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衛良成為了明星,其實他不喜歡這種感覺。骨子裡,衛良是個低調的人,不愛炫耀,不愛裝逼,隻想著踏踏實實、認認真真做好自己喜歡的事。
但明星也有明星的好處,他收獲了太多熱情,信息獲取的相當容易,不到一天,就大致了解了蒙特奇的曆史與格局,這對接下來的發展是有利的。
有了明星光環,他又順理成章“借了”許多紫耀魔法石,但塔靈不傻,給他標定了兌換上限,最多五千,他本就兌換了四千五,搜刮了那麼多,最後隻得到五百點猩紅幣的獎勵。
衛良有些惋惜,卻可以接受,無論如何,這五千猩紅幣類似於撿來的,知足常樂。單憑一個小任務就成長到凡迪那樣的高度,也不現實。
他覺得該強化一下實力了,猩紅幣不著急用,回到猩紅之塔再花也不遲,正好在聖拜倫,不如提升下魔法修為。
想要成為一名強大的法師,僅有天賦肯定不行,還得修煉精神力。什麼是精神力?說的簡單一些,類似修士的神識,卻有本質差彆,畢竟是兩條截然不同的道。
至於如何鍛煉精神力,隻有一種辦法,冥想。
這點衛良無須發愁,蒙特奇擁有漫長的魔法曆史,冥想法門數以萬計,他隻需隨便挑一篇就可。
冥想法門有強有弱,但聖拜倫可是魔法聖地,對他這位天才應該不會吝嗇。
次日,衛良正式上課。普通學員都有魔法底子,老師講什麼,一點就透。他不同,在魔法上近乎一張白紙,自然要區分對待。聖拜倫很重視這位天才,特意派遣一位大魔導師前來教導,還是一對一的那種。
聖拜倫隻有兩名大魔導師,尋常學子半年見不到一麵,能說上兩句話都感覺十分榮幸,更彆提一對一教學了。但衛良並沒覺得受寵若驚,這一切都是用天賦換來的,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
大魔導師名叫布蘭德,就是最初考核時露麵的那個家夥,這是個相當內向的人,惜字如金,沒有西方人那麼多感歎詞,說話口吻反而像文言文,簡潔有力。最初聽聞衛良沒有魔法底子時,他很抵觸,教這樣的學生無疑會很麻煩,費時費力。遺憾的是,另一位大魔導師去冰霜之海了,短期內不能回來,如果派一般人教導這位絕世天才,又怕不夠細致,隻好趕鴨子上架。
布蘭德不世俗,什麼天才,什麼轉化率百分之九十五,他不在乎這些,所以不給衛良好眼色。換做一般人,剛被眾星捧月,又遭遇冷眼,肯定受不了,說不定師徒倆還會反目成仇。虧得衛良思維也異於常人,從不在乎態度好壞,隻看利益,彆管布蘭德如何,起碼自己實實在在受益了,所以很滿足。
光陰似箭,轉眼十天。
布蘭德沒有急於教衛良冥想法門,而是將魔法的發展,咒語的結構,戰鬥的經驗一一闡述。這裡麵門道很深,真要細說,一年也講不完,所以隻是粗略概括一番。衛良是個聰明人,舉一反三,大致能明白,自己有時間再慢慢琢磨,遲早會吃透。
經過十天接觸,布蘭德對這名學生較為滿意,師徒倆的關係也融洽許多。
“年輕人,你很有耐心,不輕浮,不冒進,這是難能可貴的。”布蘭德低著頭,麵無表情,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在自言自語。這是他的風格,天才往往是孤僻的。據說這家夥曾是蒙特奇最年輕的大魔導師,當然,現在被恕法森取代了。
“隻是我對魔法很有興趣而已。”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
“我的家鄉人也經常這樣說。”
“今天準你半天假,明日開始學習冥想。”
“不用,現在就教我吧。”
布蘭德微詫,死板的臉上露出一絲不易察覺的笑容,道:“你不僅天賦高,還很勤奮。”
“勤奮算不上,隻是比較珍惜時間。”衛良說。他的時間確實不多,在這已經耗了許久,天知道下場遊戲什麼時候開始,多學點本事,也有幾分保命資本。
“但我要休息。”布蘭德起身,大步離去。
衛良聳聳肩,同學們說的沒錯,布蘭德大人的確很怪。他百無聊賴,便回到住所。
聖拜倫麵積大,但學員少,算是地廣人稀,資源分配充裕,每個學子都有獨立的房子,沒錯,是房子,不是屋子。至於衛良的待遇就更好,還有個一百多平米的院落,裡麵栽著花草,種著樹木,環境清幽,有益修心。
在法馬古斯,這算奢侈的事。許多鄉下人與小城鎮的人,為了夢想而來,乾著最苦最累的活,拿著最微薄的報酬,擠在最狹小的房間,畢生夙願就是能融入這裡。與他們相比,衛良簡直太幸福了。
但沒辦法,誰讓他是魔法天才?龐大的資源永遠掌控在少數人手中,展現天賦之後,他已得到上層社會的重視,並且融入其中。
愛麗絲端來熱騰騰的飯菜,笑顏如花。
她天賦一般,高不成低不就,本來測試過後就該打道回府,踏踏實實做富家小姐,再嫁個小貴族,這輩子也就那麼回事了。但衛良謊稱她是自己的仆人,要帶著陪讀,聖拜倫一開始拒絕,後來想了想,又同意了。當然,愛麗絲隻是負責伺候衛良,並沒有聽課的資格,饒是如此也受益匪淺,畢竟這裡全是天才,一個人能達到怎樣的高度,很大程度取決於她的社交圈子如何。
衛良不是爛好人,這樣做也是出於私心。畢竟是穿越者,對於蒙特奇有諸多不解,一些小問題請教彆人也麻煩,不如隨身帶個親信。
他胃口不佳,隨便吃了兩口,便放下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