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隔兩天,律師回電話給我說,法官跟蘇梅他們聯係好了,進行庭前調解程序。
“明天上午9點開庭,準時到法庭“。
“那就你去吧,賠償金額500萬,少於500萬不行,你就把我的訴求,堅持住就行了”。
”哎呀,肖老板,不行,法官要求雙方當事人,一定要到庭,本身是調解嘛,當事人肯定要到庭,雙方達成共識,才能說調解成功”。
我想了想,回他說:“那好吧,明天早上去,就是了”。
晚上,我躺在床上,反複地想這件事的結果,可能就是蘇梅他們,給點經濟賠償,不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對此,我心裡有點不高興,平白無故遭他們陷害,結果,輕而易舉地,給他們用錢擺平。
儘管,許多時間內,我心裡總是意難平,可又沒有辦法,誰讓我總是老差錢呢?人生少什麼,都可以,唯獨不能少錢。
雖說,金錢不是萬能的,但是,人生萬萬不能沒有錢。
上午830,我在法院門口徘徊著,沒有進去。
因為,胖子律師還沒到,我看到蘇梅他們已經進去,可能跟著她後麵的,也是一個律師。
一會兒,胖子律師喘著粗氣,跑到我的麵前說:“快進去,馬上遲到了”。
我進去一看,隻有一個法官,還有就是坐在被告人位置上的,蘇梅和她的律師。
“現在,雙方當事人和律師,都已經到庭,下麵,正式開始,進行庭前調解“。法官像40多歲的樣子。
法官繼續說:“原告方肖女士,你要求被告方蘇女士,賠償名譽損失費,精神損失費一共500萬元,下麵請原告方,被告方分彆發表各自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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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說,我讓律師代表我,把訴訟請求,重新說了一遍。核心內容,賠償金額為500萬,另外,就是追究他們兩個人法律責任。
蘇梅的律師答辯的,主要內容闡述的,是對方傷害,沒有達到那麼深,隻能賠300萬。
現在,雙方形成了200萬的差距。
法官一下子,感到頭疼,相差太大,不好調解。但是,他皺了一下眉頭,然後說:“肖女士,你能不能降低一點啊?”
不能,這是底線,你不知道,她們對我造成的傷害有多深,現在,我整個人都要崩潰了,精神完全不正常,快要瘋了”。
法官馬上一臉不高興:“有那麼嚴重?不要誇大其辭,獅子大開口,降一點看看,帶著誠意“。
“不,很抱歉,我隻能這樣”。我堅決不做讓步。
法官看了看我,覺得不好說話:“蘇女士,你看看能不能加一點?”
蘇梅一開始,態度就強硬:“多一分,我也不會加,這已經是很高了,我帶著滿滿的誠意,解決這個問題”。
雙方僵持不下,法官沒有主張,他隻說了兩方麵的內容:
“看來,今天庭前調解很難成功。雙方都缺乏誠意。這個案這樣辦:讓檢察院批準,被告方坐牢,等待審判,原告一分錢沒有。庭前調解到此結束“。
頓時,所有人目瞪口呆,啞口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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