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肯定是得要的,畢竟徐安娣也得吃飯,孩子也不能餓著。
但不能就這麼張口死乞白賴的要呀。
而且一旦丈夫知道她是把錢給了自己娘家的弟弟,肯定會罵她的。
雖然徐安娣覺得,幫自家弟弟的忙是應該的,心裡還對之前丈夫也因為借錢給娘家卻被罵的事情不太滿,但誰讓丈夫是給錢的人,該低頭的時候還是得低頭的。
為了減少被罵的時間,也是為了扮可憐,徐安娣這才專門帶上了丈夫最喜歡的小女兒。
她的打算無疑是成功的。
丈夫罵她的時候,小女兒一哭,丈夫就心疼了。
什麼話都沒說,掏出了一百多塊錢。
還放話說,餓著誰也不能餓著他的寶貝閨女。
而徐安娣對此嗤之以鼻,一個丫頭片子罷了,不餓死就算好的了。
徐安娣第二個想法就是,丈夫身上果然還有不少錢。
他一個人生活也花不了多少錢,不給她這個妻子,難不成是想給彆的女人花?
一想到這種可能,徐安娣就生氣。
明明犯了錯的是她,最後一臉生氣離開的也是她。
在回程的路上,她一直在思考這件事情,越想越覺得,自己再來要錢的行為是正確的。
這錢如果不給他們花,說不定就花給外麵的女人了。
這樣想來,她弟弟果然像母親說的那樣,是他們家的福星,要不是將錢給了弟弟,徐安娣也不可能親自來找丈夫要錢,更不可能知道丈夫身上竟然也還有一百多。
她腦子裡不會想自己拿了這100多塊錢,丈夫未來幾個月要怎麼辦。
滿腦子都是以後得多要點錢,這樣的想法。
她原本還以為,自己抓到了丈夫的小辮子,可是,現在錢丟了,孩子也丟了......
丈夫會殺了她的。
公公婆婆也會怨她的。
到時候,說不定......
女人腦海中已經開始思索起離婚之後的情況。
也許,父母會願意收留離異的她,可是她不想給弟弟父母添麻煩,再婚的話,也不知道還會不會嫁給這種好拿捏的人家了。
......
由於還涉及到丟失錢財的緣故,蘇二丫跟著這些公安去了附近的派出所做筆錄。
蘇二丫相當配合,表明自己的職業之後,還表示,可以對她的隨身物件進行檢查。
她包裡也有錢,可是月月都花完的她,現在也隻有十來塊連張票都沒有,和徐安娣所說的數額不符。
再加上,有巡邏人員曾經在車站門口見過蘇二丫個子矮矮的,還挺明顯),而那個時間正是徐安娣錢被盜的時候,所以,蘇二丫並沒有嫌疑。
徐安娣還想鬨,她想著,隻要將錢找回來,自己的罪孽是不是就不算深?
萬一、萬一他們還是怨她弄丟了小女兒,至少離婚之後,她手上還能有一百多塊錢傍身。
不,她就訛住這個小丫頭,說不定還能在要些賠償。
可是她無論怎麼鬨,公安同誌都是得看證據說話的,更何況,徐安娣自己都沒有證據表明,那些錢是被蘇二丫偷的。
她倒是還想耍賴,可是當地公安不是吃素的,她撒潑打滾,差點把自己作進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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