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到第一頁,倒是在前排沒找見他的名字。
管玉蘭似乎很明白他在找什麼,直接伸手往下指,“他現在主打的就是專輯同名的歌曲,他買氣很旺,光是鐵杆歌迷,就足夠把他頂進前十了,但打榜就畢竟是才剛開始,上周隻衝到第17名。但是……下周《短發》就危險了。”
好吧,競爭還是很激烈的。
但也無所謂了。
又掃一眼,徐正華下意識地就要把名單還回去,卻被袁維一把接了過去,她甜甜地笑著,“管姐,我看看行吧?”
管玉蘭點頭,“當然,隨便看,公開資料的。”
徐正華卻又忽然伸出手,“看來這第二份,不會太開心?”
管玉蘭歎口氣,遞過來。
好吧,起訴狀。
“哈哈!還真是來了!”
倒是隻有三頁紙,最後麵還附了一張法院已經正式受理起訴的通知函。
開庭時間另行通知,但是已經要求被告人聘請律師了,並且聘請律師之後,要到受理法院報備,因為法院隨時可能召集兩邊的律師,協調開庭時間。
“告我什麼呀?是不去錄音嗎?”
“還真不是。”
徐正華翻回前麵,但管玉蘭幫忙翻了一頁,伸手指過去。
告的居然是自己不按時到公司上班?要求自己以後不但要認真去上班,還要把之前缺了的工作時間補回來?
這尼瑪什麼思路?
歌手哪裡有到唱片公司坐班的?
“我谘詢過律師了,”管玉蘭說,“律師的意思是,雖然歌手不需要去到公司坐班,是整個行業都默認的慣例,但你既然簽約了,每個月是有600塊錢保底薪水拿的,那麼理論上來說,他們這麼告,是沒問題的。”
我去……
徐正華瞬間心算這裡麵的邏輯,“也就是說……因為拿了底薪,所以其實……我可以算是東方之星的工作人員?”
“律師是這麼說的。不較真沒人在意,但現在你把他們惹惱了,他們要較真了!所以……”
這倒是之前沒有想到的漏洞。
仔細想想,好像他們還真的是給按時發工資的?
雖然600塊肯定不多,甚至夠不著國家強製要求的最低薪水的標準,但給了就是給了,這個倒是沒得賴!
除此之外,去年冬天的時候,其實他們還給報過一個培訓班,隻有十節課,是聲樂的入門培訓,當時原主也去了。
按說今年上半年,他們還會給安排一個班,但那個班,就要自費了。之後因為忽然被封殺的緣故,今年上半年的那個培訓班,就壓根兒沒通知自己。
那年前的那個班,算不算是入職培訓?
這些東西,一家正規的唱片公司,是肯定要入賬,要留底的。
都是證據。
你看,我們跟你簽約之後,還給你辦了入職培訓,我們投入巨大,還給你按月發保底工資,那除了特殊時刻要求你來錄歌之外,平常你來上班,不是天經地義的麼?
我去!
角度雖然稍顯刁鑽,但還真是好路子。
但是……無所謂了。
說到底這根本就不是這樣一個小官司的事兒。
他把起訴狀連同受理通知書一起還給管玉蘭,說:“那你給那個江律師,打個電話聯係一下,讓他給我代理一下?”
“當然可以,找律師是肯定要找的,就……那個江律師嗎?你信得過他?”
“大差不離啦!勝負手壓根兒也不在官司上!”
徐正華倒是放鬆,“就他了,他的任務也隻有一條,那就是儘量把開庭時間給我往後拖。給我……一個半月吧,六到七周,最多八周,東方之星那邊就肯定會撤訴的。我有把握。”
“你有把握?他們會撤訴?”
“哈哈哈!”
徐正華伸手摟住她的肩膀,“管姐,你放心,我說有把握,就是有把握。”
倒是他一貫的自信滿滿,霸氣四溢。
管玉蘭聞言,下意識地扭頭瞥了一眼那邊的袁維。
她的注意力早就不在排行榜上了,正一臉傾慕與崇拜的看著徐正華。
心裡歎了口氣,她收起起訴書,放回包裡,“好吧,那我……還是過去跑一趟吧,來得及的話,最好再跟他一起去一趟法院。”
“好!”
“對了,剛才等你的時候,小島唱片那邊給我電話,說是他們跟導演約好明天上午了,對方會去唱片公司那邊,讓你也過去見一見。畢竟,你是這部MV的製片人,導演雖然是他們提供的人選,但肯定還是要你點頭的。”
“沒問題。”