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其實當阿茅第一個站出來的時候,我就已經看出來了點東西。
我安排好後續事情之前,我問過他,阿茅,我買通了人放你出走落草,但是不能在香港,你可行否?
他說沒事阿大,我去哪裡都行。
我說去荷蘭,我打電話去荷蘭給我阿叔鐘滿,你日後去阿姆斯特丹,幫他做事,那邊也有十四號歐洲線在那裡。
隻是苦了你,不能再留香港了。
阿茅當即雙眼放光,表示可以的,我去荷蘭!
他跟我說,阿大,其實我早就想過了,香港這個地方,可能不太適合我,去荷蘭,也好...
我也知道,他心中所想。
我的字堆,是不走粉的,荷蘭那邊,麵粉是主要營生,他在香港的時候,一直悶悶不樂,頗有懷才不遇,難以大施拳腳之意。
即便後來認識了阿雄,一起刀頭舔血,收金殺人,但是這一份差事,也不是他心中所想。
他真正的目的,是想要走粉,走捷徑,賺大錢,之前毒玫瑰沒有帶他,去荷蘭,對於他來說,是一個機會。
否則他留在我文字堆,依舊沒有走粉的機會。
就這樣,在我的一番連環操作之下,阿茅認罪,隨後自首,再然後在我的安排之下,跑路去了荷蘭...投奔我阿叔火麒麟。
我打電話給了我阿叔說了這事,阿叔爽快答應,表示沒有問題的文仔,我這邊正好最近要用人,你叫他到荷蘭後過來直接找我就行。
1967年
我和阿月大婚,婚禮異常隆重,在港島,九龍分彆辦了一場
黑白兩道全都來了,包括陸家的人也從馬來西亞趕來,港島那一場,來往都是政界名流,富豪商賈,還有英國行政高官。
辦的是中規中矩,禮節周到,和字頭的一些叔父也紛紛前來祝賀。
在九龍的那一場,才是百花齊放,可謂是我和阿月大婚的主戰場了,黑白兩道聚集。
十四掛凱迪拉克大火箭,一字排開做婚車,整整十四輛,代表“十四號”
可笑的是,我打港島前,和阿月提前發請帖,定酒席,條四內部無數字堆成員,紛紛表示和我斷絕往來,不來參加。
我打過港島之後,先是內八堂發來賀喜,然後無數字堆,包括之前對我拒而遠之的人,紛紛主動送上厚禮祝福,前來參加。
我跟他們講,不知道你們要來,我隻定了兩百桌,不夠坐,你們不用來了。
“哎,鐘馗仔,這說的什麼話,我們是同門,是兄弟啊,你和藍老總千金大婚,是我們十四的驕傲...”
“是啊,鐘馗仔,你在港島開創了新字頭,我們都沒來得及祝福,現在又逢大婚,雙喜臨門,我們怎麼能不來恭祝呢?”
這幫人可謂是死纏爛打,即便是我告訴他們無桌可坐,壓根沒請他們,他們卻是死皮賴臉,先把厚禮奉上,然後表示一定要來,無地坐,哪怕臨時搭桌也行。
我冷哼一聲,吩咐酒樓於大堂外設下幾桌陋席位,他們既然要來,搬板凳坐門口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