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誌飛站在攤主旁邊,剛把打碎的東西賠償,連剩餘的鈔票都還沒來得及揣進兜裡。
見到三名巡捕站在五米之外,手持警棍大聲的嗬斥。
恍惚間有種怪異的感覺。
以前當混混的時候,打架鬥毆那是家常便飯。
白天守地盤,和其他幫會的人打架。
晚上去跳莎莎舞,又和其他人為了爭搶女人而大打出手。
每天不是在打架,就是在打架的路上,去巡捕房簡直比家還熟悉。
好在馮文山的字頭比較響,又經營了賭坊、妓館、錢莊等產業,私底下還搞走私,資本實力雄厚在法租界很吃得開。
所以他的弟子進了巡捕房也不會被為難,更不會被收拾,就是走過場,把罰款交了就可以走人。
陳誌飛這種骨乾,進巡捕房的次數自然是數都數不清了。
不過在老鼠變貓,脫去幫會的黑馬褂換上巡捕的製服後,就再也沒有被抓進巡捕房過。
就算打人了,也是在抓捕可疑的犯罪分子。
每次打傷人之後要麼是誤抓,要麼是扣上偷盜的帽子。
反正隻要能彰顯動手合法,什麼樣的罪名都可以安。
而且以往去的舞廳和接觸的人都是社會底層,根本沒有背景,還不是想怎麼收拾就怎麼收拾?
所以即便當了巡捕,飛哥的名聲依然臭名昭著。
但是臭歸臭,穿上那身黑皮就代表了正義!
尤其是升了副巡長,那更是沒人敢惹。
現在突然角色調換,自己又因為打架被巡捕房的人吆喝,有一種恍惚回到過去的感覺。
沈儀眯起眼睛,看著其中一個巡捕和地上的混混在說話,兩人顯然關係不錯。
能聽到躺在地上的混混叫他王哥。
在抬起頭來的時候,看向兩人的目光充滿了敵意!
踱步走到近前低聲道:“那個二級巡捕是他們的人,跑不跑?”
以他們兩人的體力和速度,想要逃跑實在太容易了。
隻要能離開這裡,哪怕繼續留在公租界,以巡捕房的能力也不可能再找到他們。
沈儀的想法就是好漢不吃眼虧,先脫身再說。
他們倆一個能在華界橫著走,一個能在法租界橫著走,唯獨在公租界這邊沒有勢力。
先脫身確實是最好的選擇。
“跑路多沒麵子!”陳誌飛搖了搖頭,也看到了領頭的二級巡捕和其中一個人混混說話的一幕。
從兩人的交談能聽得出來,那個挨揍的混混和這個二級巡捕關係很好,應該是他的人或者收的眼線。
也難怪見到混混被打,會充滿敵意了。
尤其是看到陳誌飛一身典型的幫會打扮,心裡也更有底了。
上前沉聲問道:“是你們動手打傷人?”
陳誌飛點了點頭:“是我。”
沒有任何的遲疑,直接就承認了。
作為一個同樣做儘壞事的巡捕,知道此刻和同行沒有掰扯的必要,因為對方根本不關心誰對誰錯。
或者說在租界巡捕辦案的流程中,對錯反倒是最不重要的。
如果非要講述發生的原因和經過,也隻是浪費口舌而已。
王哥點了點頭道:“你倒是敞亮,那就跟我們回巡捕房吧!”
說完掏出手銬就要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