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短發》的爆紅,這種急速上升的“勢”,不止安小菁受益,徐正華也如願以償地借到了這個“勢”。
“劉總您好,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昨天上午東方之聲發榜,下午劉總就打電話給管玉蘭,之前讓他猶豫和糾結的地方,現在似乎完全都不是問題了,雙方很快就談攏。
今天上午,簽合同。
所有合同都是一式兩份,厚厚一遝。
作詞、作曲、編曲、製作人,以及製作人工作合同、MV全權製片人工作合同,一共六份。
又見那位熟悉的江律師。
他認真地又審過一遍,這才遞給徐正華,於是雙方簽約,交換再簽。
握手言歡。
這位劉總叫劉舉,五十上下的歲數,有點胖有點矮,活像個小號的彌勒佛,笑起來時,眼睛眯成一條縫,格外和善的樣子。
上輩子徐正華身邊就有一個這樣的人。
大用不得,但身邊必須要有。
這種人有手腕,能折眉低頭,極擅長內鬥,用錯了地方,會牽累一大片,但用對了時候,卻也能及時的梳理內部的亂局。
“正華呀!現在咱們合同簽過了,接下來這首歌,和雪嵐,我就算是完全的交給你了,你給老哥哥放個準話兒,這首歌一旦按照你的意願放出去,它的負麵影響,到時候能壓得住嗎?”
都是聰明人,沒什麼看不懂的。
《姐姐》這首歌,從曲風、歌詞,再到MV風格,都毫無疑問是奔著一種挑釁的態度去的,既然挑釁,就要提前考慮下萬一真的激怒了彆人,該怎麼處理。
但是……壓?
我為什麼要壓?
我非但不會去壓,反而還要想儘辦法的拱火呢!
爭議、批評,乃至抨擊、辱罵、攻擊……
一首文藝作品要走紅,有各種各樣的思路。
但最輕便的方式,毫無疑問是抓住時代的思潮。
所謂應運而生,就是如此。
2020年很普通的一首歌,普通的詞普通的曲普通的編曲和普通的唱,可要是把它拿到1990年,說不定就會是引起全社會轟動、反響巨大的現象級作品。
當然,肯定不是所有的歌都行。
要落差最大的那種。
比如說,在一個已經很開放了的時代,依然被大陸拒絕引進的?
唯有把動靜搞得大一點,再大一點,更大一點,才有資格跟資本家們掰掰手腕,不然的話,你再怎麼藝術家,寫的歌再成功,也就是個打工仔而已!
他們會因為你為他們創造了驚人的財富,而對你很尊重很親熱。
可一旦當他們知道你要自立門戶,從此隻為自己創造財富,而他們再也不能從你身上掙錢的時候……
他們就會毫不猶豫地極限施壓,把你逼回來!
甚而……直接把你撕碎!
這個壞頭,可不能開!
乾脆毀掉,以警戒後來者!
“您放心,我們宣傳的時候,把方向和突破口選在性感上,就行了!我們賣的是這首歌編曲上的新!賣的是電音和舞蹈!”
才怪!
但擅內鬥者,往往怯於對外拓展。
不這麼忽悠不行。
事實上,要不是最近這段時間跟錄音師大劉的幾次聯係,讓徐正華確定了何建良正借了《短發》爆紅的勢,在公司內部對這位劉舉劉副總頻頻施壓反攻,導致他壓力山大,迫切需要自己管理下的藝人也拿出亮眼的成績來,即便是再怎麼忽悠,徐正華都沒信心最後這位劉總會點這個頭。
杜雪嵐可是他管理的歌手裡最紅的一個了。
若非情況緊急,他大概不會如此急功冒進。
哪怕隻是一首試水的單曲也不行!
但是無所謂了,一旦歌發出去了,輿論風暴也刮起來了,他根本就不可能有能力阻止,甚至到時候說不定也沒有意願去阻止就對了。
所以……
流行歌壇撈錢計劃的第二步,開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