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帶到主院後,司菀一直沒吭聲。
此刻她抬腳上前,越過哭泣不止的柳尋煙,徑直走到老夫人和趙氏身邊,握住她們的手。
指尖雖涼,手掌卻是暖的。
“祖母,母親,我和柳逢川並無私情,今日是他刻意守在綢緞莊,意圖攀汙我的名聲。”司菀說。
秦國公大怒,“你這逆女,平日裡就滿嘴謊言,這會兒證據擺在眼前,居然還不說實話,今日非得請家法教訓你!”
公府的家法是一根帶著倒刺的荊條,極柔韌,極結實。
荊條上的倒刺尖銳,輕輕接觸皮膚,就能紮出血。
前世司菀被這根荊條抽打了好幾回。
第一回,是在圍場,被汙蔑意圖勾引七皇子。
第二回,是被抓住了與外男“私定終身”的把柄。
每次請家法,司菀都被打得皮開肉綻,鮮血淋漓。
司清嘉曾哭著為她求過情,可惜卻因為悲傷過度,昏厥了。
秦國公氣得更狠,言道若不是司菀狼心狗肺,不顧姐妹之情,帶累了清嘉的名聲,她也不會損了身子。
要是影響司清嘉嫁入皇子府,非得活活剝了司菀的皮不可。
當晚,柳尋煙因為愧疚,親自延請“名醫”回府,為司清嘉看診。
名醫言之鑿鑿,說司清嘉承繼了趙氏的體質,本就孱弱,今日又被血氣衝撞,以至於心脈受損、神魂不定,必須用至親的血做藥引調養,才能恢複元氣。
而作為害司清嘉病重的罪魁禍首,所有人都認為,司菀必須擔負起為她提供鮮血的責任。
誰讓她鑄成大錯,把親姐姐氣成這樣呢?
司菀不甘,憤怒,拒絕取血給司清嘉。
可偌大的公府,沒有一個人在意她的想法。
他們眼裡心裡,都隻有司清嘉這個掌上明珠,司菀不過是明珠旁邊不起眼的砂礫罷了,若是犧牲砂礫,就能拂去明珠上沾染的塵土,對他們而言,是最劃算不過的生意。
又有何不可呢?
最終,掙紮嘶喊不斷的司菀失去拒絕的權利,她被栓在床榻上,鐵鏈捆住手腳,掙紮都不被允許。
柳尋煙親自拿起匕首,邊哭,邊對她說:
“菀菀,彆怪姨娘,姨娘也不想,卻沒有法子……”
匕首冰涼,割破她的手腕,取血。
司菀隻覺得渾身發冷,冷得幾乎快要結冰。
她看著柳尋煙,心中湧起疑惑,不明白世間怎會有如此殘忍的母親,居然要剝奪親生女兒的性命,去救一個與她毫無血緣關係的孩子。
她不愛自己。
旁人都說,柳姨娘最識大體,怎麼能生下她這麼個瘋婆子?水性楊花不算,還把親姐姐害成這樣。
可惜了忠厚本分的柳姨娘。
為了報答恩情,彌補過錯,她克服了母親對女兒本能的疼愛,親自操刀,收拾司菀闖下的禍患。
委實令人動容。
可隻有司菀知道,柳尋煙看著她時,眼睛在流淚,心裡卻在笑。
她笑得誌得意滿,笑得暢快燦爛。
而她的眼淚,沒有半點溫度,更遑論母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