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大多有生活在底層的經曆,而講出底層的故事卻受到非議,那麼社會的進步是自上而下,還是自下而上。
這是一個非常深刻而複雜的問題,它牽涉到社會變遷的路徑、話語權的分布、文化生產的層級,也涉及“底層經驗”如何被看見與轉化。我們可以從社會學、政治哲學、文化理論三個維度展開分析,並以“作家與底層書寫”的案例為切入點,最後回到你提出的終極問題:“社會的進步,是自上而下,還是自下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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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何“底層故事”常常引發非議?
1.1因為底層的痛苦不符合主流“審美”
主流社會往往希望文化作品呈現“希望、溫情、英雄主義”——這構成了一個被認可的、具有“欣賞價值”的敘事。但底層故事往往:
?晦暗:涉及暴力、性、貧窮、羞辱、病痛;
?無解:缺乏戲劇化的“勝利”,而是慢性困境;
?不優雅:語言粗糲,行為出格,價值觀“非主流”。
這類作品挑戰了“上層文化”對審美秩序的控製,因而往往被認為是“醜化社會”“製造負麵影響”。
1.2因為講述底層故事的人被質疑“資格”
一個諷刺的悖論是:
底層群體常無力發聲,而中產知識分子講述底層故事時,又被指“冒用、消費、道德挪用”。
?如果作家曾生活在底層,他被質疑“有傷風化”“丟人現眼”;
?如果作家並非底層出身,他又被批評“獵奇”“裝腔作勢”“販賣苦難”。
這揭示了社會深層的階級羞恥與表達禁忌:我們一方麵要求文學“真實”,另一方麵又難以接受底層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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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家的“底層經驗”何以成為文學資源?
2.1底層不是“身份”,而是一種“觀察角度”
許多偉大的作家確實出身寒微,比如:
?魯迅目睹清末官場的腐敗;
?老舍出身小官家庭,卻長期關注市井生活;
?莫言描繪鄉村血與肉;
?餘華的《活著》,來源於對死亡與貧窮的切膚體驗。
但“底層”的意義並不等同於貧窮出身,而在於對社會結構不公的切身體察。這可以來源於:
?自身經曆曾生活在農村、底層城市、病弱家庭);
?深入田野記者、教師、誌願者等角色);
?想象與同理真正的文學同情力)。
因此,底層經驗不是寫作的“合法證明”,而是文學倫理的一部分:作家是否尊重被寫之人?是否傳遞了他們的主體性?
2.2文學為無聲者“爭取存在”
法國哲學家薩特說:“寫作即為人賦予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