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整整十六年,司清嘉頭一次嘗到嫉妒的滋味兒。
她生在一等公府,又是長房嫡女,論身份,沒有人及得上她。
養在姨娘名下的司菀更是如此。
但司清嘉沒想到,有朝一日,皇帝的封賞竟會越過她,直接落到司菀頭上。
而她還歡天喜地下跪接旨。
司菀一定會在背後,嘲笑她自不量力。
司清嘉閉了閉眼,唇齒間腥甜味兒越發濃重,她強撐著站起來,靠在柳尋煙身邊。
離得近了,柳尋煙也能聞到那股子血腥氣。
她們一同看著司菀上前接旨。
宣旨太監離開後,柳尋煙刻意露出誠惶誠恐的模樣,拉住司菀的手,壓低聲音道:
“菀菀,古者父母在,不有私財,否則即為不孝。陛下賞賜的黃金百兩,東珠一斛,不如充入公庫,也能少些非議,姨娘是為你好。”
說這話時,柳尋煙背對著司清嘉。
饒是如此,她也能感受到清晰清嘉的頹唐與崩潰。
事情本不該如此。
清嘉是天之驕女,是秦國公捧在掌心的明珠。
她得不到的東西,司菀也不配擁有。
基於這種想法,柳尋煙才給司菀扣了一頂帽子——
隻要司菀收下賞賜,便是存了私財。
便是不孝。
聽到柳尋煙口口聲聲說為了自己好,實際上卻在步步緊逼,司菀內心毫無波瀾。
若是換成前世,被自己生母用“不孝”來敲打,她肯定會深感委屈。
但在知曉柳尋煙與她毫無血緣關係後,盤踞在心的忿忿不平便如輕煙般消散了。
畢竟司清嘉才是柳尋煙懷胎十月生下來的孩子,是她身上掉下來的肉,柳尋煙處處為她著想,也是人之常情。
隻是她不該把自己當成踏腳石。
讓司清嘉在自己的屍骨上開出嬌豔的花。
司菀並非供奉的木胎泥塑,她會反擊,會抵抗,絕不會坐以待斃。
司菀反握住柳尋煙的手,與她對視。
“姨娘,女兒不像姐姐那般,自幼有大儒教導,隻聽過一句‘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
陛下賜我金銀,我收下了,即為忠君,亦為孝父。
您說我不孝,難道是想讓我抗旨不遵?”
司菀刻意拔高聲調。
庭院裡,每個人都將她的話聽得清清楚楚。
下意識看向柳尋煙。
人人都說,大房的柳姨娘向來安分守己,謹小慎微,事事以國公夫人趙氏馬首是瞻。
她美貌,又不起眼。
就算秦國公一月足有二十天宿在柳姨娘房中,公府上下也沒有誰真正在意過她。
隻知道,她生了個不受寵的庶女。
卻未曾想,柳姨娘為了討好國公夫人,對自己的女兒如此苛刻。
不孝乃是十惡重罪之一,若是這個罪名坐實了,司菀彆提保住賞賜,恐怕會被立時逐出家門,斷絕關係。
柳姨娘看似柔柔弱弱,心腸可真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