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的金陵街道上已經有了很多的煙火氣息,快過年了。學校裡麵基本上是沒什麼人,早已不複日常人來人往的模樣。
溜達到了咖啡館後附近,想到了安知雪這幾天在忙碌著咖啡旗艦店和餐飲公司的事情,他無奈搖頭,但是餓了,於是進咖啡館讓留守的而人給隨便弄了點吃的。
現在因為學校放假,沒什麼人在,咖啡館裡隻有兩個沒有回家過年的女孩兼職。她們的主要工作就是看店以及一些家屬來喝咖啡,或者說現在也會做一些簡餐。
兼職的女孩自然是認識他的,他也隻是點頭示意,並沒有去熱聊,而兩個兼職的也有些無奈,她們也不太敢去怎麼樣,畢竟她們知道這個店的老板除了安知雪就是坐在那裡的那個年輕人。
簡單隨意吃完就走,至於結賬不可能的。從開業到現在安知雪訂了規矩不論是誰喝咖啡或者吃飯都可以有會員卡,可以有折扣,卻必須付賬。
哪怕她自己,或者李靜等人都是。唯獨張宇例外。他曾經付過,但是對方壓根不收。於是後來他也就不付帳。和誰都可以算的清楚,和自己女人沒法算,不然的話就太矯情。
吃完後就溜達著回到家屬樓。
姑娘們都撒出去了,她們在各自的事業上拚搏,那麼自己也該做自己的事情。
繼續坐在主臥開始寫作,當前第三本小說的大綱基本完成,主人公的行走路線,他個人遇到的種種去救助自己的靈魂。
而中間的幾個故事,不論是被拐賣在深山的女性,通過裝瘋幾年最終放棄追訴的逃離。
是被販賣深山不甘於命運,在主人公的幫助下逃離魔窟,最終起訴,雖然結果對方量刑非常低,但是依舊去做了。
在繁華城市的罪惡,喪儘天良的人把那些小孩子做成了……
最終的結局是溫馨的,世界總有良善,主人公放過了自己,不再悲傷不再絕望。
因為他發現自己對標曾經遇到過的那些人,那些事。
自己的事情算什麼,什麼都不是,是自己在瞎矯情。
於是乎他放過了自己,,不再糾結,不再鑽牛角尖。開始迎接新生活。
但是當他回到自己曾經的那個城市,在取快遞的時候,遇到了一個人。那個人是那麼的熟悉,身體依舊單薄,做事卻非常的利索。
他呆愣當場。
原來是中間遇到的那個和他連夜逃離的女孩。是大一時期就因為自己的善良被一個老太太哄騙,最終在迷藥的作用下被賣進了深山。
她連夜逃離,回到了家鄉,學校是沒有辦法再去了。
家裡是南邊的,有著自己的宗族,有著自己的規矩,於是她被嫌棄。他的父親覺得他有辱門楣,她的母親一言不發,她的弟弟視她為恥辱。
多年的拐賣生涯沒有壓垮她,在主人公的幫助下死裡逃生,可是回到家鄉卻給了自己致命一刀。
她拚命努力工作,於是起訴那家買了自己的人,而賣自己的人卻找不到……
可惜法律的不健全,再經過長達半年多的訴訟期間,最後的結局也是對方被判刑三年,緩刑三年……
她的青春,她的人生就在最後的宣判告知結束了。
她誕下的孩子。她精心培養的孩子,與山區裡的那個小孩不同,是那麼的聰慧,長得也非常好看。但是在法庭外她想去抱抱孩子,但是孩子卻依偎在那個曾經惡毒婆婆的懷裡。
眼神是那麼的恨,就是恨,祖孫的眼神刺痛著她的內心。
於是她放過了自己,對那個孩子也就過去了,雖然自己很愛他,但是那代表的是自己的恥辱,一生難以釋懷的恥辱。所以她在法庭外笑著離去,那個孩子抿著嘴開始哭泣,他知道自己的媽媽永遠離開了。
當然,因為在大城市,在法庭外,那些痛恨她,以及曾經對她各種打罵的人隻能是那那雙眼睛去瞪著她,卻無能為為力。
可惜的是,她的家人不僅將她逐出家門
她因為回來半年沒有什麼工作好找,隻能把在拐賣期間學會的做肉技能利用起來,每天在外擺攤。
攤位被家族砸了。因為她不放棄訴訟,家族蒙羞,於是憤怒之下,她的父親叔叔、弟弟一起砸了她的攤位。
她沒有哭泣,隻是跪地磕了三個頭,決絕的離去。
她一個人離開了自己的家鄉,能夠去哪裡呢?她想起來了,曾經救了自己的那個人在深夜時候,和自己曾經聊過他的家鄉。
於是滿身傷痕的女孩到了那個城市,她沒有去找人,隻是找了一份工作,雖然是快遞站,可是她卻覺得很開心,很舒服,似乎她知道這個城市裡有他在,她就都不怕了。
因為這世間沒有什麼可留戀的,沒有溫暖,有的隻是灰白色,似乎小時候以及大學時期的那些快樂是假的,而她所經曆的都是無儘的黑暗以及恐懼。
似乎隻有那個有些胡子拉碴的人給了她希望以及溫暖。一想到她和那個人在一個城市,就很開心,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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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是在被拐賣期間她乾了太多活的緣故,快遞站的工作很輕鬆。她不覺得累。
兩個人四目相對,終於相見。
女孩低著頭,那精致臉龐在頭發的遮掩下看不出什麼。隨即,她抬頭,抹去臉上的淚水,把自己的頭發束到後麵,她微笑的看著他,帶著羞澀,帶著發自內心的開心。
而男孩也笑了,不過是笑中帶淚,似乎他也清楚了女孩的日子不好過。
……
當把大綱全部完成後,張宇一個人靠在沙發上默默抽著煙。
一支又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