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望向明誠:“被告人對公訴人的指控是否認可?”
明誠抬手看了眼手筆後從席上站起:“我有異議。我要求公訴人宣讀我與梁仲春的交易記錄。”
法官點了點頭:“被告人提出的要求合理。請公訴人宣讀證據。”
曾可達望向這個沉穩的軍官,心裡有些猶疑。明誠不是一個能夠簡單把控的人,建豐同誌對他的安排是否過於冒險了?
曾可達將數額最大的幾筆交易一一宣讀。
“庭上,我要求對此做出解釋。”得到法官允許後,明誠將曾可達所述的條目一一回應:“1939年12月末,彼時我就職上海汪偽政府不過月餘,請問一個在偽政府無任何根基,職務僅僅是一個秘書的明誠,為何會得到特務委員會高官的重視並按照曾將軍的意思足足分得了三成利潤?1940年1月,我安排梁仲春將他的妻小轉移至重慶,曾將軍應當知道1940年從上海轉移一個人去重慶有多困難,稍有不慎也許我明誠的命就交代了。我認為梁仲春給我這個數目的報酬,不為過。1940年10月,梁仲春已經被特高課處死一個月了,曾將軍認為梁仲春先生托夢送了保險箱的鑰匙與密碼給明誠讓明誠拿走自己的利益?那是梁仲春留給其妻的財產,自然是托我運送至重慶。期間,我也曾多次替梁仲春轉移過財產至重慶。以上種種,曾將軍若是未從梁夫人口中得知,不妨問問梁仲春之子。曾將軍想必也早已掌握了梁苗苗吧。”
明誠這話說的理直氣壯,細細想來卻不經得推敲。因為他需要一個將梁苗苗推上證人席的機會。彼時的梁苗苗也不過十二三歲,是個經事卻並用不太懂事的年齡,從他口中說出的證據,最可信,從他口中推敲出的線索,也最像無心之失。
梁夫人與梁苗苗被帶上法庭時,臉色不算太好。生下來便是優渥的梁家少爺,梁仲春死後,明誠也從未虧待過他。這些天被曾可達囚禁著,估計也是吃了些苦頭。
“請公訴人質詢證人。”
曾可達從席位上緩緩走下來,居高臨下地麵對著梁苗苗。“證人,被告人表示他曾幫助你們轉移至重慶並為你們一家轉移過財產,請問是否確有其事。”
梁夫人惡狠狠地瞪了曾可達一眼,點點頭。梁苗苗也在一旁跟著點頭。
“請問被告人與梁仲春除了上述利益關係外,是否隻有工作往來?”
梁夫人有些猶豫,她拿不準應當怎麼回答。明誠對她一家恩重如山,她自然不敢連累。
而這正是曾可達希望看到的反應。若是明誠能先手這麼多便安排好梁仲春的妻子,這水就太深了,他不能讓一個過於不可控的因素成為建豐同誌的計劃關鍵。
許是被曾可達銳利的目光嚇唬了,梁苗苗突然開了口:“我知道。”
庭上許多人的目光都聚焦過來。梁苗苗不過是一個孩子,說少不更事也不為過。
“明叔叔和爸爸曾經在我家打起來過!那時候他們打得很凶,而我爸爸一直在問明叔叔你是什麼人?後來我爸爸看到我在就把我支開了……媽媽我……”梁夫人突然捂住梁苗苗的嘴,眉頭緊皺,一臉慍色。這孩子想乾什麼。
曾可達滿意地望向明誠:“被告能對此做出解釋嗎?連一個孩童都知道這不是簡單的工作關係啊。”
明誠似有難色,猶豫著緩緩開了口:“我得知梁仲春手上掌握了軍統一條走私線的部分名單與交易記錄,其中包括上海一支行動組的組員。明誠時任軍統上海站情報科副官,有掩護組員的責人,因此我必須銷毀這份證據或者策反梁仲春。”
“公訴人對此是否認可。”
“不認可。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梁仲春擁有過這樣一份名單,而梁仲春也沒有被策反。”
“請被告正麵回答公訴人的問題。”
明誠目光突然暗了下去:“我……不能。我沒能順利銷毀這份名單,不知道梁仲春將它藏匿在哪。也許梁仲春自行銷毀了。”
“怎麼可能銷毀,這樣一份名單可以將你明誠牢牢掌握住,梁仲春怎麼舍得!”
“梁仲春死後我清查過他的遺物,的確沒有。曾將軍,我無法回答您的質疑。”
曾可達回望法官,而法官示意他自便。他於是走回坐席上,取出了另外一份材料。正是他方才反複拿捏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