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上,難怪有那麼多冤假錯案。
許多案件都是警察,按照他們的意圖,給犯罪人定下的罪名。
第四天早晨,他們用警車,把我送到了縣城看守所,作為罪犯羈押在那裡。
這時,我才體會到什麼叫欲哭無淚,什麼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我現在,最擔心的是女兒的生活,是誰在照顧她?不知道老公搬回沒有?是不是在照顧女兒?
下午,檢察院女檢察官提審我。
“我始終不明白,你為什麼要做這樣的事”?
“我隻想把孩子抱去驗一下血,看看他是不是我老公的孩子,警察卻說我在狡辯,我真的好無語“。
“這個理由,確實站不住腳,連我也不信,我倒想知道,你有沒有下線”?
我一時懵了,不知道什麼叫下線?
更回答不了,我的下線是誰?
女檢察官,認為我不夠誠實,需要我端正態度,否則,不會輕饒我,要判我5年以上的刑期。
我就搞不明白,我既沒有拐,也沒有賣,怎麼會叫拐賣嬰兒?
原來在派出所的時候,我認為還沒有什麼大事,遲早還能出去;送到看守所後,我的精神世界,完全崩潰了,問題不是我想象的那樣簡單,一切都是執法機關說了算。
同關在一個監室裡麵,有各種各樣的犯罪人,年齡大小不一樣,所犯的罪也不一樣。
但所有人對未來,都感到迷茫。
我也不例外。因為,蘇梅不追究我的刑事責任,我就不會有事。相反,她如果追究我的刑事責任,那我得老老實實地,在裡麵待上五,六年。
這已成了不爭的事實,現在關鍵取決於蘇梅的態度,她握著生殺大權。
可根據黑衣人透露的信息,蘇梅是我老公的情人,這一次,她怎麼可能輕易放過我呢?
現在,剛好是她整死我的最好機會。
於是,白天勞動時,我沒有精神,夜裡睡覺,大木板床,我更是睡不著,憂心忡忡。
常常捫心自問:我怎麼會做出這麼愚蠢的事?是大腦進水了嗎?
我在裡麵痛苦地生活了37天,度日如年。
我知道,今天是檢察院,最終批準逮捕我,還是無罪釋放我?就看這一天了。
如果不能被釋放,就會被判刑,然後,送到監獄去服刑,老公也會起訴離婚,勞燕分飛各西東。
早晨,我把帶過來的衣服,翻了一遍又一遍,挑了一套最好看的衣服,穿在身上,等待著檢察官提審我。
吃過早飯後,我領了一天的勞動任務,和往常一樣坐在凳子上,手裡乾著活,心裡忐忑不安,總是關心著提審的事,獄警從門前路過,希望叫到我的名字。
監室裡一共28個人,到中午吃飯時,一共三個人被叫出去一趟,卻沒有叫到我。
一個人被叫去開庭,另一個叫去審訊,還有一個會見律師。
我知道,應該是下午叫到我。
中午大部分人都休息了,往日這個時候,我也會休息一會兒。
今天中午我沒有休息,繼續乾活。
因為,我怕提審的時候,耽誤時間,完成不了勞動任務,拖到晚上,影響整個監室的勞動進度,受到批評,甚至,會遭到室長的臭罵和暴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