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高強死定了,但是,他自己還不知道,還蒙在鼓裡。
昨天,高強已經被送到看守所。
高強感覺到,這次事情可能嚴重,劉佳偉會讓手下的人,開始把他往死裡整。
公安人員采取迂回的策略,先辦高強用車撞肖豔母女倆的案件。
謀殺罪成立之後,突破高強的心理防線,再來辦他殘害兒童罪,這樣比較容易一點。
案件辦理的節奏,按照警察們設想的計劃,辦的很順利。
警察組織強有力的審訊班子,把謀殺案擺上了議事日程,一天就給高強6個小時休息,其餘的時間,全部在審訊中。
警察對高強采取疲勞戰。
“是誰安排你去撞肖豔母女倆車的“。
“蘇梅,不過她已經死了“。高強回答道。
“你為什麼要聽從她的安排?“
這個事,高強說不清楚,當時可能他已經卷入馬瑞凶殺案,當中不能自拔。
“當時,我和她是情人關係,鬼迷心竅,聽從了她的安排。當時她給我講清楚,不能把肖豔母女倆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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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強強調這一點,表明謀殺不是他的初衷,謀殺案就不能成立。
“高強你個混蛋,你車子撞上去,就不可能把肖豔母女倆撞死,你有什麼保證”。
警察說的話,很有道理,
頓時,高強啞口無言。
“那麼,那次撞車的結果是什麼樣?“
“撞斷肖豔幾根肋骨和一條腿,她女兒沒有受傷”。高強回答說。
“所以,你看,無論從哪個角度去看,你是存在著謀殺的意圖和結果,隻是肖豔命大,沒有死,受了重傷”。
謀殺案的筆錄,幾天功夫,就做結束了。
警察們奮起直追,第2天就開始審訊殘害兒童的案件。
早晨,高強從噩夢中醒來,一身冷汗。
警察們一上班,就把高強帶了過去。
“今天給你做的筆錄,是你怎麼把這個孩子搶到手的,然後,孩子在你手中是怎麼失蹤的?”
一開始,警察就跟高強,理清了思路。
審訊人挖坑給他跳。
對於這個問題,高強確實是說不清楚。
但是,眼下這個問題,不說也不行。
高強沉默著不說話。
警察又開口說:“我剛才說錯了一點,現在糾正一下。你是把孩子殺害了,還是把他隱藏起來了?“
高強坐在那兒,始終低著頭,也不看警察一眼,他覺得回答不了審訊人的問題。
“怎麼又不開口是吧?你把孩子搶回去,就意味著你有監護義務,要保證孩子的安全,你做到了嗎?”
“我沒有做到,但是,我不能24小時不睡覺,就看著他”。
“那你乾嘛,要把他搶回來?“審訊人問。
“當時,肖豔和我談戀愛談崩了,我為了報複她,就把孩子搶回來。但是,我沒有傷害他,真的是他自己跑掉的”。
高強一臉的委屈和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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