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來一路潛行,回到軍營。
他雖然已經儘量讓自己偽裝的自然一些。
奈何衣襟和褲子上噴濺的血漬分外顯眼。
怕是瞞不過崗哨的眼睛。
如今已經是子夜時分。
周圍林間一片靜謐。
曾來來到軍營門口。
看著箭樓兩端攢動的人頭。
狠下心來拿起一塊拳頭大的石頭,狠狠朝額頭砸了下去。
鮮血瞬間順著他的鬢角流下。
緊接著他又將自己的衣服撕爛,裝作剛剛與人搏鬥過的樣子。
對著箭樓喊了一聲:“救命,有敵襲!”
曾來此言一出。
箭樓上頓時傳出了一陣號角聲響。
緊接著便見軍營各處燈火通明,駐紮在此的軍士們紛紛拿著兵器衝了出來。
最早得到消息的哨兵已經下了箭樓,攙扶著曾來回到營地。
麵對眾人關切的詢問。
曾來手捂著額頭說道:“我剛剛在軍營周圍巡視,忽然看到外麵有人影攢動,剛追出去就被人劃了一刀。”
“我抱著那人的腿喊救命,那人又拿起石頭照著我的腦袋砸了一下。”
“要不是今晚的哨兵警覺,我怕是就要死在那人的手底下了!”
眾士兵聞聽此言,均覺不寒而栗。
聯想到前幾天營地裡曾發生過軍餉失竊的事情。
他們認為此事很可能和如今被通緝的那些乞丐們有關。
其實曾來之所以要用這招苦肉計。
甚至不惜用自裁來騙過他們的眼線。
一來是為了隱匿自己的行蹤,讓自己殺人的行徑不至於敗露。
二來也是為了營造自己並不在場的證據。
以防官府日後會查到自己。
方劉氏雖然是被他所殺。
但他此時卻是全無壓力。
他畢竟是從前線退役的老兵。
當初戰場之上兩軍對壘,死在他手底下的敵軍不知有多少。
區區一條村婦的性命。
於他而言又有什麼所謂?
但他並不知道,這次的行徑將會徹底將他引上一條不歸路。
想要隱瞞一個真相,就需要做出無數次補救。
而他,真的能夠做到天衣無縫嗎?
次日清晨,有鄉民前往縣城報官,將方劉氏被害之事稟報縣衙。
縣衙派來捕快,仵作,細致勘查現場,卻並未發現什麼端倪。
昨夜方劉氏被害之後,下了一場大雨,屍體周圍原本淩亂的腳印也都被雨水衝刷殆儘。
如果沒有這場大雨。
他們或許還能發現被遺留在案發現場的腳印。
是由北雁府統一製式的軍鞋踩出來的……
官府從上到下,秉承的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
他們來到現場進行了一番勘察。
又對鄰居們進行了一番詢問。
原本他們也將矛頭鎖定在了方建的頭上。
奈何不論是鄰居,還是方盛這個苦主全都在給方建作證。
證明他絕對不是殺人凶手。
此案最終也隻能草草收場。
官府給出的回應是待到獵先鋒角逐完畢以後,會重新勘驗現場,抓舉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