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巡撫陳必謙聽了對岸喧叫,氣的胡子亂抖。
身為堂堂巡撫,禦史大員,掌管一省軍政,竟在總兵官及眾幕僚前,被治下小縣的縣民狠狠羞辱。
“混賬!”陳必謙罵道:“我看這些人就不是什麼鄉賢士紳,分明就是地方豪強!私造火炮,對峙朝廷,這與南陽劉洪起、嵩縣馬進忠、禹州申靖邦等賊寇又有什麼區彆?”
副將羅岱附聲道:“不如咱們衝過去,把炮都搶回來。”
蠢貨,莽夫!陳必謙暗道,這會人在河中,若惹急了對方,突然發難開炮,豈不是死無葬身之地?
幾人回到西岸。
“鞏縣豪強周懷民私造火炮,意圖謀反,您好言相勸,勒令收繳,並為其脫罪,他們竟不識好歹,對抗官府。撫帥您有守土職責,也有調兵之權,咱們該如何處置?還請示下。”
左良玉把難題拋給陳必謙。
陳必謙當下緊要之急是解洛陽之圍,然後剿滅河南境內的賊寇,最不濟也要趕出去。
至於流賊去哪,無所謂,隻要不來河南就行。
“當下闖賊與張獻忠等賊寇欲圖合流抱團,遼東總兵祖寬以三千騎兵去汝州,恐其被四麵夾擊,我等先急援汝州要緊。”他張望了東岸一眼,“待我向朝廷稟明這鞏縣之事,再來和這鞏縣豪強做計較。”
左良玉見巡撫讓步,心中不悅,他沒有火炮可以,但自己沒有不行。
可他是總兵,巡撫是統帥,又不得不依令行事。
明朝文臣統軍。
《明會典》:各邊巡撫並漕運、屯田等項都禦史,俱加提督軍務、兼理糧餉“。明中葉,巡撫通過“提督軍務“銜,正式獲得了節製地方軍事的合法權力。
《明史·職官誌》中有清晰記載:“巡撫掌宣布德意,撫安軍民,修明政刑,興革利弊,考課群吏,禁戢奸暴,振恤災荒,綏靖邊疆。凡兵民利病,皆得舉行,與總兵均鎮守權。“
巡撫的提督軍務權體現在三個方麵。
其一,軍隊調度權。
其二,戰略決策權。
其三,監察彈劾權。
總兵官的職權則逐漸收縮為單純的軍事指揮。
《明會典》規定總兵掌操練軍隊,整搠軍器,申嚴紀律,凡調度征調,必奉敕書乃行。
也就是說,沒有巡撫簽署的調令,總兵不得擅自發兵。
總兵的榮辱升遷,已牢牢掌握在掛提督軍務銜的巡撫手中。
左良玉極其垂涎對岸的火炮,但巡撫既如此說,他也隻能按令而行,往南追擊農民軍而去。
就在保民營上下都鬆了一口氣,聚團歡悅之時,偵察哨官騎馬來報。
“社長!各位參議,魯莊姚老爺寨堡被闖賊攻破!全家覆滅!被劫走錢糧無數。”
順著伊洛河往南,正是鞏西各村,不過都已撤往鞏東。
隻剩魯莊及魯莊附近的姚家佃戶,他們沒有入農會,也沒簽訂合約。
一旁的任莊趙良棟聽了心驚膽顫,萬分慶幸。
幸虧自己明智,早早在桃花裡購置了彆院,和全家親族都已撤往鞏東。
部分米糧捐了商務堂倉庫。
若是還在鞏南任莊據寨堡而守,流賊勢大,必也會到任莊劫掠。
保民營總務堂參議張國棟冷笑道:“我和老黃去魯莊跑了兩趟勸說,他都不入農會,如今身死家破,估計他被殺之前,也曾後悔吧!”
農會總務堂知事黃必昌道:“官軍在後,流賊必不會久待,縱然劫掠錢糧,也來不及搬運一空,全都便宜了左良玉。”
“無妨,我們這次能守住鞏東,便已是全勝。”周懷民幾人登上河堤,眺望遠去的官兵,“姚家的錢糧,咱們爭不過他們,但他家幾千畝地和山頭,我們必定要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