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仙的這一套流程,看似複雜,但其實理解起來真是不難,從頭到尾,也沒讓他們這些人乾什麼不該乾,或是違法亂紀的事情,甚至可以說,做的全是好事兒。
這是給全江寧的百姓換井的大功德。
本質上,這還是讓他們用截留挪用的手段去發財,和王小仙帶領江寧縣的縣吏去截留稅銀去炒茶葉是一樣的。
在北宋,胥吏去截留官銀,還真不算是什麼大問題,至少和貪汙腐敗是沒關係的,畢竟道理就在那擺著呢,朝廷不給胥吏開工資,偏偏這些人還都是一切朝廷政策的執行者,這也不讓那也不讓,真讓胥吏餓死,還是真讓他們用那幾百文的薪水養家?
三成的利息是富戶付的,富戶是可以從百姓的身上賺回來的,百姓們付了錢卻也是得了實惠,換上了新式水井的。
似乎是完美雙贏?
挪用麼,這種事唯一的風險,就在於這個被挪用的錢是否還的回來。
隨即宋玉馬上意識到一個問題,小聲地對王小仙道:“如果這個錢,最後還不上,挪用之後瞎了,官府,應該去找誰追責呢?”
王小仙聞言卻笑了:“宋押司以為,如果萬一,我是說萬一,此事出了紕漏,這個錢應該去找誰追責?”
一時間,宋玉竟然還恍惚了一下。
一眾的其他胥吏很明顯也是都愣了一下,彼此對視,並不需要探討,卻是都發現了這其中問題了。
事情若當真如此做,這個責任似乎確實是不太好追。
首先,借貸青苗法的借貸人是換井的民戶,十之八九是會以族產的形式借的。
北宋是有族產這個概念的,慶曆新政中範仲淹的變法十條唯獨就留下的就是這麼一條。
然而眾所周知,集體的功勞就等於沒功勞,集體的責任就等於沒責任,那這集體的借條……
官府本來就不占理,也找不到具體背鍋的人,便是想欺負老實人也找不到這個老實人的。
至於那些賺了水錢的富戶?人家也付過錢了啊,當人家是好欺負的麼?
按理來說,這個錢的追責,當然是應該要落在這些胥吏的頭上的,也是最應該落在這些胥吏的頭上的。
那麼,如果這個錢他們有,那當然好說,如果沒有呢?
百姓欠了官府的錢,為了平賬,胥吏可以苦苦相逼,哪怕是最後讓百姓賣兒賣女,也不是不可以。可如果這個錢是拿來做生意,賠了,那麼請問,誰去逼迫胥吏們去賣兒賣女。
這和挪用稅款還不太相同,北宋的稅收本質上還是唐朝的兩稅法,這稅法從中唐到北宋,中間還隔了個卷到人間地獄的五代十國,趙匡胤的太祖改製,趙光義的太宗健製,又經過了一百多年的不斷摸索發展,才終於變成了現在的樣子,擁有一套十分完備的體係製度追責製度糾察製度等。
青苗法呢?
本質上這是王安石拍腦袋想出來的東西,雖有小範圍的試點,卻也畢竟隻是小範圍的,青苗法有稅收這麼完善的追責體係麼?
按照王小仙這般的玩法,這錢都已經轉了多少圈了,這裡麵又有多少的漏子是可以鑽的?
“官人,咱們當然不是懷疑您,您帶我們做生意,肯定是賺錢的,您是財神爺下凡,咱們就是炒茶,這錢總也不至於賠了,這錢對於咱們來說相當於是無息借貸,可是,這青苗法將來會不會在更大的範圍,比如整個江南,甚至是全國施行?”
“如果全國推行,其他的州郡縣衙的胥吏,會不會跟咱們學?咱們能保證做生意穩賺不賠,他們呢?萬一賠了呢?
此事以我的經驗來看,若是當真事後追責,追出來的一定是一筆爛賬,以咱們來說,如果咱們做的生意是做木製家具,一年到頭來賣不出去剩了一大堆,到最後日子到期還不上賬了,十之八九,便用這些破家具頂了賬也就是了,
上官若是再想深究,咱們這些個胥吏聯合起來胡攪蠻纏,也定要將此事攪成一鍋粥不可,所以到頭來,府衙發放青苗錢賺息,得到的,豈不就隻是一堆木製家具存在庫裡了麼?”
“若是深想一層,那儒家聖人有的說人性本善,有的說人性本惡,可是要我來看,卻是真覺得人性本惰,若以這木製家具為例,若是入了賬冊進了府庫,這東西還能賣了麼?
你放在庫裡,這一把椅子能抵得過一貫錢的賬,若是賣了出去,你真賣得了一貫錢麼?如此,反而成了無用之物,放在庫裡,難保蟲吃鼠咬,免不得要成了真正的廢物。”
“這還是木製家具,若是食飲之物呢?放在庫裡能存幾日?咱們江寧這裡定然無事,官人您是天下一等一的清白剛正君子,府君是天下望其名的賢師,您二位無論道德能耐,都是一等一的人物,我等小吏在二位手下斷難翻天。’
“可他日金陵之外的旁處學了,若是遇上了無甚本事的流官,隻能任憑手下胥吏勾結豪強肆意擺布,若是此事做得,這挪用錢財賠了也沒事,折算抵賬之物最終化作糞土也說不清道不明,那這錢財轉一圈出來之後何苦還要辛苦做得什麼營生?直接貪墨了儘拿糞土抵賬不也就是了麼?”
這宋玉到底是人老成精,吏道中的高手,卻是已經敏銳的察覺出了問題的所在:
這套玩法玩出bug來了!
咱們自己人不使,不代表彆人不會去使啊。
這宋玉也是默認,這王小仙雖然是玩出來了bug,但絕不會是故意的,他絕對就不是想要利用這bug要貪墨錢財,破壞青苗法,這還在這兒提醒他呢。
王小仙也不提他與王安石打賭之事,隻是道:“這世上的政策法條,從沒有哪一莊是一出來做就完美無漏洞的,府君此時還隻是府君,行此法也隻在江寧一府,徐徐圖之,循序用之,切實的發現其中有什麼漏子也好再做整改,試行之時,本就是將這法條中的漏子鑽出來的越多越好,將來頒行天下時才能有所防備,改進其中問題。”
“這問題確實是很大,但光靠咱們想是不行的,我看,此策還是按部就班的去做就好,你們也先不要將後續咱們要賣水,要轉賣等事提前告知了府君,且看府君真在執行時會做如何應對,為府君積累經驗。”
眾人聞言,竟是也都覺得有理,至於那明晃晃的已經從王小仙嘴裡說出來的疏漏,便也就都不當回事兒了,甚至也覺得這雷就應該給王安石炸了才好。
讓他積累經驗教訓麼。
試運行的目的本來不就是為了找bug麼。
而這麼些個胥吏,這麼高風險的事情,都紛紛已經決定做了且先不告訴王安石了,愣是也沒人問一句王小仙:你要做的是什麼生意,真能肯定賺錢麼,賺了錢你肯定能還麼,你確定這挪用到了後麵咱們能補得上麼。
畢竟,這是王小仙麼,他總不可能真的會用這種方法聯合大家夥兒一塊貪汙,吃府庫的虧空吧?不可能啊,於是這事兒,還真就是給定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