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良逃出生天。
並非女妖善心大發,事實上這是個婊子,壓根就沒打算放過他。隻是出現了意外。
牆壁被外力破開一道口子,一柄大劍插了進來,衛良抓住時機,展開火蟬翅就飛了出去。
外麵站著個巨人,山嶽那麼高,氣勢驚人。
女妖顯出原形,是一隻類似鰩魚的大怪物,背部受了傷,怒嚎連連,與巨人搏鬥起來。
衛良趁機就跑了。
他飛了很久才停下來。並沒有後怕,隻是後悔,要是早聽勸,也沒這麼多麻煩。
其實那四個故事他還是挺用心的,並非敷衍了事。心魔與小白是他很喜歡的兩個短篇,前者詮釋人心中的惡——很多時候我們作惡,並非本性就壞,而是被諸多外力因素壓迫,身不由己,世間大多惡人都是身不由己的惡人(被體製與環境所迫,參考斯坦福監獄實驗)。至於小白,則是春雨般的哀愁,不激烈,不澎湃,卻連綿不絕。而暴力史,則是他臨時起意虛構的,因為沒有恐懼,在地球上他有很多瘋狂的想法,距離變態殺人犯隻有一步之遙,很多時候他都有犯罪的欲望,他智商高於常人,卻不喜歡玩完美謀殺的套路,太繁瑣,殺個人哪用那麼麻煩,直接一刀子捅死,酣暢淋漓,槍斃就槍斃,怕什麼,這就是沒有恐懼的人的第一思維方式。“我”與“墳哥”,可以看作他潛意識的兩道影子,即被理智壓抑的暴力。
根據佛洛伊德的學說,人的渴望被壓抑之後,並不會消失,而是蟄伏在潛意識之中,一旦找到合適的環境,就會生根發芽(這在佛家被稱為心魔)。比如一個減肥的人,想吃肉,今天不吃,明天不吃,後天一定會吃。
而最後一篇女朋友,是他在地球上時的一點感悟。他在底層生活過,接觸過許多下流社會的人,這讓他感到悲哀,童話裡都是騙人的,屌絲逆襲隻是一個傳說。在下流社會,他隻總結到兩個字——麻木。
李小虎是幸運的。
大部分屌絲都沒有那麼幸運。精神分裂,人格分裂,最大的可能是讓人成為一個瘋子,而不是多出靈兒那樣的極品女友。
但無論如何,他畢竟經曆了一次冒險,如果沒有獨眼巨人出現,他可能就死了。在這危機重重的島嶼,便簽上的提示就是真理,最好彆唱反調。
這次任務為存活十天,今天已經是第四天,他能看到倒計時。
他富有冒險精神,但這裡不是蒙特奇,冒險沒有好處,反而隻有危險。他決定找個安全之地藏匿。
他挖了個坑,打算鑽進去,就像螞蟻一樣,藏起來,誰也找不著。
隻挖了一米,他就掉了下去。
原來還有地底世界。
這是個巨大的地下空間,麵積絲毫不小於地上。這裡也有光,儘管不知道光是從哪兒來的,但是很明亮,能見度很高。
下方有一座城市,建築風格奇異,不同於地球,不同於九州,也不同於蒙特奇,不知道是什麼物種的居所。
他覺得此地不宜久留,打算飛上去,出口卻找不到了。衛良清晰記得那個口子就在頭頂,現在卻沒了。隻有兩個可能,第一是地麵在移動,第二是地下在移動。
他決定轟開,但上方的土地十分堅固,收效甚微。
既如此,隨遇而安。誰能保證上麵一定是安全的?說不定地底存活率更高。
他降落下去。
城市十分老舊,看來很有些年頭,空空曠曠,死氣沉沉,應該是座死城。
莫名其妙來到一座死城應該是很驚悚的事情,但衛良不這麼認為,他覺得死物才是最安全的。相反,真正的惡魔永遠是活著的人。
躲在這裡也許是不錯的選擇。
他找了個隱匿之地,以一種舒適且不失戒備的姿勢坐著,儲物袋有食物與水,就這樣呆一年也沒事,就怕有變故。
果然有變故。
一個聲音從側方傳來。
“哥們?”
有點猶豫,有點遲疑。
衛良轉頭,看到一個男人。光線比較暗,看不真切容貌,隻能看到一個輪廓,比較瘦,平頭,光著膀子,好像還有紋身。
“你也是冒險者吧?”那人問。
“是。”
“太好了,可算遇見個活人。”平頭男聲音中帶著喜悅。
衛良覺得他有點反常。冒險者皆非善類,碰麵未必是好事,他沒理由會這麼高興。
平頭男說:“我們應該相互幫助。”
衛良溫和笑道:“你說的沒錯。”
平頭男坐到他身旁,保持三米距離,扔過來一支煙。
這是友善的舉動。
衛良沒接,說:“謝謝,不吸煙。”
他不是不抽,是出於謹慎。在死亡遊戲中謹慎些總不會有錯。
平頭男又用異能把煙拿了回去,拭去上麵的泥土,放回煙盒內,問道:“目前為止,一切還好吧?”
衛良點點頭:“還行。你呢?”
平頭男吐出一口白色煙氣,歎息道:“同行的五個人都死了,隻有我自己活了下來。”
衛良早已見慣死亡,平靜問道:“發生了什麼?”
平頭男心有餘悸道:“這裡很危險,到處都是陷阱,防不勝防,稍不留神就會致命。”
衛良微笑道:“多加小心。”頓了頓,他又問:“你怎麼來到這裡的?”
平頭男道:“我一直都在這裡。遊戲一開始就被傳送到這。”
衛良聽聞此言,便知曉他在此存活了三天,應該大致有些了解,可以向他請教一番,便道:“這裡看上去空空曠曠,貌似並沒有什麼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