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姑且算是他的第一個秘密。
第二個秘密就是結婚前還偷偷地喜歡過地主老財家的那位小姐,那小姐長得可真漂亮,白白淨淨,知書達理,每次看到她都臉紅心跳。
可是最後家裡遭了難,她也就上吊死了。
哎,紅顏薄命,後來他還偷偷地祭拜過。
不過這事也就他自己知道,從來沒向人提起過,彆人不可能知道才對。
第三個秘密就是……
這個彆人就更不可能知道了,他媳婦也絕對不可能跟旁人說。
陸國安自認為自己就隻有這三個秘密,而這三個秘密彆人基本不可能知曉,所以林曉芳說的秘密八成就是詐他的。
還以為她這樣說了自己就會害怕,哼,隻要彆人不知道他這三個秘密,他就行得端坐得正,他怕個der!
如此想著,腰板子還直了直,看向林曉芳眼神很是不屑。
林曉芳被這態度氣到了,自己都說了知道他的秘密,居然還這副表情,是真不怕自己將他的事情說出去?
哼,既然這樣,她就攤牌了,看他怕不怕。
“大隊長,你可想好了,你要是將售貨員的工作給我,你在公社有相好的事我就爛在肚子裡。你要是不給,那我就管不住自己的嘴了。”
“啥玩意兒?相好?”
陸國安還以為出現了幻聽,他在公社什麼時候有相好的了?
這都是啥跟啥?想編排他也找個能讓人信服的借口啊。
等等!
公社相好?
不會是聽到毛豆那小子口無遮攔的話,就以為自己每次到公社還真是私會那根本不存在的老情人吧?
荒謬,簡直太荒謬了!
“林知青,說話要講證據,不要聽風就是雨。你要是敗壞我的名聲,我不會善罷甘休,一定去公社告你。”
林曉芳翻了個白眼,告?他有這個膽量?不怕公安查出他搞破鞋?
哼,嚇唬誰呢!
“大隊長,彆以為這樣說就能嚇唬到我,我可不是嚇大的,您要有膽量告我就去吧,反正我說的事實。”
“事實?這麼說林知青是有證據了?”
證據?哪來的證據?
但她有證人。
“我雖然沒有證據,但有證人,孫毛豆可以做證。”
果然,就是這個臭小子的破嘴惹的禍。
“行,那就把毛豆叫過來當麵對質。”
“那倒也不必。”林曉芳道。
當麵對峙肯定沒用,孫毛豆絕對不會站在她這邊。
何況她的目的並不是要將這件事情鬨開,隻是想拿到售貨員這個名額,也不宜將事情鬨開。
事情鬨開,就是傷敵一千自損八百,對方討不到好,自己肯定也得不到工作。
不到萬不得已,就沒有鬨開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