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要怪隻能怪自己
被母親劈頭蓋臉一罵,我又氣又急,感覺整個人心力交瘁,悶聲上了二樓,倒在床上,整個人似乎虛脫了一般。
雙眼脹澀難受,腦袋有些昏沉,閉上眼卻毫無睡意。
我現在也不知該如何辦,桂香已經完全被春香操縱,而春香也沒有想象中那麼高尚。
通過我這段時間分析,當初春香沒有拋棄桂香,或許難能可貴,但那時的春香才十五六歲,這個年齡本來就單純看重親情,容易為了某些事不顧一切。
再說還有和桂香相依為命的成分。
後來春香養育桂香真的是沒有她的私心麼?
我看不儘然。可以說,為了讓桂香能順利出去打工,春香特意將桂香介紹給我認識,在她將桂香說給我做女朋友之時,春香估計已經把桂香當成了她的搖錢樹。
就像紅玉的母親對待紅玉一樣,打著母愛的名義,讓紅玉傻傻的為其付出了自己所有的一切。
從這方麵來說,春香比紅玉的母親來的更狡猾和可惡。
我已經在鎮上給她買了一棟樓,一個可以讓她賴以生存的店,足以彌補她對桂香的所有付出,但她還要牢牢掌控著桂香,這是我無法容忍的。
沒有誰心甘情願願意和一個牽線木偶過一輩子。
即使再漂亮的木偶依然還是木偶!
正在我胡思亂想之時,樓下傳來母親叫我名字的聲音,在我疑惑之時,聽到有人踩著樓梯上來。
我站起身走到後屋,看到曾委員上了二樓,手裡拿著啥材料。
我隻得向前跟曾委員握了手,說了一些言不由衷的客套話。
曾委員過來是送入黨申請書樣本來的,隻要我照著樣本抄錄一份,再改上自己的名字,便成了自己的申請書。
我本以為張書記隻是隨便跟我說說,沒想到來真的,這些人都是無利不起早的,這麼積極讓我入黨不知圖個啥。
難道隻為做個好人,誰信誰傻。
曾委員讓我儘快抄錄出來,說張書記那裡還在等著要。說完便要走。
我送曾委員到一樓餐館門口台階下,看著曾委員走遠才返身回了餐館。
母親問公社的人找我做啥。
雖然公社已經廢除了十幾二十年,早已改成了鎮政府,但在父母眼裡還是以前公社。
或許本來就是,隻是改了一個詞語而已。
我說剛才這人是鎮裡的組織委員,特意過來給我送材料的。
母親問組織委員是做啥的。在她的認知裡,隻有那些書記副書記鎮長副鎮長才是官。那些紀檢委員組織委員啥的,和路人甲沒有多大區彆。
我沒有跟母親解釋,母親也不在意,她本來也就是隨口一問。我正要上樓,母親叫我吃了飯再上樓。
父親回來,問我為啥跟桂香吵。
我說這裡才是她的家,她卻仍要跟她姐住在一起,既然她離不開她姐,那我跟她離婚,讓她以後跟她姐過來算了。
父親說,你為這點小事就要跟桂香離婚,真不知該如何說你才好,她願意住哪裡就讓她住哪裡,你管那麼多做啥,離婚了,曉曉怎麼辦,曉曉跟她,我和你媽不同意,跟你你帶得了麼。
母親說,桂香之所以不願住過來就是信了她姐的蠱惑,我早看出那個女人不是好的,明麵上做的比誰都好,暗地裡厲害的很,弄成現在這樣你誰都不要怪,要怪隻能怪你自己,你買了那棟樓就不該過戶給她,你真心實意對人家,人家卻隻把你當冤大頭,對你哥反而沒有這麼好,難怪小根會對你有怨念。
聽著母親東扯西拉我甚感頭疼,想反駁又不敢,因為我現在精神狀態很差,真的想倒在地上算了,哪有精力跟母親鬥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