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大一個莊家,竟然被這頭看似人畜無害的瘋魔虎,給神不知鬼不覺的乾掉了。
這得需要多大的關係情報網和手段?
僅僅從這一點,就足以看出眼前這個年輕人出手是多麼的狠辣。
這手段讓人不寒而栗,朱韜都栽到了他手裡,自己就更不用說了。
有用,人家還會高看自己兩眼,沒用,可能哪天遇到車禍就沒了!
他敢跟港府打官司,但卻不敢惹這種江湖大佬。
嗯!這跟動物棋差不多,一物降一物。
陳天衣抽出上衣口袋裡的手帕擦了擦額頭上的細汗,沉思了一會兒。
“秦先生,這個案子我接了。”
“不僅如此,萬隆公司的法律事務我也會一並承接下來。”
“不過有一點需要提前說明,那就是費用方麵絕對不能有絲毫的削減。”
秦浪聞言笑了起來,陳天衣這貨還真跟傳聞中的一樣,是個死要錢的主。
秦浪不是阿武,對於該花的錢,他向來不吝嗇。
他從來不怕彆人獅子大開口,哪怕對方開出的價格高得離譜。
隻要他能所提供的價值與價錢相匹配,這錢花的就很值。
如果一個人能夠提供真正有價值的東西,那麼他就應該得到相應的回報,無論這個回報是多少。
金錢隻是一種工具,不是衡量一切的標準。
錢這東西再多,要是沒有與之相匹配的實力,就是彆人眼裡的肥肉,想吃隨時能一口吞掉。
就像後世那些網紅和實體商人,他們每月都能賺十萬,但網紅絕對沒有那些實體產業者的人脈關係深厚。
兩者根本不在一個水平線上,沒有可比性。
倆人就在愉快且友好的氣氛下達成了合作。
陳天衣得到了利,秦浪得到了想要的法律界的真流氓律師,皆大歡喜。
陳天衣起身把秦浪送到樓下,不是他想送,而是剛才秦浪留下的那張百萬支票讓他不得不送。
不給秦浪麵子,也得給鈔票麵子!
陳天衣回到樓上,前台好心的提醒了一句:“陳叔,那個人是乾什麼的?他那幾個隨從可不像好人,你可得加點小心。”
陳天衣從上衣口袋裡拿出那張支票在她眼前晃了一下,笑著說道:“小慧,這你可就說錯了。”
“秦先生不但是好人,還是一個很大方的好人。”
小慧翻了個小白眼,再次提醒道:“陳叔,你還是小心點的好。”
“安啦!”
陳天衣回到辦公室,拿起電話打給了尖沙咀警署的一個朋友,這次的大客戶做派很粗獷。
就告訴他是什麼案子,彆的一概不管。
“李Sir,我是陳天衣。”
嘟!嘟!嘟!
對方都沒給他說話的機會就掛斷了電話。
陳天衣無奈的笑了笑,這個李膺就是小心眼!
不就是前一段時間按照客戶的要求,去警隊內部調查科告了你一次嗎?
至於這麼大火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