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約會依然很順利。
但關於《姐姐》的談判,卻是從一開始就遇到了難題。
管玉蘭代表徐正華,陳邦道代表杜雪嵐,一起去見杜雪嵐在小島唱片的管理人——那位與何建良相當不和睦的劉總。
對於兩人要合作徐正華的下首作品,那位劉總沒有絲毫異議。
《短發》正在越來越紅,何建良正在越來越得意,他都看在眼裡,他巴不得徐正華願意跟自己管理之下的藝人合作。
但是,這僅限於音樂層麵。
以杜雪嵐的咖位來說,MV先行作為宣傳的前導手段,並不是不行,但那已經是屬於宣發層麵的事務,徐正華顯然沒有插手的資格。
更何況徐正華還要求由他來擔任MV的製片人。
更不可能。
另外雙方在徐正華的版稅分成上,也存在一定的定位差距。
連談兩次,第二次管玉蘭把MV的簡單劇本也帶過去了,據說對方倒是看得很認真,看過之後,還蹙眉思考了很久,但依然沒有談攏。
這一次,甚至是對方主動要求擱一擱再談。
但偏偏,消息很快就傳到何建良那裡去了,管玉蘭這頭趕到徐正華的家裡,才剛剛彙報完談判的情況離開,那邊何建良的電話已經打到了徐正華這裡。
“正華,你下首歌,想跟杜雪嵐合作?”
徐正華知道他的意思,坦率承認,“是啊,我覺得那首歌會比較適合雪嵐。”
“其她人不行嗎?公司裡還有幾個女歌手,實力也都是有的,雖然沒有杜雪嵐紅,但小菁跟你合作之前,不也是什麼都沒有?現在又如何?所以對你來說,這是無所謂的不是嗎?實在不行,你相中誰了,我去把她簽過來!”
他態度誠懇。
語調甚至微微的帶了一絲謙卑。
“隻是剛開始談而已,還不一定談得成談不成,我目前是覺得雪嵐比較合適這首歌罷了,何總,你沒必要那麼緊張吧?”
“我跟他不和,你知道的。”
忽然就語調低沉起來,似乎隱含威脅了?
嗬!
“我說過,隻是剛開始談!”
徐正華語調隨意,“何總,你明白我的,我這個人……比較任性。”
電話那頭,何建良沉默片刻,說:“小菁的專輯,你會參與嗎?我記得你們關係很好,當初她跟你站到同一陣線,來威脅我來著,當然,你們成功了!所以,你會給她寫新歌的,對嗎?”
尼瑪,變得真快!
果然態度也沒有多麼堅決!
所以碰了一下就馬上縮回去了,馬上無縫銜接開始打人情牌了?
本來就是如此,創作人雖然大多都會習慣於跟某一個或某幾個歌手常年合作,但理論上來講,隻要是沒簽相關的長期合作協議,那麼,沒有人能夠限製一個創作者下首歌跟誰合作。
“當然!小菁是我朋友,好朋友!”
徐正華刻意在那個“好”字上強調了一下重音,“但專輯還早,接下來我想再給她做一首單曲。”
電話那頭,何建良似乎是鬆了口氣的樣子。
聲音裡開始帶笑意了,“那太好了,那我可就等你的新歌了。”
“沒問題!對了何總,據我的經紀人管姐回來跟我說,劉總剛見到她的時候,態度可不是多好!管姐甚至說,這很可能就是暫時沒談成的關鍵原因!可見你最近是沒少給人家氣受啊!你何總是痛快了,我這可是跟著你吃了掛落啊!得算你欠我一瓶酒了!”
何建良哈哈大笑,異常爽朗,“沒問題!我欠你的!”
…………
“爸,這邊!”
4月10號上午,徐正華跑到火車站,接到了自己這輩子的老爸。
他們一大隊人,戴著“必勝”的抹額,還沒出通道,就已經打起了“金冠加油”的旗幟,帶著一股子狂熱與奔放的氣息。
“哈哈,正華,票呢?”
徐正華跟幾個眼熟的叔伯打著招呼,他們都是老爸多年的老朋友了,順手從上衣口袋裡掏出一個精美的票柬,遞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