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這個是真的”。
“沒有半點假。你說,那個時候,給你300萬,我哪裡有錢,我就靠拿1萬多塊錢,一個月的工資。猴年馬月能餘到300萬?”。
劉佳偉一副無奈的樣子,讓我心生憐憫,他為我和女兒費儘心思。
“那後來,你為什麼不找我呢?那個時候,我可能解決得了這個問題”。我用同情的目光看著他,那個時候我手中,真的有一筆錢,是蘇梅賠給我的500萬。
劉佳偉的目光又轉向我,他仿佛意識到了什麼?
“當時,你是公司撐不下去了,沒有資金周轉,哪有這麼快呀,手裡能餘下300萬,所以沒辦法,我……我隻有跟蘇梅借的一條路可走”。
我已經不想說下去,外麵夜深了,實在太困,快吃不消,眼睛都睜不開了。
劉佳偉一遇到困難,第一時間都會想到蘇梅,也難怪他想到蘇梅,在他的朋友中,隻有蘇梅最有錢。
找彆人,不一定能幫上忙,一次性拿不出那麼多錢。
其實,蘇梅心裡更清楚,劉佳偉借的這筆錢,基本上是沒有能力償還的。與其說是借,還不如說是給呢。
因為,劉佳偉每個月拿的工資,按時交給小芹,就給他一些零用錢。即使不上交,一年也就十幾萬塊錢。
對劉佳偉而言,前半生是為錢奮鬥,而下半生則是為官奮鬥。
目前的情況,我是有能力幫助他,還了這筆錢,但他還蘇梅這筆錢,有什麼意義呢?他們兒子都生了,就讓他們去糾纏一輩子吧。
“其實,我有能力……”。
我欲言又止。這時,我想的一點,我就是應該迅速離開他的生活,不再和他的情感有什麼糾纏,否則,最後死得更慘的人是我。
因為,我的生活,本來就是一地雞毛。
16歲的女兒,開始早戀了。
這是令所有父母頭疼的事。
我頭疼,劉佳偉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養兒不教父之過。
春遊那天,女兒並沒有回到學校,班主任打電話給我。
“春遊的學生都回到學校。但你女兒在那裡,就沒有上車,據了解和個男同學私奔了,現在下落不明“。
我一下子被嚇暈了,這孩子竟然越來越不像話了。
“那我們家長能做什麼?”我十分緊張的問他。
“我們相互配合,能找儘量找,有什麼情況及時聯係”。
“那好吧”。
女兒的問題,朝著嚴重的方向發展,我已經管控不住她了。
我猶豫了一會,還是撥通了劉佳偉的電話。
可能正忙著,不方便接聽,他拒絕了我的電話。
過了10多分鐘,他打了過來。
“有什麼事啊?快說,我正忙著呢“。
“啊,珊珊跟那個男朋友私奔了,學校班主任剛剛打電話,告訴我的啊。你說,我心裡急不急?我考慮再三,還是打個電話告訴你。因為,你畢竟是他的父親,有知情權”。
“這孩子真是沒救了,好的,我知道,先掛啦”。
我也掛電話,歎了一口氣,在沙發上坐了下來。
我在想劉佳偉,把她弄到省城來,是不是一個致命的錯誤?要不還讓她回到榮城去。
我知道,讓她回到榮城是下下策,那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
從縣城來到省城,再回到縣城,她肯定不願意,但她的行為,決定了她的選擇。
剛開學就出了這檔子事,學校的領導,老師也頭疼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