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國剛建立時,鐘繇被任命為大理最高司法官),後來升任相國宰相)。魏文帝曹丕還是太子時,賞賜給鐘繇一件“五熟釜”帶分隔層的多功能炊具),並在上麵刻銘稱讚:“顯赫的魏國,作為漢朝的藩輔。我們的相國鐘繇,實為國家的核心支柱。他日夜恭敬勤勉,從不敢貪圖安逸。百官都以他為榜樣,遵循他的法度規矩。”據《魏略》記載:鐘繇擔任相國時,參照太子曹丕的設計鑄造了五熟釜。器物鑄成後,太子寫信給鐘繇說:“上古有黃帝、炎帝的三鼎,周朝的九大寶器,都是單一形製烹煮一種味道,哪比得上這口鍋能同時烹飪五味?鼎本是用來烹煮祭品獻給上天、奉養聖賢的,彰顯德行、祈求福運,沒有比這更美好的器物了。所以不是大德之人,無法鑄造;不是這等器物,也不配承載盛德。如今這口佳釜,更勝往昔。周朝的屍臣、宋國的考父、衛國的孔悝、晉國的魏顆,這四位大臣都因功德被刻銘於鐘鼎之上。如今您輔佐大魏,興盛聖明教化,崇高的德行在此達到巔峰。實在應當被太常寺刻銘記載,被禮器收錄傳承。因此作此銘文,刻於釜口,希望能讚揚您的大德,使其不朽。”裴鬆之按:《漢書?郊祀誌》記載,漢宣帝時美陽發現古鼎,京兆尹張敞上奏稱:“鼎上刻書說‘王命屍臣,在栒邑為官……’這大概是周朝褒獎大臣,大臣子孫將先祖功績刻銘,藏於宗廟的做法。考父的銘文見《左傳》,孔悝的銘文在《禮記》,事跡顯著故不贅述。《國語》說:‘昔日晉滅潞國之戰,秦國企圖破壞晉軍功勞,魏顆在輔氏追擊秦軍,親自擒獲杜回,其功績刻銘於景鐘,至今家族興盛,子孫不可不興旺。’這就是太子提到的四則銘事例證。)
幾年後,鐘繇因西曹掾魏諷謀反事件受牽連,被下詔罷免官職,閒居家中。《魏略》記載:孫權向魏國稱臣,斬殺關羽並將首級送來。太子曹丕寫信告知鐘繇,鐘繇回信說:“我同郡的前司空荀爽曾說:‘人應當順應性情,愛我的人多麼值得珍愛!憎我的人多麼令人憎惡!’想想孫權此舉,倒顯得格外乖巧討喜。”太子又回信說:“收到您的回複,得知您為南方之事欣喜。至於荀公的清談妙論,孫權的乖巧模樣,我捧著書信不禁失笑,舍不得放下。若孫權再耍狡黠,當用汝南許劭每月品評人物的權威論斷來折服他。孫權在吳、魏之間周旋,能被您和許劭品評,也足夠了。”)
曹丕繼承魏王爵位後,鐘繇重新擔任大理。曹丕稱帝後,鐘繇改任廷尉,晉封崇高鄉侯,後來升任太尉,轉封平陽鄉侯。當時司徒華歆、司空王朗都是前朝名臣,曹丕退朝後曾對左右侍從說:“這三位三公,都是一代偉人,後世恐怕很難再有這樣的人才了!”
魏明帝曹叡即位後,鐘繇晉封定陵侯,食邑增加五百戶,加上之前的共計一千八百戶,升任太傅。鐘繇患有膝疾,跪拜起身不便。當時華歆也因年高多病,兩人上朝時都被特許乘坐輿車一種輕便小轎),由虎賁衛士抬著上殿就座。此後,三公患病時享受乘車入朝的待遇,成為朝廷慣例。
玉玦之緣:當年曹操征討漢中時,太子曹丕在孟津,聽說鐘繇有一塊玉玦,很想得到卻不好意思直接開口,便秘密派臨菑侯曹植通過他人轉達心意。鐘繇得知後立即將玉玦送去。曹丕寫信致謝說:“美玉常被用來比喻君子的德行,《詩經》中也有讚美。晉國的垂棘之璧、魯國的璵璠之玉、宋國的結綠之石、楚國的和氏之璧,價值超過萬金,比都城還珍貴,曆代相傳,美名遠揚。正如垂棘璧出使晉國,使虞、虢兩國先後歸附;和氏璧進入秦國,藺相如展現氣節。我曾在玉書裡讀到,美玉白如切細的脂肪,黑如純漆,紅如雞冠,黃如蒸熟的栗子。雖聽說過這些描述,卻從未見過真容。我雖德行不及君子,也無詩人之才,但對‘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境界心向往之。然而這四大珍寶早已邈遠,秦漢以來再未聽說有能與之匹敵的。因此多年尋覓,未遇真品,心願未了,如同饑渴難耐。近日聽南陽宗惠叔說您曾有美玉玉玦,聽聞後驚喜不已,不禁歡笑雀躍。本想親自寫信,又恐傳言不實,於是讓舍弟曹植通過荀仲茂轉達我的心意。承蒙您不嫌棄,慷慨相贈,鄴城的使者剛到,寶玦便已送達。我捧跪打開匣子,隻見美玉光彩奪目。以我愚鈍鄙陋之姿,竟能觀賞稀世之寶,無需派遣使者,不費連城之資,既有秦昭王在章台觀賞和氏璧的眼福,卻無藺相如詭詐強奪的爭議。如此豐厚的饋贈,怎敢不恭敬接受!”鐘繇回信說:“從前我忝居近臣之位,也曾獲賜玉玦。尚方署的老工匠很熟悉舊物,能辨識玉的紋路色彩,認為寶物應當歸於真正珍愛它的人。我本以為您有更珍貴的器物,所以遲遲未敢進獻。幸而您青睞此物,我實在欣喜。當年和氏獻璧,一片忠誠信篤,而我如今才奉命進獻,心中深感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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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婦傳說:鐘繇曾數月不上朝,神情舉止異常。有人問起原因,他說:“常有一位美婦來見我,容貌美麗非凡。”問的人說:“這必定是鬼怪,應該殺掉她。”後來美婦再來時,停在門外不進屋。鐘繇問為何,美婦說:“您有殺我的念頭。”鐘繇說:“沒有。”再三殷勤呼喚,美婦才進屋。鐘繇心中雖有不忍,還是咬牙揮劍砍去,傷了她的大腿。美婦出門後,用新棉絮擦拭血跡,一路滴落。次日派人循著血跡尋找,來到一座大墳墓前,棺木中有一具美貌女屍,容貌如同生人,穿著白絹衫和繡著丹花的坎肩,左大腿受傷,坎肩中的棉絮上還沾著血跡。鐘繇的叔父、清河太守陸雲曾如此講述此事。
早在曹操時期,朝廷曾下令討論死刑中可改用宮刑等肉刑的情況。鐘繇提出:“古代的肉刑製度曆經多位聖王實踐,應當重新施行,以替代死刑。”但多數大臣認為這種做法不符合安民之道,提議暫時擱置。
魏文帝曹丕宴請群臣時,特意下詔說:“大理鐘繇主張恢複肉刑,這確實是聖王之法,公卿們應好好討論。”但討論尚未定案,因戰事爆發再度擱置。魏明帝太和年間,鐘繇再次上疏說:
“大魏承接天命,延續虞舜、夏禹的治國傳統。漢文帝改革法律,廢除肉刑,實則違背古道。先帝指曹操、曹丕)聖德天成,一貫推崇典籍中的先王之製,因此連續下詔,希望恢複古刑,為一代立法。可惜因戰事頻繁未能施行。陛下如今追念兩位先帝的遺願,憐惜斬去腳趾即可製止惡行,痛心無辜者被處死,特命精通律法之人與群臣共議。臣建議,將本應斬右趾卻被判死刑的罪犯,改回施行斬趾刑。《尚書》記載:‘堯帝清問下民,鰥寡之人對有苗部族的刑罰有怨言。’這說明堯帝在廢除蚩尤、有苗的酷刑前,會先征詢百姓意見。如今審理案件時,可效仿古代讓三槐、九棘代指公卿大臣)、群吏、萬民參與訊問,參照漢景帝的法令,對應當斬首示眾的罪犯,允許以斬右趾代替。至於黥麵刺字)、割鼻、斬左趾、宮刑等刑罰,可按漢文帝改革後的辦法,改用剃發、鞭打。實施奸惡之舉的人,大多在二十到四五十歲之間,即便斬去雙腳,仍能生育。如今人口比漢文帝時期少,據估算,每年可保全三千人的性命。當年張蒼廢除肉刑,每年因死刑多殺上萬人。臣主張恢複肉刑,每年可多救活三千人。子貢曾問:‘能救濟百姓可否稱為仁?’孔子說:‘這何止是仁,簡直是聖啊!就連堯、舜都難以完全做到!’又說:‘仁離我們遠嗎?我想行仁,仁就來了。’若真能施行此策,百姓將永遠受益。”
魏明帝收到奏疏後,下詔說:“太傅學識淵博、才具高超,關心政事,對刑律法理有深刻見解。此事重大,公卿群臣需共同仔細商議。”
司徒王朗發表反對意見:“鐘繇想通過減少死刑條款來增加刖刑斬足)的適用,這好比讓躺下的人站起來,讓死人複活意為表麵改變刑罰形式)。但愚臣仍有不同看法:五刑的種類早已著於法律條文,本就有減死一等的規定,不死即屬減刑,此法已施行多年,無需借助肉刑來區分罪次。前代仁人因不忍見肉刑的慘酷,所以廢除不用,至今已數百年。如今若恢複,恐怕百姓尚未看到減刑的實惠,肉刑的惡名已傳入敵國,不利於招撫遠方之人。不如將鐘繇所議的死罪減刑為剃發服勞役或斬趾,若認為處罰過輕,可加倍延長勞役年限。如此,對內有以生易死的無價之恩,對外無‘以斬趾代替腳鐐’的駭人聽聞。”
參與討論的一百多人中,多數讚同王朗的意見。魏明帝以吳、蜀尚未平定為由,暫時擱置了議題。
史學家袁宏對此評論道:“民心本希望保全自身卻難以長久保全,因為外界誘惑與內心嗜欲總會引發貪競、放肆之舉。當進取無法滿足欲望,就會滋生苟且僥幸;希求無度無法滿足,就會引發奸偽忿怒。先王深知此弊,故先用德教陶冶民心;若心未化,則以刑罰約束。《尚書》說:‘百姓不親睦,五倫不和諧,司徒需推行五教;蠻夷侵擾華夏,寇賊為非作歹,司寇需施用五刑。’可見德教與刑罰需結合使用,夏、商、周三代皆如此。《周禮》規定:‘讓受墨刑者守門,受劓刑者守關,受宮刑者守內廷,受刖刑者守園林。’這是肉刑製度的具體應用。荀子也說:‘殺人者死,傷人者刑,這是曆代聖王的共同法則,不知起源何時。’但殺人者死,卻無法杜絕殺戮;傷人者刑,卻無法消除傷害,說明重刑隻能威懾未犯罪者,不能根治惡行。
要從根本上止息犯罪,莫若先施德教。若等罪過彰顯再用刑罰,就會導致該殺的人未必死,想傷人的人未必受刑。放縱而不教化,百姓就會陷入刑網。因此,刑罰的作用在於約束不可挽回的惡行,而禮教則能明辨善惡,在殺人之前勸止其情,示以恥辱,在傷人之前羞愧其心。所以輕微過錯可通過教化消除,不必等到犯罪受刑。最終不得不施刑的,已是教化無效之人,此時即便傷殘其肢體,也是為除天下之害,又有何不妥?遵循此道,風化可漸趨淳厚,刑罰可逐漸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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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成王、周康王時期,難道是靠嚴格執行三千條刑律才實現刑措無人犯法)的嗎?實則是德教浸潤的結果。漢初吸取秦朝酷刑的教訓,推行寬厚政策,公卿大夫以議論他人過失為恥。漢文帝崇尚清靜無為,張武受賄,他賜金使其羞愧;吳王劉濞不來朝見,他以禮教導其過失。因此吏民樂業,風氣淳厚,每年僅審理四百起案件,幾乎無需用刑,這難道不是德刑兼用的成效嗎?
如今主張刑罰者,不先論德教之益,可謂舍本逐末。現行法律中,死罪與古代相同,免死的罪犯最多服五年勞役,釋放後仍可回歸社會。因此百姓不知羞恥,屢屢犯奸盜,導致刑徒眾多而治安混亂。若教化不行,刑罰得當,一旦受刑如肉刑),終身不得為良民,鄰裡尚且以此為恥,何況鄉黨、朝廷?如此,類似夙沙、趙高之流的奸人就難以作惡了。
古代通過言行考察善惡,君子自然遠離刑罰。若因過失犯罪,可通過‘八議’八種減刑特權)寬宥。像卞和、司馬遷那樣的冤案,是濫用刑罰的結果。若治國失道,即便沒有肉刑,仍可能有人被處死,何況恢複肉刑呢?《漢書》記載:‘斬右趾、殺人後自首、官吏受賄、監守自盜等罪皆處死刑。’這正是班固所說的‘應當活命卻被處死’的情況。如今不忍見傷殘之慘,卻安於誅殺之痛,這正是治國最應優先改變的啊!”
魏明帝太和四年,鐘繇去世。明帝身著素服親臨吊唁,賜諡號“成侯”。《魏書》記載:有關部門商議諡號時認為,鐘繇從前擔任廷尉,審理刑獄時明辨疑案、決斷糾紛,百姓無人怨恨,堪比漢代的於定國、張釋之。明帝下詔說:“太傅功高德厚,位至太傅,評定諡號時應先依此標準,同時也要褒揚他如廷尉於、張般的德政。”於是策賜諡號為“成侯”。)鐘繇之子鐘毓繼承爵位。早年,魏文帝曾從鐘毓的封邑中分出部分,封鐘繇的弟弟鐘演及兒子鐘劭、孫子鐘豫為列侯。
鐘毓,字稚叔,十四歲便擔任散騎侍郎,機敏善辯、談吐風趣,有父親鐘繇的風範。太和初年,蜀漢丞相諸葛亮率軍圍困祁山,魏明帝打算親自西征。鐘毓上疏勸諫說:“策略貴在朝廷製定的全勝之策,戰功重在帷幄中的運籌帷幄。陛下無需離開殿堂,即可決勝千裡之外。您應當鎮守中原,作為震懾四方的後援。如今大軍西征,雖有百倍聲威,但關中的物資消耗巨大,損失不止一端。況且盛夏行軍,連《詩經》都強調要謹慎,實在不是陛下禦駕親征的時機。”明帝采納建議,鐘毓升任黃門侍郎。
當時朝廷大規模營建洛陽宮室,明帝前往許昌居住,天下官員需到許昌朝見。許昌城池狹窄,朝廷在城南用氈布搭建宮殿,還準備了魚龍曼延等盛大演出,百姓因勞役苦不堪言。鐘毓進諫說:“近年水旱災害頻發,國庫空虛,此類耗費之事,可待豐年再做。”又建議“應重新開墾關內荒地,讓百姓全力務農”。這些建議都被朝廷采納施行。
正始年間,鐘毓擔任散騎常侍。大將軍曹爽在盛夏時節發兵伐蜀,蜀軍堅守不出,曹軍寸步難行。曹爽打算增兵,鐘毓寫信勸說道:“我認為,真正的取勝之策無需親臨戰場;聖王的軍隊,應是有征討之名而無實際戰鬥。正如當年用乾戚之舞可使有苗部族臣服,退避三舍能讓原國敵軍歸附,不必像吳漢在江關、韓信在井陘那樣強攻硬戰。見機而進,知難而退,這是自古以來的用兵之道,望您慎重考慮!”曹爽最終無功而返。後來鐘毓因違背曹爽心意,被調任侍中,外放為魏郡太守。曹爽被誅殺後,鐘毓回朝擔任禦史中丞、侍中廷尉。他開創了兩項製度:允許已去世的君父的臣子為其辯白洗冤,以及士人為侯者,其妻不再被迫改嫁。
正元年間,毋丘儉、文欽發動叛亂,鐘毓持節代表皇帝行使權力)前往揚州、豫州頒布赦令,安撫士民,回朝後任尚書。諸葛誕反叛時,大將軍司馬昭司馬文王)計劃親自率軍征討壽春。恰逢吳國大將孫壹率部投降,有人認為“吳國剛有內亂,必定無法再出兵,我們東路兵力已足夠,可等待後續消息”。鐘毓卻認為:“分析敵情應設身處地換位思考。如今諸葛誕以淮南之地歸附吳國,孫壹所率不過千人,兵力不足三百,對吳國而言損失微不足道。若壽春之圍未解,而吳國國內趨於安定,就不能斷定他們不會出兵。”司馬昭說:“說得對。”於是帶鐘毓一同出征。裴鬆之評論:諸葛誕獻淮南投吳,孫壹率三百人降魏,稱吳國“有內亂”本就不合常理,鐘毓此議實在不值得稱道。)
淮南平定後,鐘毓曆任青州刺史,加授後將軍,升任都督徐州諸軍事、假節擁有臨機處置之權),又轉任都督荊州軍事。魏元帝景元四年,鐘毓去世,朝廷追贈車騎將軍,諡號“惠侯”,其子鐘駿繼承爵位。鐘毓的弟弟鐘會,另有傳記記載其事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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