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珊珊這幾天一直在醫院住著。
選擇最貴的病房,用最好的藥。
甚至肚子疼的保胎藥也從他們賬上出。
每天吃的是從國營飯店端來的飯菜,新鮮水果不斷。
張麗娟氣的拍桌子。
“這個不要臉的,她就是故意的!
顏顏,咱們現在怎麼辦?
難道就這樣坐以待斃嗎?
店已經關門了。
一直這麼下去影響不好。”
“先彆急,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等待司法機關給出鑒定結果,來證明我們的產品沒有致敏成分。”
不過看陳珊珊一副胸有成竹,有恃無恐的模樣。
她覺得,其中肯定還有不為人知的操作。
舒顏可以保證自家產品質量,如果結果有出入,那說明問題就出在這兒!
果不其然,在第三天下午,公安機關拿著一摞文件交給他們。
“人證物證俱在,你們應該承認了吧?”
果然!
“公安同誌,你說這話是什麼意思?”
張麗娟接過報告,一行一行仔細閱讀。
他們洗麵奶中怎麼會含有香精、乙醇、苯二酚這些東西?
“我看一下。”
舒顏拿過報告,看的第一眼就知道問題了。
他們的化妝品都是根據她的配方一點點研究出來的。
大多是純中藥成分,添加劑基本沒有。
更彆說是這些易引起過敏的東西。
難怪陳珊珊那麼有恃無恐。
原來是早已有了對策。
“公安同誌,請問當初送去的樣品還在嗎?”
“當然還在,但是這是本案的有利證據,你們不能夠再接觸。”
公安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
舒顏點頭。
“既然如此,那就請你們收好。
不過,我們公司對送檢的樣品抱有懷疑。
所以,我們打算將陳珊珊同誌用過的所有品牌化妝品,都送去做檢驗。”
公安同誌不解的看著舒顏。
“產品是當時在現場從你們店裡拿走的,難道還能被替換不成?
更何況現場是有人證的,那些東西都出自你們店裡。”
“人證?”
舒顏和張麗娟對視一眼,怎麼又出來個人證?
“據陳珊珊同誌描述,當時和她一起做臉的還有一人。
那個人清楚的看到你們店員拿來這款化妝品給她用。
還給她喝了帶有刺激性質的茶水,引起產婦不適。”
“那請問這個人證在哪兒?
我們可以見一見嗎?
我們店一直秉承著顧客就是上帝的宗旨。
先不說化妝品是否真的有致敏成分。
剛開始陳珊珊同誌進店的時候,我們知道她懷有身孕,提醒她帶有山楂的茶水不能喝,她說我們區彆對待,執意要喝。
無奈我們店員用差不多顏色的火龍果茶代替。
所以,何來的刺激性茶水?”
舒顏反問。
“這都是你們的片麵之詞,而且證人是受保護的,你們不能見她。”
“所以當時隻帶走化妝品檢驗嗎?
茶水為何沒帶走?
從事情發生到現在,我們還沒有去過店裡。
那些東西應該還在。
我想茶水檢測也是重要一個環節。”
公安一時不知說些什麼。
按理說是這麼個理兒,既然懷疑茶水有問題,那茶水就應該也拿去檢測。
最後在舒顏的要求下,美容店的茶水也被拿去做了檢測。
她自費將給陳珊珊用的同款產品,全部送到權威機構進行成分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