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聞,大新聞~幫會仇殺寶興裡五人被殺!”
“大新聞,大新聞~幫會仇殺寶興裡五人被殺!”
“大新聞,大新聞~幫會仇殺寶興裡五人被殺!”
“……”
清晨,十來歲的孩童在街上大聲叫賣,瘦小的手臂揮動著報紙吸引顧客。
時不時的,就有人掏出銅板買一份報紙。
“給我一份報紙!”
陳誌飛站在路口,也掏錢買了一份報紙。
然後招了一輛黃包車,直奔中央捕房。
在路上攤開報紙,津津有味的看了起來。
在他的手裡,拿著三份不同報社的報紙。
不過對於昨天晚上發生的命案,統一都定性為了幫會仇殺。
看著報紙上描述對那些幫會的猜測,唇角不由上揚。
由衷的讚歎:“薑大記者的牌麵就是大,通過她的引導硬是讓其他報社沒一家敢寫特高課的!”
其實昨晚發生那麼大的案子,之前又有人打電話報信是日本特務潛伏在客棧裡,所以才會去采訪弄消息。
可是他們並沒有證據證明,客棧裡的就是日本人。
巡捕搜遍了幾具屍體的衣服口袋,除了槍械之外,還找到兩顆手雷,唯獨沒有任何身份證明。
然後薑若楠又私底下給熟悉的記者朋友暗示,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寫日本人,很可能會被造謠罪抓起來。
記者為了博眼球是敢誇大,甚至敢造謠。
可那也是要分情況的,如果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寫了五個日本特務在法租界被殺,影響可就大了。
因為他們的一篇報道,就可能引發國際事件。
拿不出證據實錘的話,雙方為了平息事件,就會把鍋扣在報道的記者頭上。
到時候就會告這個記者造謠,然後抓起來丟進西牢從此再無此人。
歸結於記者造謠,事情自然也就平息了。
普通人被造謠了,沒有還手的能力。
可是公董局和特高課聯手起來,想要收拾一個記者就太容易了。
反正沒有證據,想怎麼扣罪名都行,報社也不敢多說什麼。
像薑若楠這種大報社記者,後麵也有強硬的後台撐腰,隻要有實質性的證據證明是日本特務,就沒人敢用造謠的罪名動她。
不過沒有證據的話,官方報社記者同樣會被造謠罪追責。
恐怕她真敢寫,主編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也不敢發!
因為這是打日本人的臉,也是打法國人的臉,屬於挑起政治事件,處理結果自然不一樣。
所以薑若楠隻是略作暗示,其他的記者也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不敢再往日本特務頭上靠,隻敢猜測是黑幫仇殺。
上海灘大大小小幫會四百多個,每天都有仇殺發生,猜測也合情合理。
雖然不如五個日本特務被殺勁爆,但也貴在安全不是?
今天早上的新聞,才都默契的統一口徑的定性為黑幫仇殺。
當然,其中也不乏膽子大的想要博眼球。
不過也隻是在最末尾的時候提一嘴,也有可能是其他勢力。
就這麼簡單一句暗示,就已經是極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