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晨聽見方勇的話,瞬間皺起了眉頭。
他能感覺出來,方勇並不是在開玩笑。
不同於30年之後,1990年的時候,還處於一個非常混亂的時期。
不隻是綏芬河這樣的小地方混亂,哪怕是省城這樣的大城市,也都亂的不行。
打架那就是家常便飯,這種要買人性命的,也很常見。
一萬塊能買你的手腳,幾萬塊就能要你的腦袋。
按照方勇之前的說法,他這次通過專利證書,可是弄回了不少錢。
斷人財路,猶如殺人父母。
對方狗急跳牆,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想到這裡,王晨皺著眉頭問道。
“兄弟,那你打算怎麼辦?
對方不是在開玩笑,你要不然雇個保鏢吧!”
王晨話音未落,方勇重重地把酒杯拍在了桌子上。
“馬勒戈壁的!真把我們方家,當成軟柿子捏了!
彆看我們家現在做的是正當生意,可是幾年之前,誰不是個刀槍炮子呀?
他想要我的命,老子還想要他的命呢!
我就不信了,他還真敢對我動手!
哪天我碼一群人,先把他給端了!”
王晨早就看出,方勇身上的江湖氣很足。
看來方家的出身,也絕非善類。
王晨知道勸不住他,隻能拍拍他的肩膀說道。
“算了算了,今天這麼開心,彆提那些不高興的事了。
反正我的任務也結束了,一會咱們吃完飯,不如再去酒吧玩一玩吧!”
一聽說出去玩,方勇立馬來了興致。
“好啊!一會就去酒吧一條街,今天一定要喝個痛快!”
方勇是個大酒鬼,王晨今天隻能舍命陪君子了。
幾個人吃完飯,一起坐上了王晨的桑塔納,準備出去兜兜風。
此時快到3月,但江水還沒有解凍呢。
又趕上了倒春寒,風吹的人渾身發涼。
路上行人神色匆匆,多一秒都不想停留。
王晨的車上卻有空調,坐在車裡暖洋洋的,舒服極了。
王晨突然很享受現在這樣的生活,1990年,物質上還沒有那麼富裕。
沒有智能手機,也沒有抖音或者電子遊戲。
不過每個人都乾勁十足,眼中有光,期待美好的未來。
王晨也希望能大展宏圖,闖出一片屬於自己的天下。
除了奮鬥之外,偶爾還能和朋友愛人,一起出去喝喝酒,唱唱歌,這日子真是再愜意不過了。
畢竟隻有勞逸結合,鬥誌才能更加昂揚!
車子很快停在了酒吧一條街,下車之後,王晨發現這裡比自己想象的要繁華的多。
這裡不僅有酒吧,還有舞廳,以及迪士高。
酒吧以喝酒為主,迪士高就是俊男靚女的熱舞場。
至於舞廳,和王晨他們綏芬河的差不多,屬於風月場所。
幾個人走在街上,路過舞廳的時候。
一個披著軍大衣的男人,一臉猥瑣的走了過來。
他把大衣領子立起,擋住自己的半張臉。
隻見那男人笑嘻嘻的說道。
“哥們,進來跳舞嗎?姑娘可漂亮了!
喝酒摸紮啥都行!”
他這話說的有點露骨,根本不顧李婷婷在場。
李婷婷的臉嗡一下就紅了,就連王晨都不好意思了。
倒是方勇,大大咧咧的說道。
“臥槽,你們舞廳玩的這麼開嗎?也不怕被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