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車駛離漢陽城,車輪碾過清晨的露水,發出沙沙的輕響。
朱樉掀開車簾,看著漸漸遠去的城郭,終於忍不住問道:“胖侄兒,咱還是沒明白——要殺人立威,殺李成桂的嫡長子李芳碩不是更管用?那小子是王世子,殺了他,李成桂保管魂都嚇飛了!”
朱高熾正把玩著一枚從朝鮮王宮順手拿的玉佩,聞言笑了笑,將玉佩揣進懷裡:“老二,殺人也要看時候、看對象。李芳碩是世子,將來要繼承王位的,殺了他,等於斷了李成桂的根。兔子急了還咬人,真把他逼到絕路,難保不會拚個魚死網破。”
朱樉撓了撓頭:“可李芳遠隻是個五兒子,殺了他……能有多大用?”
“大用可不小。”朱高熾望著窗外掠過的田野,語氣意味深長,“這李芳遠看著不起眼,骨子裡卻比誰都狠。我在倭國時就聽說,他暗地裡招兵買馬,跟朝鮮的武將往來密切,連李成桂都管不住他。這種人,留著遲早是禍害。”
他沒說的是,曆史上的李芳遠,可是個能發動兩次“王子之亂”的狠角色——先是借宴席設伏誅殺世子李芳碩,連帶輔政大臣一並清除;再是設計扳倒二哥李芳果,將其勢力連根拔起;最後更是毫不留情地把親生父親李成桂軟禁在昌德宮,斷絕其與外界往來,自己則踩著至親的血路登上王位,手段之狠辣,心性之堅韌,在朝鮮曆代君主中都極為罕見。
即位後李芳遠更是顯露雄主氣象,勵精圖治銳意革新:崇文教,設集賢殿招攬英才,編纂法典規範製度;修武備,整飭軍隊改良軍械,強化邊防抵禦外患;行儉德,裁撤冗餘節省開支,減輕賦稅與民休息;去奢華,嚴禁宮廷鋪張浪費,以身作則倡導簡樸。
短短二十年間,李芳遠便讓朝鮮從戰亂後恢複元氣,民安物阜,倉庫充溢,吏治也為之一新,被朝鮮子民尊為“太宗”,視為一代明君。
這樣既有野心又有能力的人物,骨子裡就帶著不甘人下的桀驁,怎麼可能甘心受大明擺布,做個俯首帖耳的屬國之王?
他今日能隱忍,不過是羽翼未豐;一旦讓他掌權,必然會想方設法擺脫控製,甚至可能聯合外部勢力與大明抗衡。
如今既然撞上了,趁他尚未成氣候,不如趁早除了,省得將來養虎為患,徒增麻煩。
朱樉雖聽不出話裡的深意,卻也琢磨出幾分道理:“你的意思是……這小子比世子還危險?”
“可以這麼說。”朱高熾點頭,“殺個世子,是打李成桂的臉;殺李芳遠,是剁他藏在背後的刀。他心裡清楚,咱們是在敲打他,卻沒真要他的命,所以隻能認栽。”
朱樉這才恍然大悟,拍著大腿笑道:“還是你小子精明!這麼一來,他既不敢恨得太狠,又得乖乖聽話,妙!”
他想起李成桂剛才在殿上吐血的模樣,就覺得解氣,“我看他往後還敢不敢攔著我修碼頭!大同江的碼頭,三天後我就讓人開工,量他也不敢說個‘不’字!”
朱高熾看著他興奮的樣子,嘴角也露出笑意:“王叔在朝鮮待得太久,是時候換個地方了。”
“換地方?”朱樉一愣。
“嗯。”朱高熾壓低聲音,“我在倭國跟老二老三說過,東邊有片叫美洲的大陸,比中原大十倍,遍地是金銀礦,土人還在用石斧打獵。將來,咱們大明的藩王,都能去那裡開疆拓土,自己建都城、定規矩,比在這朝鮮跟李成桂鬥氣強多了。”
朱樉的眼睛瞬間亮了,差點從座位上跳起來:“真的?有這種地方?”
他在朝鮮待了五年,天天跟李成桂勾心鬥角,早就膩煩了。
一聽有機會去新大陸自己立國,渾身的血都熱了起來,“比朝鮮大十倍?那得有多少土地?多少礦脈?”
“比你能想象的還多。”朱高熾笑道,“但去那裡,得有船、有兵、有工匠。光靠你現在這一萬五千護衛軍可不夠,還得提前準備。”
朱樉連忙追問:“要準備什麼?你說,咱這就去辦!”
“人才。”朱高熾伸出手指,一一數道,“會造船的木匠、懂海戰的水手、能挖礦的工匠、善耕種的農夫,還有敢拚命的將士,都得提前搜羅好。將來去了美洲,這些人就是你的根基。”
他頓了頓,看向朱樉:“朝鮮雖小,卻也有不少能工巧匠。尤其是造船和冶煉,他們跟倭國打交道多年,多少有些本事。你回去後,就借著‘大明開拓海外’的名義,把這些人都招到開京來。”
朱樉眼睛轉了轉,忽然笑道:“李成桂要是敢攔呢?”
“他不敢。”朱高熾語氣篤定,“李芳遠的屍體還在漢陽宮呢,他現在看見你就怕,哪敢攔你?你儘管放手去做,真要是他不識趣,我自有辦法收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