀點。
“你放屁!!!”
劉翠萍歇斯底裡大吼。
“怎麼就正當防衛了,怎麼就沒有責任了!?”
“法律規定了正當防衛,難道法律還規定了人就能隨隨便便殺人?”
“這是什麼狗屁道理!”
“我不服,我不相信!”
劉翠萍情緒異常激動,唾沫星子四濺。
眼神凶戾地瞪著羅大成。
羅大成沉聲道:“我已經給你解釋得夠清楚了,當時趙雅楠遭受不法侵害,那是她自我保護!你也是女性,你應該能體會到,在那樣的情況下,會有多麼害怕,驚恐,慌亂。她保護自己是沒有錯的。”
劉翠萍急頭白臉吼道:“那咋了?她害怕,她可以跑啊,她可以求救啊,她也能開口拒絕啊!”
“為什麼非要殺人!”
“為什麼,非要,殺人!!!”
羅大成都無語了,說道:“當時在狹小的衛生間裡,空間有限,而且門還被伴郎關上,並且,伴郎是後進來的,趙雅楠想出去,就得先過伴郎這一關,她怎麼出去?再說了,男女生理差異是客觀存在的,趙雅楠一個女孩子,怎麼可能鬥得過成年男性?至於你說的開口拒絕……根據當時在婚房內的其他人提供的口供,他們清楚地聽到伴娘大喊‘不要’、‘走開’這樣的話,可並沒有效果,嚴厲製止,顯然沒有讓伴郎停止不法侵害,這是無效的。當時趙雅楠肯定絕望了,她不想自己受到傷害,她隻能想辦法自保。”
劉翠萍咬牙切齒道:“就算你說的都有道理,她要自保也好,害怕也罷,那她拿剪刀嚇唬一下就好了啊,正常人看到剪刀肯定都會害怕的,不管想乾什麼,肯定也不敢了啊。她隻需要嚇唬一下我兒子,我兒子肯定就後退了。非要捅嗎?還故意捅胸口!這不是故意殺人是什麼!”
羅大成說道:“當時那種情況下,緊張,害怕,慌亂,一個小姑娘,被一個異性那樣猥褻非禮,你怎麼能要求她還保持著理智冷靜?她都怕得要死,怎麼能絕對地保證尺度?慌亂之下,發生任何事情都是有可能的。人是人,不是機器,不可能時刻理智,不可能永遠冷靜,也不可能把所有事情都計算得清清楚楚準準確確。”
羅大成解釋得已經夠清楚,夠耐心的了。
反正在場的這些吃瓜群眾,絕大部分已經認可了羅大成關於“正當防衛”的說法。
如果情況確如他所說的那樣,是薑傑先猥褻趙雅楠,而且是伸手去摸裙底這麼惡劣這麼嚴重的猥褻的話,在這種情況下,趙雅楠拿起剪刀自衛,結果誤殺了薑傑,確實就是正當防衛啊。
這還有什麼好糾結的?
難不成,趙雅楠就活該被那個惡心的男人占便宜?
她不能保護自己?
而且,
劉翠萍說的話也根本就是屁話!
什麼叫嚇唬一下?
你確定嚇唬一下能把人嚇走?
如果嚇不走呢?
如果非但沒有把薑傑嚇走,反而還被薑傑反手搶走了剪刀呢?
更有甚者,被薑傑反殺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