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一:這是最近一個月,方圓十裡,所有購買桐油的記錄。
記錄顯示,在十月三號張瘸子購買50桐油。”
“證據二:張瘸子在酒後失言,說自己被一個姑娘雇傭,去燒長平街的鋪子。
雖然是酒後之言,但此刻張瘸子對自己說的內容供認不諱。”
“證據三:無所事事的張瘸子,最近確實多了一筆額外之財。”
“證據四:有鄰居指認10月3日夜晚,張瘸子在舒適快餐店附近鬼鬼祟祟。”
公安同誌一頁一頁念著手中的文件。
這些都是舒顏花大價錢搜集來的證據。
人證、物證俱在。
“這些都隻說明是張瘸子縱火行凶,跟我女兒楊曼麗有什麼關係?”
楊軍不以為然。
說到現在都沒說到重點上。
“同誌,你沒有聽到證據二裡說的嗎?
張瘸子表示,是個姑娘雇傭他的。”
“你意思是我女兒雇傭他去燒人家店?這不可能,我女兒不是這樣的人!她……”
“那楊營長覺得她應該是什麼樣的人?證據確鑿,難道你還想包庇她不成?”
突如其來的聲音,打斷了楊軍的振振有詞。
“霍、霍團長,你怎麼在這兒?”
“我怎麼就不能在這兒?楊營長還是管好自己的家事比較好。”
“小霍,你怎麼來了?”
周慧蘭看了看女兒,以為是女兒叫人家來的。
舒顏聳聳肩。
她的證據已經能將楊曼麗錘死。
何必再去欠霍臨淵的人情。
“阿姨,我聽說縱火案有眉目了,就過來看看。
不看不知道,原來還有人想以公謀私呢。”
“霍團長說的這叫什麼話,如果真是曼麗的錯,依法該怎麼判怎麼判!”
楊軍咬著牙說的義憤填膺。
霍臨淵不屑一顧道:“哪兒還有什麼如果,鐵證如山,你還在這兒狡辯!”
“我……”
“好了,各位同誌。事情究竟如何,我們公安會做出最公正的決斷。
現在是最後一步,讓張瘸子和楊曼麗對質。”
張瘸子看到這麼多大人物,已經嚇得腿哆嗦了。
前段時間他喝酒誤事,不小心把自己心裡的秘密說了出來。
現在是徹底完了。
“各……各位領導,我……”
“張三利,現場的人中有沒有指使你縱火行凶的人!
已經在公安局了,你最好實話實說,敢耍什麼心眼兒和花招,等待你的就是吃槍子!”
公安同誌厲聲嗬斥。
嚇得張瘸子立刻跪在地上:“不敢不敢,我這就認這就認!”
他的目光在房間裡尋找一圈,最後定格在躲躲閃閃的楊曼麗身上。
“是她!
是那個女人指使我的。
她給了我五百塊錢,讓我晚上放火去燒那家店。
公安同誌,我是冤枉的!
這個賤人跟我說,這就是一家店,燒了就燒了,可我不知道裡麵還住著人!”
第二天,他躲在街角偷看的時候才知道,有一家三口住在樓上。
幸好他們沒被燒死,不然自己身上就背上命案了。
這個賤丫頭居然忽悠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