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時報的情況,並非個例,而且算是好的。
日本一家八卦雜誌內。
已經開始上演全武行了。
“八嘎,八嘎……”
一位留著小胡子的日本主編,眾目睽睽之下,猛扇手下員工的耳光。
來回來去十多個,打得對方都快暈了,比黑社會還狠。
被打者,也就二十多歲年齡。
同樣是個剛出社會的年輕人。
他跪在地上,臉被打得通紅,卻是一聲不敢吭。
“我們《周刊文春》自1959年創刊以來,就沒什麼是不敢報道的。”
“政治問題、經濟問題、企業問題、官僚或政治家的獻金醜聞。”
“藝人的醜聞、殺人事件等社會事件。”
“知道什麼,我們就報什麼。”
“我們從來都敢於天下先。”
“正因為我們有這樣的勇氣。”
“去年我們周刊,已經是全日本發行量最大的周刊。”
“年發行達到93萬本。”
“現在不過是一些格鬥家的黑料,有什麼不能報道的?”
呃……
比起南韓那邊還能說話。
這邊幾十號員工,無不低頭,一句話不敢說。
主編卻是興致高昂,話語道:
“我知道你們擔心什麼,覺得這些很大部分是外國人。”
“怕他們告我們,所以都不願意署名。”
“我告訴你們,擔心是完全沒必要的。”
“這裡是哪兒啊,是東京!”
“我們大和民族的地方。”
“外國人想來這裡告我們,絕無可能。”
無疑,這位大佬比南韓主編還要狠。
南韓那邊還打算利用“據實報道”。
也就是,根據知情人爆料。
日本這邊竟然是讓員工署名。
這種報道又不一樣了。
署了名字之後,就是說你查到的,你寫的。
以後人家要告,也就成了你。
寧可挨耳光也不乾,就說得過去了。
……………
同時間,印尼報社。
“主編,這些消息都未經證實,可能都是假的。”
“一點證據沒有,怎麼刊登啊?”
“你管它是真的,還是假的。”
“讀者愛看,我們就刊登給他們看。”
“沒證據,你往上湊點證據啊。”
“呃……可是上麵很多是外國人啊,他們要是告我們怎麼辦?”
“嗬,這是哪兒啊?”
“雅加達啊。”
“我們是哪國人啊?”
“印尼啊。”
“對嘛,我們是印尼人嘛,報紙是印尼報紙。”
“我們這個八卦報紙,國內也隻是三流。”
“賣不出國的。”
“彆說刊登這些,就是刊登彆國老總是同性戀,也沒問題。”
“誰會和我們這些小報為難啊。”
“那我們?”
“快去排版刊登啊。”
“是!”
……………
一時間,東南亞多國的媒體開啟了狂歡。
日本報南韓選手黑料,南韓報日本選手的變態。
印尼報馬來的,馬來報灣島的。
還有些比較膽大的,是個人都報。
收了料還不過癮,自家也組織起人馬,給我編!
真的假的,重要嗎?
一點都不重要。
對於媒體來說,有一百種辦法,可以解決這種小事。
就像後世的電視台,賣螞蟻的、賣老鼠的、賣保健品的。
各種廣告猛打。
每年騙款高達千億規模。
被查到之後,人家站的是原告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