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有一天晚上,師父睡著了,我就用了他教我的那招,拿他給我買的刀片,把他的喉嚨給割了。我可能割到大動脈了,那時候我哪懂什麼是大動脈,就覺得一刀下去,血噌地一下噴了我一臉。你知道血什麼味兒嗎?又腥又鹹,不過我也分不清那是汗還是血的味道。畢竟我才十歲,那也是我第一次乾那種事。我嚇得直哆嗦,一身冷汗。”
泰叔說這段故事的時候,語氣挺平靜的,但臉上那個興奮勁兒,就像是在講自己的英雄傳奇一樣。
他是個孤兒,從小就被當成小偷團夥的一份子養大,學會了各種偷雞摸狗的本事。高啟棠心裡明白,這些小偷可不是什麼善茬。小孩子在小的時候就是用來討飯的工具,那時候還能混個半飽,不至於餓死,但也好不到哪兒去。等孩子稍微大點兒,能記事的時候,就開始教他們偷東西的手法。學得好的,就算正式入夥了,每天都有任務指標,完不成的話,至少要挨一頓毒打。而那些學得不好的,日子就更難熬了。很明顯,泰叔是那種學得挺好的。
至於他為什麼要殺師父,其實也不難理解。像這樣的賊頭子,本身就不是什麼好東西。
泰叔接著往下說:“殺了師父以後,我就逃出了那個城市。我也不知道往哪兒跑,看見車就上,看見河就過。餓了就去偷錢買吃的,困了就隨便找個地兒躺下就睡。雖然日子過得苦哈哈的,但這卻是我十年來最快樂、最自在的幾個月。直到有一天,我在火車站碰到了一個阿姨……”
泰叔臉上露出了一抹溫柔的笑容:“那個女人看見我,一下子就衝過來抱住我,哭得稀裡嘩啦的。‘小特,小特,媽媽終於找到你了’,她說得跟真的一樣。”
我心裡清楚,她根本不是我的親媽,也知道她絕對不是什麼正經人。
“我還是跟著她走了。”
“好笑吧?”泰叔瞅瞅高啟棠,自嘲地咧了咧嘴,但高啟棠一點沒笑,反而覺得心裡挺不是滋味。
泰叔心裡那股子淒涼,也是那時候社會的寫照。
“你猜怎麼著,那個女人壓根不是我親媽,她就是個專門拐小孩的騙子,最後還把我賣了個好價錢。
一百塊,擱那時候,可算是一大筆錢了,嘿嘿……”
泰叔臉上那回憶的神情越來越重了:“其實她沒直接把我賣給最後那個人,而是轉手給了她的同夥。
那個可憐的女人,她哪知道,她費儘心機拐來的小孩,到這些人手裡隨便一倒手,最差勁的都能賣到五百塊,真是傻到家了!”
泰叔狠狠地罵了一句,接著說:“在那團夥裡,我本來有機會動手的,我手上有藥,是我偷偷學來的致命玩意兒。
我好幾次都想在他們的飯裡下藥,畢竟這些笨蛋居然敢讓我給他們做飯,也不怕我毒死他們。
你說……我最後下藥了沒?”
“肯定沒。”
“我就知道,你懂我。”泰叔樂了,笑得挺開懷,“我加入了他們,告訴他們,我年紀小,好接近彆的小孩,這樣能多拐幾個。
一開始他們不信,但還是讓我試了試。
一回、兩回、三回,我幫他們賺了大錢,他們也就信我了。
那時候我才十歲。”
“是,才十歲。”
人性裡的惡,有時候跟年齡真沒關係。
說完這些,泰叔喝了口茶,突然歎了口氣:“這一乾就是五年,我們隊伍越來越大,到處跑,生意越來越好,錢也越賺越多,我甚至慢慢成了小頭目,不用再親自出去騙了,我帶著七八個小孩,教他們怎麼騙人。
我在團隊裡也挺受人尊敬的,連老大都對我高看一眼。
可有一天,我突然覺得這一切都沒什麼意思了。”
“怎麼說呢?”泰叔琢磨了一會兒:“就是覺得,雖然我們賺了不少錢,但整天東躲西藏的,活得跟老鼠似的,真沒意思。
我想去看看大山大河,聽聽水聲,曬曬太陽,嘗嘗好吃的。
更重要的是,我覺得他們太笨了!真的太笨了!”
所以……泰叔說到這兒,突然停住了。
什麼事?
當然是……
“那年我十五歲。”泰叔回憶道,“然後我就跑到京海,在一個建築工地上當了學徒。”
剛開始那兩年,可累慘了——搬磚、拌水泥、扛木頭。
不過呢,也挺充實的。
水電、焊接都學了,連建築設計都涉獵了,意外不?”
泰叔朝高啟棠眨眨眼,表情還挺逗,可高啟棠壓根沒理他。
後來,我就帶著一幫兄弟接了幾個工地的活,自己開了家公司。
咱們乾活拚命,從不怕苦怕累,最關鍵的是,咱們敢豁出一切去乾。
所以嘛,生意越做越紅火,工地也是一個接一個地增加。
可惜,當初跟我一起打拚的那些老兄弟,一個一個都不在了。
唉……有時候想想,這日子真是過得沒什麼意思。”
這不會是鱷魚的眼淚吧?
高啟棠才不信這一套呢,這種人哪有什麼真情義,說什麼兄弟,其實都是互相利用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