彆看它們個頭小,但是它們的攻擊能力卻是遠超普通的狼群,一旦成長起來,它們的行動能力和靈敏程度絲毫不遜色於雪豹。
這種動物的皮毛是深黃的,隨著時間的推移,會慢慢的變成紅色和黃色,這也是為什麼在東北,人們稱之為紅狼的原因!
豺群最恐怖的地方,就是像狼群一般,會相互合作,一群一群的獵殺。
如果被這種生物盯上了,那就隻能趴在樹枝上,拿著一把霰彈槍將其打死。
“為了嚇唬他們,我的腳也受了點傷,誰知道會在這荒山野嶺中遇見蕭先生,看來我的運氣還真不錯!”
任飛鵬倒是看得開,三兩口就把燒烤塞進嘴裡,再一咬牙,爬起來,開始活動左腳。
“任大哥,這個時候上山打一頭熊,膽子不小啊。”
蕭淩衝著他比了個讚,然後轉頭去調戲小紫。
“這你就不知道了,黑熊在休眠狀態下,警惕性是最低的,我們隻要發現黑熊的巢穴,一擊必殺!”
任飛鵬回到自己的營帳中,笑眯眯地說道:“這東西很難釣啊,蕭先生,你這是從哪兒弄來的?”
“這是我自己飼養的,一般都是在樹林裡走走。”
“還是狗熊好!”
任飛鵬一邊說著,一邊眼中寒光一閃而逝。
他將身邊的包裹解開,露出四個熊爪和一個熊膽。
“蕭老大,我常年在大山中轉悠,不知道您要尋些哪種草藥?或許我可以幫忙。”
“草蓯蓉!”一名中年男子開口說道。
任飛鵬一怔,隨即道:“這個我倒是知道,就在前麵十幾公裡的地方,就有一株草蓯蓉。”
“任老哥,你說的是真的?”蕭淩不解地說道。草蓯蓉可是很貴的,在黑市上,你還不如去打一隻黑熊呢?”
任飛鵬搖頭:“我就是個純粹的吃貨,賺錢對我一點興趣都沒有。”
看出了蕭淩的疑惑,任飛鵬開始講述自己的過去。
當初他調回部隊,結婚生子,生活還算平靜。
可有一次,他帶著他的妻子去了一趟老家,結果碰到一隻黑熊,把妻兒都給吃了。
從那時起,任飛鵬一有時間就會進山,打死的都是黑熊,至於野獸什麼的,他一點都不關心。
在他看來,這更多的是一種報複,一種精神上的慰藉。
蕭淩頓時明白過來,同時也有些憐憫起任飛鵬來。
“這麼多年來,你殺了幾頭黑熊?”
“二十多隻,也算是不枉妻兒了。”任飛鵬望著自己的傷腳,臉上露出一絲失落。
“這一次受了重傷,可能再也不能上山打獵了。”
“彆擔心,我這一瓶藥到病除,說不定明天早上你就會好了。”
蕭淩說的也沒錯,他從係統商城買到的物品,還是有一定作用的。
他去森林裡尋找沈輕柔的時候,被黑熊咬了一口,服下一顆丹藥,一晚上就好了。
“嗬嗬,等我明天就好了,到時候我給你弄點藥材。”
任飛鵬哈哈大笑,小心翼翼地將手中的步槍擦得乾乾淨淨。
蕭淩也在自己的營帳中坐下。
“任大哥,這營帳小,咱們將就著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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