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假期過去,校園裡恢複了往日的氣氛。
江執讓甄歆兌現諾言,陪他一起逛街。
女孩沒辦法,隻能答應下來,找一天時間,沒有晚課。
二人一起去了商場。
“江執,你還是彆給我買衣服了,我衣服都沒穿壞呢!夠穿的。”
看著女孩嬌嬌軟軟央求的樣子,江執實在說不出拒絕的話。
“好,聽你的。”
江執已經知道了簡雅給甄歆買衣服的全過程。
連連點頭,高人啊!
還能這麼騙人啊!也就是欺負自己女朋友好騙。
但是心中沒有氣憤,立馬學起。
帶著甄歆走進a錐店內。
繞過服裝區,直接走到擺鞋的區域。
自己說話算話,說不買衣服,就不買衣服。
“坐下。”江執帶著甄歆走到換鞋的長條凳,按了一下女孩的肩膀說道。
女孩一臉呆呆的樣子看著江執。
自己說的“不買衣服”是包含鞋子的。
但是也知道,今天的鞋子自己一定是要買的。
江執哪都好,就是有點兒壞,總能在自己話裡找到漏洞。
“穿多大碼?”
女孩坐在凳子上剛要說話,江執已經等不及了。
蹲在女孩身邊,把女孩的腳抬起,脫下鞋子看碼數。
一係列的動作特彆快,女孩還沒反應過來,自己穿著白襪子的腳,已經踩在江執的腿上了。
“三十七。”江執自言自語的念叨一聲。
轉頭看向導購員,用手指著牆麵上的鞋子說道:“這兩行,三十七碼的拿一下。”
“好的。”導購員麵微笑的去後麵找鞋。
甄歆的小腳,緊張的隔著襪子抓了江執大腿一下。
“抓我乾什麼?”江執一臉調笑的看著女孩說道。
“沒……我不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的也不行,這我得記下來,以後我得還回來。”江執一邊說一邊用手捂住女孩的小腳。
江執聲明:這可不是他的癖好,單純的害怕女孩的腳涼,反正自己一直是這樣說的,愛信不信。
甄歆注意力在江執說的話上。
怎麼又被記下來了啊!
還回來,要怎麼還?看看江執的腳,看看自己的腿,不行吧!
絲毫沒注意自己的腳丫在江執手裡。
導購員拿著鞋子過來的時候,還十分有禮貌的點頭。
直到江執給她換鞋,她才反應過來,慌張的說:“我自己來。”
江執害怕女孩害羞,聽她的讓她自己換。
為了節省時間,女孩站在鏡子前,兩隻腳穿著不同款式。
“你覺得哪雙好看?”江執站在女孩身邊問道。
“我……不知道。”
甄歆過去從來沒有審美的概念,那些跟她沒關係,自然對這些好看還是不好看,沒法分辨。
江執看出了女孩的窘迫,轉頭看向導購,“你覺得呢?”
導購十分有眼色,看出江執對甄歆的喜歡。
連忙說道:“小姑娘長得好看,穿什麼都好看,其實這些鞋子都差不多,就是配色不一樣,主要看她喜歡什麼顏色。”
江執點頭,說的有道理,就說怎麼分辨不出來呢!
原來是她穿什麼都好看啊!
“喜歡什麼顏色?”
女孩目光掃了一眼紅色,搖搖頭,最終落在一雙黑白的熊貓配色上,“就這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