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點奇怪,她知道的太多了,一般來說,女孩子不太會研究這種問題。
你真博識。我說。
書看的比較多而已。
我現在就把電腦裡的A片全部刪除。
不要做loser,如果你真的很渴望女性,就好好努力。
我一定會的!
她走了之後,我開始玩遊戲。又玩了一把LOL,便去上班。
日複一日,我每天都處於崩潰邊緣,時常想要辭職。但在靈兒的鼓勵下,我堅持了下來。轉眼三十多天過去了,我拿到了辛苦汗水換來的工資——兩千三百塊(還壓了半個月的)。
說實話,很有成就感,這是我乾的最長的一分工作,也是第一次拿到這麼多工資,天啊,整整兩千三百塊,我終於可以買一身像樣的衣服,或者買幾個好皮膚,或者去吃一頓大盤雞,或者換一個新手機。
這三十多天雖然辛苦,但是很充實,我不再熬夜,也不再擼管,因為有靈兒照顧,三餐也規律了許多,整個人看上去都精神了,再現青年應有的朝氣。父母得知我工作的消息,都很高興,也不再像以前那麼冷嘲熱諷了。
晚上,我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家,靈兒依然在沙發上看書,我把一遝錢拍到桌子上,格外有底氣。
發工資了?
是啊。
恭喜。
謝謝你!我要請你吃飯。
不用那麼客氣,自己留著花吧。
不行,你對我的幫助太大了,我必須要犒勞犒勞你。
真不用。她認真的說,這是你的血汗錢,來之不易,我不會花一分。
我覺得她真仗義。我從小到大都沒有見過這麼仗義的人。靈兒對我太好了,甚至比我媽對我都好,給我做飯,給我洗衣服,監督我,鼓勵我,不求回報,簡直就是我黑暗人生中的一盞明燈。我肯定是上輩子積德,要不然怎麼會遇見她?
那我送你一個禮物吧。
不要。
彆這樣,我會過意不去的。
好吧,你明天回家時給我帶一瓶雀巢咖啡。
我心中生出巨大的感動。這樣的好女孩去哪找?她那麼聰明,那麼睿智,而且一點都不物質,默默付出不求回報。我真想對她說,你做我女朋友吧,我會一輩子對你好。
但我沒說。我知道自己配不上她,隻是誠摯的說了一句謝謝。
她問我,這筆錢你打算怎麼花?
我想買耐克的鞋子,八百多,早就想買,一直買不起。
然後呢?
我還想換手機。現在這手機太破了,用著丟人,正好iPhone7快出來了,我打算換蘋果。
你的錢貌似不夠。
下個月工資發了就差不多了。
你打算用兩個月的血汗錢,換一部手機?
錢嘛,就是用來花的,不花留著就發黴了。
你為什麼喜歡蘋果?你一直用安卓係統,突然變成IOS,會不適應。我覺得,如果從實用角度分析,蘋果手機比起一兩千的國產安卓機有優勢,但優勢並不明顯,卻貴出三千多塊,性價比是很低的。你知道嗎,蘋果或三星的S係列定位是高端機,是給那些不在乎錢的人用的。但你生活拮據,最好彆買。
有麵子啊。我再也不用小米了,丟人,屌絲機。用蘋果多上檔次,一看就是有錢人。
所以,你的觀念裡,屌絲或高富帥,完全是一部手機決定的?
也不能這麼說,就是感覺用蘋果有麵子。
對,用iPhone7有麵子,高端。我問你,等7S出來了,你買不買?等iPhone8出來了,你買不買?你辛辛苦苦掙得錢都給商業巨頭做了貢獻,有一分花一分,一輩子做窮人。
不花留著乾嘛?我可不習慣攢錢,那是老一輩人的思維。
現在的九零後都不喜歡攢錢,有多少花多少,恨不得今天花了明天的,所以有了信用卡,有了京東白條,有了螞蟻借唄。殊不知,這樣下去一輩子都要給彆人打工。因為沒有資本。這是資本社會,想要乾什麼都得有錢,如果沒有錢,連路邊的乞丐都不會理你。我讓你攢錢,並非讓你做鐵公雞,而是用這點錢來掙更多的錢。你經常玩LOL,應該知道“滾雪球”,這第一份工資就是最初那個小雪球,你要攢著,讓它越滾越大,如果你把它花了,得益的隻是蘋果、耐克那樣的商業巨頭,你這輩子都沒有出頭之日。
我有點明白了她的意思。
當然,你也可以及時行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我要問你一句,你究竟是想拿著蘋果給彆人打工,還是攢了錢自己做老板?
我如醍醐灌頂。在我固有的觀念裡,攢錢是迂腐的事情,作為年輕一代人,應該及時行樂,享受生活,現在我才明白,所謂享受,是以放棄未來為代價,那更像是一隻鴕鳥,故意把頭蒙在沙子裡。
我說,我想做老板。
那就不要亂花一分錢。你要明白,送餐是暫時的,它隻是你人生中的一個跳板。
我明白。
加油。她依然這麼說。
謝謝你。
接下來的日子,我比我爺爺還要簡樸,從不亂花一分錢,買東西隻買最便宜的,我不是矯情的人,一旦觀念改正,什麼高端低端,能用就行。
業餘時間我都會玩LOL,要不看電視劇,總之就是各種娛樂,但靈兒的一席話又改變了我的觀念。
她說,成功者與失敗者最大的區彆來自業餘時間的運用,因為工作時間固定,每天都是八個小時,那是被生計所迫,沒什麼好說的,所以業餘時間就變得格外重要。成功人士能夠利用它來提高自己,庸人則虛度光陰,下了班就是玩,不知奮進,永遠都無法提高。
我一開始不服氣,我告訴她,這是犒勞自己,每天工作很累,下了班總要休息一下。
這不是犒勞,而是懲罰。她說,你的話存在邏輯問題。首先,你渴望成功,工作是正確的事,但娛樂與成功是背道而馳的。你先完成了一件正確的事,然後再用錯誤的舉動來犒勞自己?不,這是對自己的懲罰,你每玩一場遊戲,每看一個小時直播,每看一集電視劇,都會把夢想越推越遠。你知道真正的精英是怎麼做的嗎?先完成一件正確的事,再用另一件正確的事來犒勞自己。比如說,下了班,一般人很累了,就要蒙頭睡大覺,要不就是各種放縱。但精英會跑步五千米,或者默默學習知識,或者和另外的成功人士交流心得——你明白為什麼貧富分化會越來越大嗎?因為富人不僅比窮人有錢,還比窮人更努力。像李嘉誠,七八十了還在上班,每天工作十六七個小時;像王健林,每天六點就要起床工作。億萬富翁尚且如此,你一個什麼都沒有的屌絲有什麼資格放縱?
我羞愧無言。
她說,讓優秀成為一種習慣。
我重重點頭。
為了更美好的明天。
我重重點頭。
從那一天開始,我卸載了LOL,我不再看直播,我也不看雖然有意思卻並沒有什麼卵用的電視劇或綜藝節目。
我就像一個不知疲憊的機器人,白天踏實工作,下班就各種學習,想儘辦法充實自己。
我要求四點起床,提前一個小時。靈兒欣然同意,每天準時把我叫醒。
我可以自豪的說,我不是屌絲了。雖然還是很窮,但我一直認為,有夢想、肯努力的窮人不是屌絲,那種混吃等死的人才是屌絲。
因為踏實肯乾,不亂花錢,半年多之後我有了三萬元存款。整整三萬啊,我這輩子都沒見過那麼多錢。
這半年來我進步許多,因從小夢想做黑客,我自學了編程,現在已經能做一個簡陋的小遊戲了。有一次去網吧找人,我看到亞索,那是我曾經最喜歡的英雄,他不再是那個熟悉的劍客,而是一串串程序代碼——這就是學習帶來的變化。我本來比較虛胖,因為熬夜麵色也不好,現在我天天健身,比以前帥多了。自打戒除擼管之後,我的社交恐懼症與抑鬱症也好了,與人相處如魚得水,再也沒有以前的那種壓抑。
靈兒本來打算在我們城市住一個月,但在我的死纏爛打之下,她就常住了下來。不過我們還是朋友關係,我非常喜歡她,卻不敢表白,怕連朋友都做不成,所以就先拖著,等更優秀了再追求她。好在她是個宅女,也不玩微信陌陌什麼的,沒有被其他男人勾了去。
開春的時節,靈兒天天縮在家裡,我怕她憋壞了,提議帶她出去玩。
不去。你好好工作,彆因為我曠工。
這不是曠工,是正常休息。送餐員也不是鐵人,總得休息吧。
那也不行,為什麼要休息?你生病了嗎?
沒有。
她擰著我的耳朵,凶巴巴說,如果沒生病,就去上班。
最終我們達成協議,我利用上班時間帶她玩。因為我是送餐員嘛,騎電車,馱個女孩沒問題。她是來旅遊的,我的工作也是在市區亂轉,正好帶她領略下風土人情。
一個人工作很枯燥,但有她陪著就不同,她是個聰明又幽默的人,與我的內向木訥互補,我們在一起總是會很愉快,上班也變成一件快樂的事。
偶爾撞見同事,他們都用異樣的眼光看我。
我很得意,帶著個大美女,你們就羨慕去吧。
就這樣,我天天都帶著靈兒去送餐,並不會影響效率,反而讓我更有乾勁。
好景不長,我被領導叫去談話了。那是個能說會道的瘦男人,我一直叫他楊哥。
小虎,你最近怎麼回事?楊哥皺著眉頭問我。
我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你已經第三次被客人投訴了,而且很多送餐員也反應過你的問題。
我有什麼問題?
楊哥遞給我一根玉溪,說小虎啊,要不這樣,你先回家休息一兩個月,調整好了再來上班。
這話說的委婉,其實就是勸退了。
我意識到問題的根源。是靈兒。一個送餐員,天天馱著女人上班,確實不像話。
我灰溜溜的回家了,儘管問題在我,可心裡還是不痛快。他媽的,老子帶個女人關你什麼事,又不影響工作。那些偷奸耍滑的送餐員不開除,偏偏把我這種勤勞踏實的開除了,好氣。
回到家裡,我憤憤不平的把這件事告訴靈兒。
其實這是件好事。哪怕不被勸退,我也要讓你辭職了。靈兒笑吟吟的說。
失業了還是好事兒?
這不算失業。一個送餐員有什麼好乾的,你乾半年就足夠了。
那我去乾嘛?
有錢什麼都能乾。你不是攢了三萬麼,想不想做個小老板?
聽她這麼一說,我茅塞頓開,對啊,我可以用這筆錢乾點事業,說不定能掙得更多。
我們商量了許久,最終我拿定主意,準備加盟一家雞排店。
總投資需要五萬左右,我有三萬存款,還差兩萬。
我犯了難。我沒什麼朋友,不知道該怎麼湊夠這筆錢。
靈兒給我出主意,辦信用卡。
我辦過,銀行不給批。
因為那時候你沒有固定收入。而現在不同,你送了半年餐,收入穩定,銀行會考慮的。
好吧,我試試,該申請哪個銀行的?
招行。
為什麼?
因為你的工資卡就是招行呀。成功率會更高,額度也會更多。
我申請了之後,就開始等信兒,同時去找合適的門麵。
很幸運,信用卡辦下來了,一萬的額度。送餐時我認識一個餐廳老板,有POS機,我給他買了一條煙,一萬塊全給我套出來了。
這樣我就有了四萬,還差最後一萬。
靈兒建議我尋求家人的幫助。
我父母有點積蓄,隻是一直不待見我,我也沒臉要錢。但是為了事業,我也豁出去了,腆著臉回家。結局還算圓滿,因為近幾個月我踏實肯乾,父母態度改觀了不少,又聽說我要開雞排店,覺得我有出息了,爽快就給了錢。
錢雖然湊夠了,心中還是很忐忑,怕賠得血本無歸。
彆怕,靈兒安慰我,這是你人生中的一次蛻變,一旦成功,就徹底脫離了打工階層,應該搏一搏。
可是我完全沒經驗。
相信我,並沒有那麼難,炸個雞排嘛,誰不會,關鍵是找好門店,隻要商鋪位置好,一定會掙錢的。而且,經驗並沒有你想象中那麼重要,失敗並非成功之母,努力才是成功之母。
聽她這麼說,我內心踏實了許多。
我倆又認真研究了幾天,最終在一座學校不遠處租了一間小鋪子。
雞排店很快就開業了。
生意比我預料中要好得多。
第一個月,我淨賺七千元。
第二個月,我淨賺一萬三。
再後來,雞排店的生意越來越好。我忙不過來,又雇了兩個年輕員工。
我終於成了名副其實的小老板。
我依然用著三年前的小米手機,穿著廉價的地攤貨,雖然很土鱉,但是心裡踏實。
反觀兩個員工卻比我氣派多了,都拿著iphone7,一個穿著阿迪,一個穿著耐克,看上去他們才更像老板。
因為有了員工,我多了很多自由時間,開始更努力的學習編程。
而那兩個小夥子,我仔細觀察過他們,一旦閒下來,就開始玩手機,談論的話題也大都是遊戲圈啊,娛樂圈的那點破事。我對這些則漠不關心,王寶強離不離婚和我沒關係,黃曉明結不結婚也和我沒關係,王思聰究竟換了多少女朋友,還是和我沒有一毛錢關係。
我的時間很寶貴。
從兩位員工身上,我仿佛看到自己當初的影子。
我有點可憐他們。
但話說回來,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生活方式,自己喜歡就好。
與靈兒相處那麼久,我被她深深影響,思維方式一百八十度扭轉,對世界的認知大為改變。
我要努力,努力,再努力。在塵世這片汪洋裡,闖出屬於自己的天地。
轉眼又是一年過去了。
猜猜我掙了多少錢?
整整二十萬!
在此之前,我做夢都不會想過我會掙這麼多錢。
雖然有錢了,我依然很節儉,不敢享受,不敢懈怠,因為我始終堅信一句話:做了一件正確的事,就用另一件正確的事來獎勵自己。我又用這筆錢開了另外三家店,自己不可能管理這麼多,又雇了三個店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